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县城总体规划(3)

2019-01-26 15:13

文 本

从江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 第六十六条 广播电视网络

1、到2030年,全县广播综合人口覆盖达98%,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有线电视联通乡镇100%。

2、在洛贯新区建设电视台和电视广播管理中心。 3、在各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管理站。

第六十七条 殡仪公墓设施

1、在中心城区东北部殡仪馆1处,设2处公益性公墓。 2、每个乡镇至少一座公益性公墓,充分发挥设施的效益。

第六十八条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1、在老城区和洛贯新区分别建成具有养护、医疗、康复等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机构, 2、中心镇和有条件的小城镇、各街道办事处建立1所敬老院或托老所, 3、全县养老福利机构的床位数每千名老人达20~30张以上。

第六十九条 商业服务设施规划

1、打造黔东南西部商业重镇,完善金融服务网络,

2、建立一个集散有度、分布合理、规模适度、完善的县级—中心镇级—乡镇级—中心村级四级商业金融服务体系。

第七十条 市场规划

1、建设黔东南州物流中心,扩大各类市场规模。

2、结合“两高”站场,设置黔东南州最大的商品物流中心,做大做强包括机械制造业、生物制药业、建材业等

3、建设旅游工艺品市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主要社会服务设施配置数量和规模见附表2

第二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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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七十一条 环境保护目标

1、规划近、远期从江县域内各风景名胜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城区及各乡镇居住区、及城郊农村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地表水: 防治水质污染,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域和饮用水源的保护,确保水源保护区禁区、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水质不低于Ⅲ类标准。

3、规划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控制从江县域内各功能区的噪声污染,并应达到相应标准。

第七十二条 工业污染防治目标

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及“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快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改变单纯的污染尾端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削减污染源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第十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七十三条 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

第七十四条 防治措施(强制性内容)

1、中心城区及乡镇建设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新办矿山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率达100%;

2、增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实行地质灾害部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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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 3、设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确保有灾治灾、无灾防灾,长期防治、综合治理。 4、加快编制和修编全县及镇、重点工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地灾防治分区,通过逐步实施防治项目,不断提高全县抗御地灾能力。

第三章 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第七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划定从江县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包括丙妹镇、洛乡镇、贯洞镇、西山镇、高增乡、庆云乡的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716.43平方公里。

第七十六条 规划区空间结构

规划区形成“一轴三区”的城乡空间结构。

第七十七条 规划区功能协调

北部生态保育区以从江风景区、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和适度发展乡村旅游为主,兼顾部分农业生产功能。

中部城镇发展区是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城镇建设发展区,中心城区呈“一城两区”结构形态,分别是以居住、旅游服务功能为主的老城区和城市综合新区—洛贯新区,在中心城区周边的西山、庆云和八洛分别形成城郊镇(或居民点)。

南部生态农业发区主要从事绿色农产品种植、特色畜产品养殖,部分农田从事育种、实验和农业技术研究。

第七十八条 规划区道路交通系统协调发展

根据规划区空间结构和发展需求,除厦蓉、黎洛两条高速公路外,规划构建“一环一横一快”的路网骨架,以实现规划区各片区之间、城区与郊区城镇间、城区之间的便捷联系,并为规划区内的风景区、民族村寨、农村居民点提供服务。

第三章 城市规划区协调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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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规划区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发展

1、水源:

洛贯新城区工业供水水源都柳江干流。 老城区供水水源仍选用为宰章河水。

高增片区供水水源选择高增河上游。

洛贯新城区生活供水水源选择独洞水库、流美两水库。 2、水厂

老城区远期扩建现状水厂规模为1.5万m3/d,占地面积为1.0ha。 高增片区近期新建水厂规模为0.5万m3/d,占地面积为0.3ha。

洛贯新区拟新建贯洞生活水厂,进期规模4.0万m3/d,远期规模6.0万m3/d,占地面积为3.0ha。

洛贯新区拟新建贯洞工业水厂,进期规模8.0万m3/d,远期规模18.0万m3/d,占地面积为9.0ha。

3、电力

在洛贯新建220kV变电站,上级电源为上级电源为500kV黎平变,引入2回220kV线路。 从广西三江县富禄变引入1回110kV线路至110kV贯洞变。 4、通信

规划协调区内的通讯设施根据就近原则从城区引入,其中,高增、西山从老城区引入,庆云从洛贯新区引入。

5、燃气储备站

洛贯新区供气规模为8.7万NM3/日,占地3公顷,位于城区西面; 老城区供气规模为1.6万NM3/日,占地1公顷,位于城区东面。 6、环卫(垃圾处理)

