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由于农耕作业,从播种到收获,绝非一个人的力量可以完成,家人、族人必须互助合作,这使得日本人养成了团结互助的良好习惯,与个人才能相比,他们更重视协作与技术的作用,即表现为家族主义。这种家族主义观念,在企业中则普遍表现为“团队精神”,一种为群体牺牲个人的意识。在日本,集团是一个广泛含义的概念。日本社会是集团的社会,一个企业可以被看作是集团,企业内部的科室、班组、事业部等也都是大小不一的集团;在企业外部,相互间有密切联系的企业结合成集团,无数个集团最终又构成日本国家和民族这个总的集团。所谓家族主义就是把家庭的伦理道德移到集团中,而企业管理活动的目的和行为又都是为了保持集团的协调、维护集团的利益、充分发挥集团的力量。家族主义精神要求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和为贵”的思想是日本企业文化的核心。 3、以人为中心的思想是日本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 无论是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还是企业工会,日本企业经营模式的这三大支柱都是紧紧团绕着人这个中心的,三者相互联系、密切配合,从不同侧面来调整企业的生产关系,缓和劳资矛盾。正是这些形成了命运共同体的格局,实现了劳资和谐,推动着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和提高。
尽管日本文化很多国人不能苟同,但我们应该看到他们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且要学习和借鉴。如果总是看到别人的短处,那是永远也不能进步的。一个真正优秀的民族要能够吸纳
其他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从这一点来看,不得不承认,日本人早就走在我们前面 日本文化整体评价
与创新叛逆、雷厉风行的美国企业文化相比,日本企业文化有其自身的特色,这既是日本企业称雄世界的动因,也是约束日本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桎梏。笔者试图在这里梳理一下日本主流企业文化中的潜规则。 潜在规则一
评价员工的首要标准是对企业忠诚度。个人能力和合作意识并非不重要,但是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低于前者。中国企业界的精英们热衷于在个人简历里堆砌不同公司的经历,似乎自己炒掉的老板和公司越多,个人能力就越强。在日本白领看来,这恰是职业生涯大忌。虽然终身雇佣制名义上已经取消,但仍然有不少人选择从一而终,很多公司还将不主动裁员作为一个基本准则,如果员工实在太差,就用不加薪的方法来传递信息。跳槽不是不可以,而是不能太频繁,并且在下一次应聘时要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因为在日本企业家眼中,一个对以前公司弃若敝履的人,绝对不值得信赖。 潜在规则二
要在一家企业中长期发展,稳居中游是最优策略。这条规则尤其适合于初进职场的大学毕业生。要在日本公司里长期发
展,必须具有耐心。在很多日本人的潜意识中,不落后于他人是最佳状态。如果一个人过分热衷于自我表现,不但会招致同事的反感和抵制,而且上司也可能感觉受到威胁从而无情打压之。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中国哲理同样适用于日本企业。 潜在规则三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新人刚进公司,往往会做些琐碎细致的工作。很多人都觉得无聊没劲,事实上这是管理层考验员工的第一步。通过这一关后,尤其在某些中小公司,管理层往往会给员工很大的自由,让其放手去干一件重要事情,借此来考察一个员工应对压力、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能力。一旦员工通过了这项考验,就可能被重用,否则就会被贴上不堪大用的标签。这种从每件事情成功与否,来决定下一件事情是否分配给特定员工来干的做法,看似不给犯错误的员工第二次机会,显得不合情理,实则是要求员工集中精力完成每一项任务,从而有助于提高公司效率。 潜在规则四
不率先创新,但是把细节做到极致。按照经济学术语来说,日本企业家多是风险规避者,他们不愿意付出创新的高风险成本,但是日本企业令人尊敬之处,就在于实现了模仿时滞最小化。往往是欧美企业研制出新技术不久,日本企业就用巨资购买之,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消化吸收之,然后用全球领先的工艺迅速地生产成品,而且其产品无论在品质还是价格上往往都
优于欧美的竞争对手。推而广之,那种雄才大略但是忽视细节的精英们,在日本企业往往得不到太好的发展。原因就是上司们习惯于从细节来考察员工的绩效。正所谓魔鬼在细节中。 潜在规则五
女性依然难以受到重用。在日本企业界和政界的高层,女性身影依然寥寥。大多数日本男女坚持认为,女性结婚后辞职照顾家庭,天经地义。在日本,女强人更多地是个贬义词。据说,日本女大学毕业生在就业时依然会努力寻找工作,但是目的不是为了事业和金钱,而是为了觅得金龟婿。因为一旦找到个好郎君,婚后就可以不再工作一劳永逸,不亦乐乎?
四、 日美企业文化比较
企业文化理论的发源地是在日本,而将其发扬壮大的却是美国人,由于这两个国家思维方式的不同,他们对于企业文化的定义侧重点也就不同。
美国人在研究日本二战后经济成功的因素之后,提出了企业文化理论的相关概念,但他们所关注的重点是在管理理念方面,以及在理念指导下所产生的各种制度、流程与管理体系。因此企业文化对西方人来说其实并不复杂,它就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所提倡的各种管理理念。但日本人在发现经过美国整理出自己的成功因素之后,在美国原有的基础上又进行创新,他们结合了美国的“企业形象理论CI”,在管理理念MI的基础上增加了行为规范BI、视觉规范BI这两大因
素之后,进行大力推广,并在香港、新加坡以及台湾得到业界的认可。因此对于日本人来说,企业形象与企业文化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它的重点是对企业和员工形成统一规范。因为他们是先有管理体系而后有理念的,就是说对于企业文化定义,日本是经过管理实践后才上升到理论层面,因此他们的理念体系与管理体系结合地比较密切。但企业形象在美国却没有直接与企业文化联系在一起,美国人理解的企业形象很直观,它就是企业的形象设计,它所强调的是视觉的设计,而企业文化却是管理课题,它所强调的是管理科学,。因为它的企业文化是经过先提炼而后推广实践的,因此企业形象与管理文化并不需要直接联系。这就是企业文化在美国与日本的认识差别了。
美国认为的企业文化重点在管理文化,日本认为的企业文化重点是形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