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防汛工作,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防汛工作是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公司系统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所辖发供电设施和建设工程的安全度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抗洪抢险,保证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
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企业主要行政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辖(含所属、代管)单位。
第二章 防汛工作职责
第六条 国家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所属单位实施。
(二) 接受国务院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完成交办的防洪抢险救灾任务。
(三) 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汛工作的规程、规定。 (四) 负责组织国家电网公司的防汛工作,参与重大防汛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七条 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 在国家电网公司及流域防汛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辖省级电力公司和所辖单位的防汛工作,对所辖单位防汛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
(二) 负责所辖单位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制定防汛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 负责对所辖发供电企业电力设施重大缺陷和异常情况组织鉴定,落实处理措施,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 负责审查直属、代管水电站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和工程度汛措施,按有关规定报批或审批。
(五) 汛前,组织对所辖单位的防汛检查。汛期,加强水库调度和防汛协调,及时汇总所辖省级电力公司和所辖单位抗
洪、抗台风、抗暴雨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损失情况。汛后,及时组织防汛工作总结。
第八条 省级电力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 在区域电网公司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辖单位的防汛工作,对所辖单位防汛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
(二) 负责所辖单位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组织制定防汛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三) 负责对所属发供电企业电力设施重大缺陷和异常情况组织鉴定,落实处理措施,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 审查所辖水电站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和工程度汛措施,按有关规定报批或审批。
(五) 汛前,组织对所辖单位的防汛检查。汛期,加强水库调度和防汛协调,及时汇总所辖单位抗洪、抗台风、抗暴雨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损失情况。汛后,组织防汛工作总结。
第九条 发供电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 建立健全本企业的防汛组织机构,主要有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等。建设工程应成立有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防汛机构。
(二)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防汛管理制度,主要有:防汛领导小组及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防汛岗位责任制度、汛前检查和消缺管理制度、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巡查和报告制度、年度防汛工作总结制度等。
(三) 负责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部门防汛工作的要求,服从有管辖权的地方防汛部门的调度指挥。
(四) 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按防汛检查大纲要求进行防汛自查和整改,编制防汛预案、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和工程度汛措施,按规定报批。
(五) 组织进行抗洪抢险,修复水毁工程和受损电力设施,保证电网安全稳定,保证抗洪抢险电力供应。
(六) 汛后,及时进行防汛工作总结。
第三章 防汛目标和重点
第十条 水电厂防汛工作应与大坝安全管理相结合,做到在发生设计标准时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水淹发电厂房。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水情测报系统、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及其备用电源必须保证可靠运行。加强汛期的组织和协调,优化水库调度,正确处理防汛、抗旱和发电的关系,提高水能利用率。
第十一条 火电厂防汛工作的重点是保证灰坝、循环水取水泵房、厂房及变电站的安全,做到在发生设计标准内暴雨、洪水
时不发生灰坝垮坝,不发生水淹厂房、泵房、变电站及生产生活设施。
第十二条 供电企业重点保证1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设施防汛安全。在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下,保证抗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第十三条 公司系统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的重点是做到发生设计度汛标准洪水时,拦、蓄、导、泄洪水的建(构)筑物安全可靠,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生活区的设备设施安全。
第四章 防汛管理
第十四条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公司系统防汛工作,协调解决公司系统有关防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系统防汛的日常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发供电单位的防汛管理工作,基建部负责在建项目的安全度汛管理工作,农电工作部负责农电设施的安全度汛管理工作,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水电厂水库的洪水调度管理工作。
各级电力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防汛机构,成立以行政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和抗洪抢险队,认真落实防汛责任,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 认真组织进行防汛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