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7 焊接控制程序 7.1总则
文件编号 第 1 版 第 0 次修改 修改日期: 第 1页 共 4页 7.1.1为保证公司锅炉集箱制造的焊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7.1.2《焊接控制程序》的编制是依据“锅规”及国家颁发的技术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制定的。
7.2焊接工艺评定控制程序 7.2.1焊接工艺评定的程序
7.2.1.1焊接责任人按产品图纸要求以及“锅规”附录1(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提出《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由焊接工艺员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由生产部部向焊接试验室下达计划。
7.2.1.2焊接试验室根据《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领料、试板加工、焊接、检验以及试加工样、试验外委等工作,其中焊接外委工作由焊接检验员负责。
7.2.1.3焊接试验室汇总各项试验结果及材料质量证明书交焊接工艺员签收,焊接工艺员根据试验结果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交焊接责任人评定审核,报技术负责人审批,经监检确认后生效。
7.2.1.4焊接试验室管理焊接工艺评定档案,陈列保管试样,并编制焊接工艺评定项目一览表,发放有关部门。
7.2.2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器、仪表以及调节装置应定期检测,保证完好 7.3施焊管理及焊缝返修制度
7.3.1工艺人员在编制焊接工艺前应对产品图纸进行认真地工艺性审查,工艺审图内容有: 7.3.1.1产品结构工艺性、可焊性;
7.3.1.2焊接方法以及焊缝的坡口形式是否适应现有生产条件; 7.3.1.3已有的焊接工艺评定,是否覆盖所有的焊接接头。
7.3.2焊接工艺编制的依据:产品图纸、有关规程、规范、标准、施工条件以及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等。
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7 焊接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第 1 版 第 0 次修改 修改日期: 第 2页 共 4页 7.3.3焊接工艺卡的内容包括焊接接头型式和尺寸,焊接方法,焊接材料,焊接规范,焊接步骤和要求,焊前预热,热处理,焊工资格,无损检测项目比例及合格标准等。 7.3.4焊接工艺卡、焊接工艺措施等焊接工艺文件必须经焊接责任人审核。 7.3.5焊接工艺员向班组和检验员等有关人员交底。
7.3.6焊接施工人员必须按焊接工艺卡、焊接措施的要求进行焊接,并做好自检。对合金钢管接头组装后应逐个进行光谱检测以确认合金钢管接头。
7.3.7焊材库保管员根据焊材管理制度,进行焊材烘烤、发放、回收。
7.3.8焊接检验人员对焊接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焊接清理、装配的错边间隙、坡口形式、焊接程序、焊接参数、焊材的使用发放、预热温度、层间温度及时间、是否符合焊接工艺文件的要求。填写无损检测委托单及相关的质量检查记录。 7.3.9焊缝外观质量检查
集箱受压元件的全部焊缝(包括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平滑过渡。
(2) 焊缝及其热影响区表面无裂纹、夹渣、弧坑和气孔。
(3) 集箱的环焊缝无咬边,其余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管子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管子周长的20%,且不超过40mm。对合金钢管接头焊后应逐个再次分别对接管与角焊缝进行光谱检测,确认接头与焊缝合金元素。 7.3.10焊缝的无损探伤必须在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后进行。 7.3.11焊缝返修制度
7.3.11.1焊接检验员根据探伤单位的返修通知单及时汇同工艺人员找出原因,制定可行的返修方案,安排具有相应资格的持证焊工准备返修。
7.3.11.2焊缝返修,由焊接工艺人员编写“返修工艺”,焊接责任人审核,焊接工艺人员和焊接检验员监督实施。
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7 焊接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第 1 版 第 0 次修改 修改日期: 第 3页 共 4页 7.3.11.3超次焊缝返修,由焊接责任人编写“返修工艺”,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焊接责任人和质保工程师监督实施。
7.3.11.4返修后检验按原标准执行。
7.3.11.5有热处理要求的集箱,应在热处理前返修。 7.4焊缝编号和焊工钢印管理制度
7.4.1焊缝编号: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配有图示。
7.4.2焊工在本人所焊的焊缝检验合格后,应及时打上钢印号(特殊材料不能打钢印号的记号笔或在排版图上注明),焊接检验人员检验确认合格。钢印应打在距焊缝50mm处。 7.4.3所有受压元件对接焊缝(包括返修、补焊部位)均应在焊接记录上记载焊缝编号和焊工钢印号。
7.5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试验
7.5.1检查试件的数量:集箱和管道的对接接头,当材料为碳素钢时,可免做检查试件,当材料为合金钢时,在同钢号、同焊接材料、同焊接工艺、同热处理设备和规范的情况下,每批做焊接接头数的1%的模拟检查试件,但不得少于1个。
7.5.2检查试件的要求:检查试件应由该产品的焊工焊接,试件材料、焊接材料、焊接设备和焊接工艺条件等应与所代表的产品相同。试件焊成后打上焊工钢印代号。
检查试件经过外观和无损探伤检测后,在合格部位制取试样。需要返修检查试件的焊缝
时,其焊接工艺应与该产品焊缝返修的焊接工艺相同。 7.6金相检验和断口检验
7.6.1金相检验的条件:焊件的材料为合金钢时,集箱的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时,集箱上管接头的角焊缝需做金相检验。
7.6.2金相检验试件的数量及要求:集箱上管接头的角焊缝应将管接头分为壁厚>6mm和≤6mm两种,对每种管接头,每焊200个,焊一个检查试件,不足200个也应焊一个检查试件,并沿检查试件中心线切开做金相试样。 7.6.3金相检验的合格标准为:
(a) 没有裂纹、
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7 焊接控制程序 (b) 没有过烧组织 (c) 没有淬硬性马氏体组织
文件编号 第 1 版 第 0 次修改 修改日期: 第 4页 共 4页 有裂纹、过烧 之一者可允许复验,金相检验为不合格。紧因有淬硬性马氏体组织而不合格者,允许检查试件与该产品再热处理一次,然后取双倍试样复验(合格后 复验力学性能),每个复验的试样复验合格后才为合格。 7.7焊工管理及培训考核制度
7.7.1焊工考试由无锡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统一考试,办理焊工合格证。
7.7.2上岗焊工必须持有《锅炉锅炉集箱焊工合格证》,焊工施焊的钢材种类,焊接的方法和焊接位置应与焊工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严禁无证施焊,无项施焊。 7.7.3焊接检验人员负责监督焊工资格是否符合“焊接工艺”的要求,对违纪现象有权停止其焊接,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7.7.4焊工技术档案是反映焊工工作质量的基本依据,由焊接检验员定期填写。内容包括:焊工基本情况,考试成绩,焊缝无损探伤的一次合格率,焊缝返修和质量事故等,作为从新考核、免试的依据。
7.7.5焊接责任人建立焊工焊绩档案,对持证焊工平时的焊接进行检查、记录,作为重新考试、免试的依据。
7.7.6车间根据生产需要上报名单及项目,经焊接责任人审核后,由质管部组织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