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臂根销轴,把起重臂慢慢放在地面的支架上。
(13)吊下平衡臂上剩余的配重,拆除平衡臂上的电缆线,以平衡臂上安装吊耳为吊点,将平衡臂仰起10°~20°角,分别将两根拉杆的第一、第二节间的联接销轴拆下,并将平衡臂上的两节拉杆用铁丝捆牢,然后慢慢将平衡臂放下,拆下臂根销轴,将平衡臂慢慢放在地面上。
(14)拆除司机室与外面相联的电缆线,依次拆下司机室、塔顶、回转塔身、回转总成。
(15)将顶升套架从塔身节上抽出来,依次将塔身节拆下,再将底架拆除。
至此,拆卸作业基本完成。
拆卸时风级应低于四级,由于拆卸塔机时,应注意工作程序及吊装堆放位置,千万不可马虎大意,否则容易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3、 拆卸后的注意事项 ①塔机拆散后由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②对主要受力的结构件应检查焊缝裂纹,结构变形等情况,检查塔机各零部件是否有损坏,连接是否有松动等。
③检查完毕后,对缺陷、隐患一一消除修复后再进行除锈、涂漆防腐处理。
六、高空吊物安全防范措施要求 1、高空吊物的安全规定及防护要求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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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吊装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面。(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待吊物放平稳后方可上前操作。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2、防止吊物坠落的安全规定: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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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七、既有线施工安全措施 1、线路防护安全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行车安全发在首位,并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线路防护工程。
杜绝因施工作业造成的一般C类行车事故及重大A类事故。 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地点,均应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设置防护。
(2)在铁路营业线上施工,由建设单位组织运营、设计、施工部门
签订安全协议互相配合、协调工作,及时解决行车与施工的安全问题。
(3)凡参加施工的工人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并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施工前对所有参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并严格落实现场作业“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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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办法和行车线施工安全规定。特别对施工人员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全面监护。决不允许民工单独上道作业,杜绝蛮干现象。
(4)在施工管段内按铁路有关规定设巡道员和巡守工,加强线路巡守,保证行车安全。
(5)铁路营业线上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应符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成都铁路局的有关规定。
(6)在营业线上施工,按铁道部的规定提前向成都铁路局运输部门书面申请,并纳入铁路局月度运输方案;方可按规定设置慢行标志或向车站要点后设置移动停车信号。
(7)安排施工方案必须以保证行车安全为前提,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监控措施。
(8)营业线上施工的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或单位培训,按规定由公安机关培训,持证上岗。未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严格施工防护,认真执行安全防护规定。防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防护知识和技能,提前上岗到位,施工的各种行车防护用品及信号标志必须齐全、有效、醒目并安设正确。
(9)施工工点与相邻车站应用直通电话或对讲机联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防护设备应经常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10)配备防护人员3人(其中驻站1人,设在车站;施工地点1人专职防护;1名专职塔吊指挥人员),所有防护人员在塔吊施工时立即到位,在视线不良地段应增设中间联络员以保证信号可靠传递。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应指定专人,必须经过铁路局培训并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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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式职工担任。视觉、听觉有缺陷或语言不清楚者,均不得担任防护工作。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一经派定后不得任意调换。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工作时,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应答复诵并必须坚守岗位。
(11)当有行车通过时,驻站联络员马上通知工地防护员,工地防护员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组织现场停止施工,且塔吊操作人员必须将大臂转至既有线外,得到回复无车辆通过时实施作业。
(12)工点负责人如发现施工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除采取紧急措施消除行车故障外,并应立即命令防护员显示停车信号和通知驻站联络员转告车站值班员暂不放行列车。
(13)制定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制度。为确保连续梁跨铁路施工安全、可靠、万无一失,项目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防护制度,如规范作业制度、现场检查制度、岗前培训制度、施工要点制度、配合铁路监护值班制度等以及相应奖罚制度,安全部作为主要负责部门对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4)加强铁路协调工作。项目部聘请具有丰富的营业线施工经验的人员负责铁路运输、工务、电务、供电、安检等部门协调工作,加强与铁路各部门间的联系,负责与铁路相关部门签定施工安全配合协议、办理营业线施工项目审批手续等工作,并且按时报批月度施工要点计划。 八、安全应急预案
为防止发生险情,确保及时有序、科学地采取相应有效措施,迅速排除险情造成的危险,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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