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在第五学期末开始动员部署相关工作(若专业顶岗实习提前开始的,须提前相关组织工作)。
(2) 各系应在第六学期的第二周将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含指导教师名单及选题)报教务处备案;
(3) 第六学期第三周确定提纲;
(4) 各专业毕业生应在第六学期的第九周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正式文本,各系部第六学期的第十、十一周内完成批阅、答辩、成绩核定工作;
(5) 各系在第六学期的第十二周向教务处提交审批后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分为五级评定: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六。 2.指导教师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评定等级。
(1)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2)学生对参考文献资料的理解深刻程度;
(3)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关论证和结论是否符合科学逻辑性,是否清楚、正确地引用相关材料、数据;
(4)学生在资料搜索、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等方法的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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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写作、表达的水平; 3.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完成后,须交指导教师审阅,并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修改;
4.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从其完成情况、撰写水平和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出评语和成绩;
5.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优秀”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0%以内;
6.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为不合格的,不能毕业。 7. 成绩以系、专业为单位汇总,报教务处盖章、备案、登录。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与总结
1.各系要根据本规定,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在选题、指导、撰写等环节上进行检查、监督,特别应重视过程检查工作。
2.各系可结合专业特点,适当增加相应的管理内容或组织工作环节,但不得减少管理环节。
3.各系应重视和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工作,以便积累资料,交流经验,不断深化改革,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4.毕业论文是学生重要的永久性学习档案,各系必须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学生毕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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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材料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等有关的文档材料,都要严格按规定整理成卷,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核后移交档案室归档、保存。其他有关材料由各系自行保管。
5.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有独立的档案袋保存,其档案袋资料应包括:学生论文初稿、论文二稿、论文定稿;学生实习报告(调查报告或实习教案、实习小结、实习鉴定);教师指导记录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答辩记录表)等。
五、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小组30人以内(含30人),原则上按实际指导学生人数计算,以每生5课时计;若学生组超过30人/小组,原则上超过部分以每生2.5课时计算。主要指导教师与助理指导教师的课时数由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根据所承担的工作确定,各指导组课时分配方案由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审核备案。
六、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由本系根据专业特点,参考艺术类标准自行制定,报教务处审批执行。
本管理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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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及选题情况统计表》
2.《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
表》
3.《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
记录表》
4.《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袋目录内容》
5.《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
评判标准》
6.《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
标准》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 2009年11月23日印发 录入:赵红梅 校对:覃京翎 (共印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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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毕业设计 管理规定
附件一: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及选题情况统计表
系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教师姓名 职称
指导专业 专业及班级: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选题名称 指导学生人数 备注 注:此表一式两份,系部和教务处各执一份。
填报人:
系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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