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严禁酒后驾车,私自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出长途。严禁领导干部迫使驾驶员违章驾车。
2.9 在装运整体重物时,严禁人货混载。
2.10 在场(公司)内的车辆速度应有明确的限制。 2.11 场内特种车辆,除规定座位外,不得搭乘。
2.12 各种车辆和起升设备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划定明确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3、防止误操作事故措施
3.1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3.2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臵。
3.3应结合实际,加强防误闭锁装臵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臵正常运行。
3.4 建立完善的万能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防误闭锁装臵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或退出防误闭锁装臵时,要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3.5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3.6 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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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为准。
3.7 新、扩建的风电场电气设备防误闭锁装臵应与主设备同时投运。
3.8 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应良好。 3.9 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
3.10 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按规定持证上岗。 4、防止电气设备火灾事故措施
4.1 风电场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组织,编制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掌握电力部门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
4.2 风电场升压站配臵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执行定臵定位管理,标志标识明显,在风电场升压站显著位臵悬挂消防设施布臵图。 4.3 风电场输变电各类电缆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按规定分层布臵,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4.4 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均应严密封堵,检修中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4.5 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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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绪。
4.6 为防止施工中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混放、电缆分布不均,甚至堆积乱放,应在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设臵层间耐火隔板以及防火涂料。新敷设控制电缆与动力电缆分开。
4.7 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电缆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8 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4.9 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装臵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4.10 加强电缆的异动管理,电缆负荷增加应校验。 4.11 电缆沟内非生产单位的电缆纳入生产管理,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
4.12 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锅炉、燃料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4.13 重视对380V低压动力电缆的运行管理,统筹考虑380 V/220 V低压动力电缆的定期试验。
4.14 电缆转向受力的支撑部位应采取防磨防振动措施。 4.15 风电场升压站应配备必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防火服,以防止灭火中人员中毒、窒息、烧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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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消防泵应严格执行定期试验切换制度,保证备用泵与运行泵联动正常,并定期检测生产区域最高处消防水压力。
4.17 做好消防水系统冬季防冻措施,保证分支管路随时可用。
5、防止风电机组倒塔措施
5.1 风电机组的选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招标时应选择技术成熟,产品认证手续规范、齐全的厂商提供的设备;风电机组塔筒在招标选型时要选择技术成熟、质保体系完整的制造厂。
5.2 在风电机组基础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经过审核批准的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作业,规范执行浇注、焊接等工艺标准,使用强度不低于设计要求的水泥,混凝土标号不得小于设计值,禁止使用强度低于设计要求的连接件。
5.3 风电机组机基础浇筑时,施工监理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监理资格证。基础浇筑时,业主单位应派人全程参与旁站,确保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5.4 对于直埋螺栓型风电机组基础,地锚笼施工时,所有预埋螺栓紧固力矩应该100%检验,所有预埋螺栓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5.5 风电机组基础的养护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并做好养护记录。风电机组基础回填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手册的相关要求执行。
5.6 风电机组基础施工完毕后,当基础混凝土强度、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及基础环上法兰水平度均合格后方可进行机组吊装作业。
5.7 风电机组塔筒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进行监造和监检,不得自行监理。禁止塔筒生产厂将塔筒分包加工,如有必要须经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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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同意。
5.8 在塔筒采购协议中母材、高强螺栓、焊料等关键部件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塔筒钢板材料下料前进行无损检测(≥40mm厚的板必须进行100%超声波探伤),环锻法兰入厂应进行几何尺寸及100%超声波探伤和100%磁粉探伤检验(含法兰脖的坡口处),材料代用应办理代用手续,并经业主审批认可。
5.9 塔筒油漆、热喷锌材料等防腐材料应从正规厂家购买,要有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5.10 应做好塔筒制作过程中的下料、筒节卷制、焊接、组对、喷砂、防腐涂层等过程控制,严格执行法兰内倾、平面度、平行度,喷砂除锈检查、防腐涂层检测的技术标准。
5.11 塔筒连接的高强度螺栓必须有第三方检验;风电机组所有螺栓应严格按照风电机组制造厂提供的安装手册进行紧固,螺栓的紧固顺序与紧固力矩应严格遵照安装手册执行,禁止超规定力矩值紧固螺栓;
5.12塔架安装作业必须由具备设备安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起重工、起重指挥、焊工等。塔架吊装就位后,应及时紧固力矩,预紧力矩和最终力矩要按照要求的顺序和时间间隔完成。
5.13塔筒吊装后的质量验收应根据风电机组安装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标准对塔筒螺栓力矩、焊缝进行复查。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和验收时,应加强对螺栓力矩和塔筒焊缝裂纹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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