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中心管理委员会职责
管理委员会由工作人员及中心托养代表组成。其职责如下: 一、检查监督、民主评议文明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民主评议一般半年进行一次,评议结果可作为创优争先的依据。
二、对照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讨论财务收支、行政管理等事项,协助主任做好管理工作。
三、对照检查托养人员守则执行情况。
四、实行定期议事制度,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遇重大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
1
中心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中心管理委员会,其中托养人员人数要达到50%以上。 二、管委会成员参与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中心生产、生活、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负责实放民主监督。
三、预先征求中心抚养人员意见,订出每周菜谱,做到荤、素搭配合理,口味调剂得当。
四、对置购的生活用品,实行工作人员与托养人员共同验收核实;对存放粮油等物品的仓库,指定工作人员和托养人员代表专人负责管理。
五、每周组织管委会成员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六、组织托养人员对工作人员每季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总评。
2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养老中心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养老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组长具体抓落实。
二、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值班情况登记和中心人员外出登记。 三、开展治安、防盗、防火教育,普及安全保卫知识。 四、所有中心工作人员和托养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了解防火、灭火常识,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做到专人保管使用。
五、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物的清洁、卫生,保证中心托养人员和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六、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夜间查房,节假日的值班,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加强对农作物农药的保管,用后实行封存,实行专人保管,禁止与其它食品存放一起。
八、门卫要做好老人进出、请假登记工作。
3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按作息时间、值班职责的规定执行,忠于职守,不得离岗,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主任汇报,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报告。
二、值班人员职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安全护理等工作,遇有老人发生纠纷及时调解,如有老人生病需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
三、值班人员发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处理,不得让事态扩大,同时向主任汇报,否则对严重失职者追究其责任。
四、值班人员要坚持执行交接班制,并将值班时遇到的情况进行交流,重要问题向主任汇报。
4
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优质服务:视托养人员如同自己的亲人,倡导尊老爱幼,态度和蔼,体贴入微,不歧视他们,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
二、优良秩序: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先后缓急有条下紊地展开,要求坚守岗位,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工作秩序井然的工作局面。
三、优美环境:室内外卫生,要求随脏随打扫,垃圾池定时清理;室外要求责任区无臭味、无杂草、无碎石、四季有花,绿树成荫。
四、根据以上条款,主任每月组织检查两次。检查结果均作记载,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