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板报每四周更换一次,每期主题由团委宣传部选定,由学生会宣传部干部传达。B、板报更换时间为一周,展览时间为三周。C、板报检查时间为每期第二周的周二课间操时间。D、检查评比板报由团委宣传委员负责。E、评比内容及分值设定:
a、总分为10分。b、主题1分。板报主题,鲜明突出。c、书写1.5分。字迹工整,字体优美。d、内容1.5分。内容扣题,联系实际。e、图案1.5分。图案简洁,绘画精巧。f、色彩1分。色彩搭配,和谐鲜明。g、布局1.5分。布局合理,错落有秩。h、特色1.0分。构思独特,新颖巧妙。i、效果10分。整体效果,可视性强。
F、评比办法:
a、板报评比时由团委宣传委员邀请校领导进行评比。b、最终成绩为去掉1个最低分、1个最高分之后的平均成绩。c、由团委宣传委员汇总成绩,如实填写板报评比汇总表。d、板报最终成绩记入各班月评估评比总成绩。
(十)组织机构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
(1) 团委会议定于间周召开一次,由团委书记召集委员对上一阶段校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讨论下一阶段的工作,以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调配。(间周一星期中午时间)
(2) 团支部书记会议每月一次或间周一次(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中午时间)。 (3) 团委学生会干部联席会议间周召开一次(每周星期二中午时间)。 2、值日制度
值日工作由团委干部轮换进行(具体由团委书记每学期初安排)。值日干部当天中午下第四节课后半小时到团委办公室坐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填写值日笔记,第七节课后打扫办公室卫生。每周由校团委组织委员考勤,纳入期末评优考核内容。
3、干部考评制度
( 1)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对本班的团委干部在班内的表现进行评定打分;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较差)
(2)每学期期末由团委书记负责对各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考评,满分10分,0.5分
为一档。( 9-10分~优;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较差),具体内容如下:
(3)每学期值日工作:缺勤0.1分/次;
(4)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各部门每学期举办活动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较好的酌情加0.1-0.5分;
(5)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扣0.1-0.5分; (6)例会出勤:缺勤0.2/次,迟到0.1/次。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具备评优资格: (1) 在任期间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 在任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被停职,撤职务者。 (3) 团委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较差\成绩者。
(4)团委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一般\成绩者。
5、每学期期末综合以上情况,对每位干部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高低评选校级优秀团委干部。
第八条 优秀团支部、团员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优秀团支部条件
1、支部领导团结合作,在团员青年中有号召力;积极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为团员办实事,能解决实际问题。
2、团支部能通过各种形式向团员、同学做好宣传工作,使大家不断了解团的知识,密切联系群众,使群众靠近团组织,增强团的凝聚力。
3、校团委组织的活动、分配的任务能够认真组织、圆满完成,并能有创造性的独立开展工作。
4、团员组织活动出勤率100%(包括团委组织活动和本支部活动,事前请假者不计)迟到全学期不得超过5人次。
5、团员集会,按时集合、遵守纪律。
6、本支部团员无违纪现象。 7、团员学习成绩优良。
8、团委组织的各项评比中均为优秀(前三名)。 9、团委会工作及团支部活动纪录,及时认真细致。 二、优秀团员条件
1、关心时事政治,重视理论学习,在是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与党团组织保持一致。
2、模范的遵守国家、学校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在班内处于中上等,体育成绩达标(免体有医生证明)。 4、对所负责的社会工作完成出色,成绩显著。 5、能够主动关心帮助同学,爱校爱班。
6、团组织活动全勤(请假除外)无迟到早退,按时交纳团费。 7、有校级以上奖励(运动会、艺术节等各种比赛)。 三、优秀团员产生程序
1、区级优秀团员每年评选一次,校级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2、评选时由支部委员会组织,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团员可以自荐,也可以由支部委员会提名并征求本支部团员意见及班主任、任课教师意见,提出候选人,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团总支。
3、学校团委根据优秀团员条件及推荐材料对候选人进行审查考核,考核合格者为最终候选人。
4、团委组织召开团委大会,民主选举出本学期优秀团员。 5、上报上级团委审核。
6、上级团委审核批准后,学校张榜公布并记入团员个人档案。
第九条 团费收缴条例
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团费收缴规定制定我校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条例。 一、在校正式团员应按时、自觉、如数缴纳团费。
二、各团支部负责收缴本支部团员的团费,并做好收缴纪录。
三、团员每学期交纳一次团费,各团支部每学期第一个月10日内将团费上交至校团委。
四、团员每年交纳团费6元,每学期交纳团费3元。
五、团员一个学期不交纳团费,经通知后,如再不交,按自动退团处理。 教职工团员团费收缴条例: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工资改革后团费收缴办法的规定,制定我校教职工团员团费收缴条例。
一、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团员应自觉交纳团费。 二、如何交纳团费
1、每学期交纳一次团费,由校团委书记负责收缴、记录。要求每学期第一个月内上交到校团委。
2、校团委统一收齐后将团费总数按规定交到上级团组织。 三、团员交纳团费数额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总数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3、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职务、等级工资、津贴即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之和(其中含10%)。
四、团员一个学期不交纳团费,经通知后,如再不交,按自动退团处理。 五、团委明确纪录团费收支情况,并于每学期末公布收支纪录。
第二部分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团委。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成都市第三十三中学校团委
二O一0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