(5)写自己要求进步的决心和信心。
写思想汇报应注意:要写自己真实的思想,切忌讲空话,套话,要言之有物。思想汇报一般要求在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一学期写一份,在预备党员预备期内一季度写一份。 (八)预备党员从何时起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应从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党费。
(九)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与正式党员有什么不同?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他义务和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十)预备党员是否能提前转正?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
(十一)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未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们,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二)在什么情况下应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有以下某一种或几种情况的应延长预备期:
(1)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进一步改正的; (2)预备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了一些较明显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
(3)预备期间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
(4)预备期间表现尚好,但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对其政治思想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十三)为什么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这是因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对其进行教育、考察时间既不能太短也不宜过长,太短达不到教育考察的目的,过长显然不严肃。现在的规定比较符合客观实际,既体现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又可以教育和促使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改正缺点错误。
(十四)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怎样履行审批手续?
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是件严肃的事,都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五)什么是支部党员大会?哪些问题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即支部大会,是支部全体党员都应当参加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过组织生活、开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党支部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必要形式。根据党章规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很多,如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推选优秀党员、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处分等,党支部的重要工作部署、工作总结等重要问题,一般也应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十六)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它特定组织,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内生活,接受该组织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党员组织关系的慨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平时我们所说的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狭义概念。
(十七)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组织关系? 1、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
(1)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变动,外出地点或学习、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必须及时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离校,学校将不再保留其组织关系。
(2)已经落实学习或工作单位的且党组织健全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
(3)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考取村官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党组织。
(4)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以及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接收组织关系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或具有中介服务许可证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或教育部门党组织。直到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健全后,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
(5)攻读本校专科升其本科或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按校内程序接转,留在学校本院系学习、工作的党员,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同样要求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中相关信息,且在备注栏注明。
(6)《党章》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程序
(1)毕业生党员到本支部书记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方向进行登记。
(2)将离校手续单交到本支部书记处(统一办理)。
(3)由支部书记将纸质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到辅导员处签字盖章(确认登记表内容属实并注明党费收缴时间)。
(4)由支部书记交电子稿和纸质表到组织部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离校手续单上盖章。
(5)由支部书记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离校手续单发给毕业生党员(领取介绍信要本人签字);办襄阳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党员由支部书记统一将介绍信交到学校毕办(做好移交手续)。
(6)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涂改,如需更改请在离校前持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院系重新办理,离校后发现介绍信出错需要更换,学校组织部不予更换。
(7)毕业生党员在报到前,一定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情况下,对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不予补办。
(8)毕业生党员本人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尽快同党组织联系,务必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交于组织部门)。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由基层党委填好并盖上基层党委公章,由基层党委或党员本人按原所在通讯地址寄回或传真到学校党委组织部。
3、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具体要求
(1)务必与工作单位联系,了解工作单位有无党组织或党组织是否健全。一定要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单位组织部门或上级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