洛贯新区的垃圾填埋场位于城区东南面庆云乡,处理规模为320吨/日; 老城区的垃圾填埋场位于城区南面雍里乡,处理规模为80吨/日。 7、殡仪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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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 规划火葬场位于贯洞镇往里,占地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控制。 保留老城区现状公墓(党校西侧), 规划在洛香镇登岜新建两处公益性公墓区。

引导和发展经营性公墓区,与公益性公墓协调发展。

第八十条 规划区村庄统筹策略

1、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规划保留庆云乡、西山镇的建成区作为城郊城镇存在,发挥八洛水陆交通节点的作用,将其发展为城郊集中居民点,每个城郊镇和八洛居民点的人口规划控制在0.5~1万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m2左右。

2、考虑具有一定特色、一定数量新农村的建设发展,以促进农村人口的合理布局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第一节 城市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

第八十一条 城市性质

从江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黔桂边境的枢纽城市,贵州东南部新兴的生态宜居工业新城。

第八十二条 中心城区规模

1、人口规模

近期(至2015年):中心城区总人口为10万,其中老城区人口为3.0万人,洛贯新区人口为为7.0万人;

远期(至203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为32万,其中老城区人口为6.0万人,洛贯新区人口为为26.0万人;

2、用地规模(此条为强制性内容)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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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确定中心城区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约40.2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建设用地4.05 平方公里,人均67.5平方米;洛贯新区建设用地 36平方公里,(其中产业用地约14平方公里)人均 138平方米。

第八十三条 建设发展方向与空间增长边界(强制性内容)

1、老城区呈紧凑的布局,重点整合现有建设用地,适度向南、北和东北部拓展增长边界东西以自然山体为界,东北至现状高增乡政府,南达南下门楼,北至北上门楼。

2、洛贯新区向南北伸展,围绕中心山脉呈带状组团式布局,增长边界北抵“两高”一线,南达田坝,东、西及东南部均以山体为界。

第二节 城市空间形态

第八十四条 城市结构形态

中心城区采用“一城两区”的发展模式,在优化发展老城区的同时,积极发展洛贯新区。今后,发展重心和城市功能逐步向洛贯新区转移,老城区以旅游服务为主的城市片区。

第八十五条 城市空间布局

1、老城区:以河流和绿色空间为分隔,在规划期内将形成“一城五片”结构,即“西城区”、从江大桥以南的“南下片区”、都柳江北岸的“北上新区”、东北ss部的“峦里-银良片区”和北部“高增片区”。

2、洛贯新区:规划提出“一脉两轴三区多组团”带状多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形态。“一脉”即新区中心南北向山脉,既是新区生态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新区工业组团与生活组团的自然生态隔离带;“两轴”是新区两条主要的发展轴线,分别位于“一脉”的东西两侧,同时也是新区重要的南北向联系通道;“三区”即综合服务中心区、贯洞工业片区和洛香生活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区既是发展旅游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产业的区域,同时也是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区域;“多组团”即在片区内形成多个城市组团。

文 本

从江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

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第八十六条 总体布局及用地平衡

中心城区规划总面积为6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40.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25平方米。其中老城区规划面积为9.7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4.0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67.5平方米;洛贯新区规划面积为50.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为36.0平方公里,产业用地1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38平方米。各类建设用地平衡详见《中心城区用地平衡表》。

第八十七条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978.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28%,人均32.61平方米。所占比重比现状下降了近43个百分点,人均指标下降了10平方米。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采用小区—组团及独立组团等类型。 1、老城区居住用地布局

老城区:规划居住用地179.5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0.93%,人均27.62平方米。 西城区以用地的调整、改造为主,江东片区、北上新区是老城区居住用地主要的拓展区域。老城区规划居住用地15.80公顷,规划人口0.80万人;南下片区规划居住用地28.40公顷,规划人口1.5万人;北上新区规划居住用地23.27公顷,规划人口1.2万人;峦里-银良片区规划居住用地32.28公顷,规划人口1.5万人,高增片区规划居住用地69.36公顷,规划人口为1.0万人。

规划布置了3所中学、4所小学,中小学用地为11.16公顷。 2、洛贯新区居住用地布局

根据新区空间布局结构,居住用地集中布局在洛贯新区东部洛香组团和得卡组团,结合新区生态结构框架,充分利用区内的山、水自然生态资源,营造一个优美的山水人家的诗意家园。

规划居住用地847.0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67%,人均32.59平方米。 规划布置了6所中学、12所小学,中小学用地为36.29公顷。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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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条 公共设施用地(强制性内容)

规划对现状缺口较大的文化娱乐、教育科研、体育等用地作重点补充,并根据各片区的功能布局了相应的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84.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05%,人均15.13平方米。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布局

