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伊犁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马传江
内容摘要 目前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劳动力素质与岗位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专业技术类和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互相分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局面并未完全形成。因此要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就业“通行证”作用。 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考核、使用和激励机制, 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法规体系,加大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实现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和促进就业目标
关键词 职业资格证书 构架 结构性矛盾 就业准入
目前,在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资格证书得到企业、院校和劳动者的广泛认可,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十分踊跃。全国城乡已有8000多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2010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完成新增职业资格证书3.1万余人。职业资格证书就业“通行证”作用日益显现。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技能鉴定是是一项对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评价和认证的活动。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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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构架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就业促进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是2000年3月2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颁布的,规定了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90个职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对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介绍和招用上述人员也做规定和要求,以及对相关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罚。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国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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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建立能力水平评价制度(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因此目前,我国职业资格主要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和技术工种能力等级评价。
职业资格证书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方向,充当着培训与就业工作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它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劳动者就业,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现状
1 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劳动力素质与岗位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
高技能人才是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的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可分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三类人员。目前,全国高技能人才2200多万人,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22.6%。而伊犁州直2005年-2008年高级技工以上高技能人才仅增加1500余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数),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高技能人才的严重短缺的不匹配,已经开始影响国家经济发展和生产增长,已经不适应新型工业化步伐。部分大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掌握的职业技能单一,企业找不到合适人和人找不到合适工作的矛盾依然突出。
2 专业技术类和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互相分割,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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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局面并未完全形成。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把人才培养和合理使用结合起来,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 学历证书通常是指一个人在国民教育系列中所接受的某一层次教育的证明。是受教育者综合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的反映。是文化程度凭证。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并重的证书制度的指导原则。但现实中重文凭轻技能并未完全改变,不时见诸报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回炉上职业院校不能不对只重文凭的教育体制引起反思。
专业技术类证书主要表明获有资格者的学识水平、能力和发展的可能性。作为专业技术类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与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缺乏相应对应口径,对劳动者不同职业、不同岗位合理流动,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才评价机制产生了不利影响。
3 “证”出多门,资格证书杂且乱 ,令许多劳动者无所适从。
同一职业资格认证,政府主管部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行业协会、学会等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自行设置准入门槛颁发不同的证书,各种考试认证机构竞相参与,造成了交叉认证、重复认证问题。证书制度效力大打折扣,令许多劳动者无所适从,加重了群众和用人单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4 部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缺乏质量意识,职业资格种证书的公信力面临考验。部分鉴定机构贪多求量,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比较落后,考场纪律混乱,考评员、监考人员责任心差,考生作弊比较严重,考试通过率过高等等。忽视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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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将使证书反映的劳动者职业能力与企业生产岗位实际要求不相适应性,影响职业资格种证书的权威。
三、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 向质量管理要效益,向质量管理要成果,促进劳动者改善素质结构和提高素质水平,进而促进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能力的提高。培养选拔、技能评价、表彰激励等制度逐步完善。
1、 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考核、使用和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要构建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职业院校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引导职业院校积极推进以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教学改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技能训练;实施预备技师培养考核制度,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鼓励行业企业和地方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拓宽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培训手段。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体系,拓宽成长通道。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对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创新模式,改进方法,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和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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