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做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7、防护屏障:防护屏障的形式,应根据总平面布置、运输方式、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防护屏障的内坡脚与建筑物外墙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土堤的顶宽不小于1m,底宽不小于高度的1.5倍,且应夯实;防护屏障要起到有效防护作用。
8、安全距离:内部安全距离符合GB50161-92第4章第3节的要求。
9、定员定量和库房用途:根据相邻建筑物的距离,按GB50161-92第4章第3节的规定核定药量;按照规定核定定员,进入库房的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核定5人。
10、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应牢固张贴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11、存放和堆垛:堆垛与库墙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作为通道和通风巷,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m。产品堆垛高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12、照明和照明线路:照明应选用壁龛灯或装在室外的投光灯。线路布设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
13、安全标识: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C级库房:
1、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GB50016—2006中二级耐火等级的规定,当面积<20m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GB50016-2006中三级耐火等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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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构选型:不应采用独立砖柱承重,不应采用空斗墙和毛石墙;砖墙厚度不应小于240mm,屋盖宜采用轻质易碎材料。
3、库房门和通风窗:门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当面积小于150m,且长度小于18m时,可设1个;门应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门宽不应小于1.2m,不得设置门槛,工房外门口不应设置台阶,应做成防滑坡道;贮存期较长的总仓库的门宜为双层,内门为通风门;通风窗应能开启,宜配置铁栅和金属网,有防小动物等措施;工房内的主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最远工作点至外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4、室内屋顶和墙(地)面:屋顶、地面要采取防潮、隔热措施;内墙面、顶棚面应平整;有易燃易爆粉尘或开箱的仓库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导静电地面,不开箱的仓库可采用一般地面。
5、防静电措施:应有防静电措施;防静电积聚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库房出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并经定期检测合格,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0Ω。
6、防潮与隔热措施:地面未做防潮处理或无地板的成品库,地面要设置30cm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做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7、安全距离:内部安全距离符合GB50161-92第4章第3节的要求。
8、定员定量和库房用途:根据相邻建筑物的距离,按GB50161—92第4章第3节的规定核定药量;按照规定核定定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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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的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核定8人。
9、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应牢固张贴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10、存放和堆垛:堆垛与库墙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作为通道和通风巷,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m。成品堆高不超过2.5m。
11、照明和照明线路:照明应选用壁龛灯或密封防爆型灯。线路布设符合防爆、防火安全要求。
12、安全标识: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五) 运输和配送
1、人员:有取得相应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2、车辆:危险品的运输,应采用带有防火罩的汽车运输,要求汽车技术状况良好。不应采用三轮车,严禁用畜力车、翻斗车和各种挂斗车运输。
3、配送:极开展配送服务。 (六) 安全文化与绩效
1、安全宣传; 在行政和生活区设安全宣传栏进行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并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2、安全文化活动: 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安全知识技能赛、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交流或安全建议征集等活动。
3、绩效考核: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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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四、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要求
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分批实施、周密部署,重在落实、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实施范围包括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
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于2007年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力争2008年三季度末全部达标,成为安全标准化企业。
五、实施工作步骤
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分五步进行。一是准备阶段;二是实施阶段;三是初审阶段;四是考评阶段;五是总结阶段。每批实施工作,按照这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准备阶段为2007年6月。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大力宣传、努力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规范》的宣传培训和发动部署工作,确定本地区实施安全标准化企业名单,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计划及各个环节的具体办法,并于2007年7月1日前上报市局危化处。
(二)实施阶段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督促指导实施企业,对照《办法》和《规范》,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企业整改完毕后,按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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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由主要负责人组成自评小组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和提出书面申请考评,提交给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初审。
(三)初审阶段
按照《办法》第四条规定,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对实施安全标准化提出考评申请的企业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逐级上报至组织考核部门。
(四)考评阶段
按照《办法》第四条规定,省、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各自组成考评小组,分别对申请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和二级企业组织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考评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相应的《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和标志牌。
(五)总结阶段
每批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完成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进行小结,找出问题,改进措施,以利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顺利进行。2008年四季度进行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总结。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一是要探索出与企业发展模式、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二是通过强化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尽快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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