规划中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在洛贯新区北部,洛香河北侧,老城区也适当的布局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34.08公顷,人均1.06平方米。

2、商业金融用地

在洛贯新区内集中布局商业金融用地,形成中心城区公共服务中心,同时也是发展旅游服务产业的区域。

在洛香组团、龙图组团等布置商业金融用地,形成片区服务中心。

在老城区和南下片区增加布局商业金融业用地,并在老城区南端出口处布局综合市场用地,强化老城区的商贸、旅游服务职能,在北上新区和峦里-银良片区内也布局相应的商业金融业用地。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225.11公顷,人均10.47平方米。 3、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对现状缺口较大的文化娱乐、体育等用地作重点补充。

规划洛贯新区东部形成县级文化中心,并布置片区级和居住区级文化娱乐设施。 老城区文化娱乐用地除保留原有电影院用地和南下片区的广播电视台用地并加以完善外,在北上新区和南下片区内,结合公共绿地,再增加两块用地。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28.07公顷,人均0..88平方米。 4、体育用地

中心城区内现状无体育用地,规划在洛香组团和老城区南下片区布局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16.77公顷,人均0.52平方米。 5、医疗卫生用地

老城区的医疗卫生除将现状县医院用地适当扩大外,在北上新区和南下片区的五道小溪处各布局一块用地。近期建设县疾病控制中心,选址在五道小溪处。

新区医疗卫生用地布局,在洛香组团和龙图组团等地布局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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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8.02公顷,人均0.56平方米。 6、教育科研用地

老城区教育科研用地考虑利用现状职校和党校用地,同时保留老城区现有的特殊学校,新增1所职业培训学校。

在新城区龙图组团布置1所职业培训学校,同时根据服务半径配置相应的教育服务设施。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9.98公顷,人均1.25平方米。 8、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在洛贯新区设置县级福利设施,在新城区共设2所社会福利院,同时在各个居住组团设置老年人活动中心。

规划在老城区设置1所社会福利院。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2.27公顷,人均0.3平方米。

第八十九条 工业用地

1、老城区:规划老城区不布局工业用地,老城区现有工业逐步向洛贯新区迁移。 2、洛贯新区:工业用地集中布局在西部的工业区内,并按工业类型分组团进行布局。龙图河以北区域布局生物医药制造、食品加工等无污染或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工业;龙图河以南布局机械制造、电子元件制造及建材原材料等有环境质量要求相对较低、且有一定关联度的工业。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在洛贯组团和龙图组团,形成集中的产业园。规划工业用地1274.63公顷,占35.61%,人均49.02平方米。

第九十条 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158.94公顷,占4.10%,人均4.97平方米。

规划洛贯新区仓储物流主要集中在“两高”之间的用地和火车站南部。

第九十一条 对外交通用地(强制性内容)

今后城区的对外交通主要由“两高”及黎洛高速承担。而321国道、202省道则可作为辅助通道及短途城镇联系通道,规划对外交通用地49.42公顷,占1.23%,人均1.54平方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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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1、老城区:规划保留江东南路长途客运站,规划对外交通用地2.98公顷,人均0.46平方米。

2、洛贯新区:规划中结合贵广快速铁路火车站,布置对外交通设施。规划对外交通用地46.44公顷,人均1.79平方米。

第九十二条 道路广场用地(强制性内容)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550.82公顷,占13.71%,人均17.21平方米。 1、老城区:规划道路广场用地77.16公顷,人均11.95平方米。 2、洛贯新区:规划道路广场用地473.16公顷,人均18.20平方米。

第九十三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设施用地46.87公顷,占1.17%,人均1.46平方米。

1、老城区: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3.14公顷,人均2.02平方米。由邮政、电信、变电站、消防站、货运站场、货物流通中心等用地构成。

2、洛贯新区: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3.73公顷,占0.94%,人均1.30平方米。由邮政、电信、变电站、消防站、货运站场、货物流通中心等用地构成。

第九十四条 绿地 (强制性内容)

规划以面为主,以线为次,以点为辅,以此构成覆盖中心城区的点、线、面结合,协调布局的绿地系统,规划在洛贯新区新建两座公园,沿都柳江、洛香河、龙图河及在各片区、组团内建设多片公共绿地,规划用地424.88公顷,人均13.28平方米。

第九十五条 城区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中心城区用地划分为三级强度控制区,从一级至三级建设强度逐级增降低,详见附表5。 一级:各种条件较好,可以集中开发的较大强度开发的地区。范围包括老城区的西城区、北上新区、南下片区,洛贯新区的中心服务区、洛香组团洛香河以东区域、龙图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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