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它来表达内心世界和情感,以及具有个性化的审美取向。刘熙载认为,“书象”和“书意”的关系是辩证的,但有主次体用之分。“书象”是具体的,有形的,它和自然界的各种形迹相联系,并因“书意”的创造而存在。“书意”是精神的,情感的,它和书法家的主观世界息息相通,先于“书象”并创造“书象”。书法的本质正在于书写者通过“书象”反映和表达“书意”。
《周易·系辞上》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庄子·天下》说:“《易》以道阴阳。”一部《周易》正是使用阴阳的变化来阐明深奥的哲学思想。刘熙载继承了阴阳对立统一的思想,用以阐明其对文艺特征和规律的认识。这种对立统一的思想和方法,在《书概》中随处可见。
书要兼备阴阳二气。
蔡中郎云:?笔软则奇怪生焉。?余按此一?软?字,有独而无对。盖能柔能刚之谓软,非有柔无刚之谓软也。
书要曲而有直体,直而有曲致。若驰而不严,剽而不留,则其所谓曲直者误矣。
书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数字,大如一行及数行,一幅及数幅,皆须有相避相形,相呼相应之妙。
昔人言?为书之体,须入其形?,以?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卧若起,若愁若喜?状之,取不齐也。然不齐之中,流通照应,必有大齐者存。故辨草者,尤以书脉为要焉。
正书居静以治动,草书居动以治静。
北书以骨胜,南书以韵胜。然北自有北之韵,南自有南之骨也。 书要有为,又要无为…… ……
“物生有两”,一切事物都处在运动变化之中,运动变化的动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相克相生、相辅相成。书法艺术的生命运动也不例外。阴阳、刚柔、曲直、
大小、动静、骨韵、齐与不齐、有为与无为??这些对立统一的艺术因素在书法家提笔创作的时间流程中相互消长、相互依存,形成具有丰富艺术趣味的空间组合。其在时间上的转换和在空间上的相互渗透,创造出对立统一的意象组合,从而完成书法艺术美的生命流程。 阴阳变化的极则是对立的双方在矛盾体内达到平衡和统一,这就是“中和”的状态。在书法艺术中,这种中和之美表现为不激不厉,风规自远。而中和之美正是刘熙载的审美追求和审美理想。他在《书概》中说:
阴阳刚柔不可偏陂。
右军书以二语评之,曰:力屈万夫,韵高千古。
右军书不言而四时之气皆备,所谓?中和诚可经?也。以毗刚毗柔之意学之,总无是处。
古人书看似放纵者,骨里弥复谨严;看似奇变者,骨里弥复静正。(《游艺约言》) 郑玄《周礼·注》:“经,法也。”可见,中和之美是刘熙载所尊奉的最高审美理想,是衡量一切书法的经典标准。王羲之的书法成为其眼中的最高典范,正是因为其书法达到了中和之境。李嗣真《续书品》评王羲之书法:“如阴阳四时,寒暑调畅。”深得四时之气,通达万物之理,秀美生动,和顺自然,没有任何偏阴偏阳、偏刚偏柔的乖戾失调,为后世推崇。
刘熙载的书法审美和批评思想极其丰富,其对古代书法审美思想的总结和对后世书法审美思想的启发都具有重要意义。其对书法理论研究的全面性、系统性,对书法史评价的客观公允,对书体从审美角度的研究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承前启后之功。而其于书法理论着力之勤,所涉之广,研究之精,发掘之深,实为唐之孙过庭、张怀瓘之后所罕有,应在书法理论史上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