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依据本公司的材料采购的有关程序文件,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填写料具验收单,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合同的内容或事先的协定是否一致,不一致则应通知采购责任人及时与材料供应商处理。 2、原材料的检验
2.1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化学性能检验。
2.2如合同规定某项物资须由独立试验机构进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材料员应尽快安排该项工作。
2.3送货单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当物资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则作退货处理。
2.4进场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后,需经项目质量监督员签发进场物资的准用令。否则,进场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3、现场物资的堆放、贮存
现场材料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堆放,钢材、钢管、木枋、模板、砌块、砂石等材料须挂牌标识牌上要标明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保管人姓名。需入库保存的材料须分门别类摆放好,并挂牌标识,标识牌上应标明材料的类别、规格、型号、进货日期。 六、成品保护措施
1、项目部工程组组织专职检查人员跟班作业,定期检查,并根据具体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奖罚。
2、施工队伍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的检查与督促。
3、项目部每周的协调会议上,由工程部及安质部对各施工队伍的成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比,集中解决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施工队伍开展成品保护工作,并协调成品保护工作。
4、加强对施工场的平面管理,避免外来因素对施工的影响。
5、门卫管理制度,禁止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行,避免对工程产品造成损坏。对处于养护期的成品或半成品应有明确的标示牌,标示牌上应标明养护起止日期和负责人、注意事项等内容,避免其它人员对处于养护期的成品或半成品造成损坏。
第七章 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同质量、效益一样是创优工程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大事。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使每位生产者都能熟知安全生产知识,并在施工中切实执行,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 1、安全施工目标
无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 无重大行车事故。 无等级火警事故。 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内。 2、安全检查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检查,并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执行。 二、安全保证体系 1、安全检查 1.1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质安科每月一次定期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质安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作业组每日一次安全检查。
安全巡查组每日值班:每次检查都必须做好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有专人负责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2不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质安科及项目经理部质安部均对关键部位的施工安全措施实施突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督促落实有关责任人实施纠正措施。
2、安全生产教育
2.1工程开工前,对所有参加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结合本工程,制定详细安全生产措施。
2.2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小时的安全教育,由主管工程师针对当前施工项目,结合有关规范、规程,上好安全技术课。
2.3对特殊工种,如起重机司机、电焊工、机动车司机、电工等,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2.4安全生产教育须持之以恒,工地上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安全标志。 2.5施工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化,重要项目由质安部部长亲自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1.1参加施工人员是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者。施工人员进场时或进行具体操作前,须经过施工工长及安全监督员的安全交底。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综合管理。
1.2.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及工装,进入2m以上架体或施工层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
1.2.2施工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严禁动用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设备。 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操作人员都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2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负责人。
2.3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形状箱至少配置两级漏
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线。 2.4保护移动式设备的漏电开关、负荷线每周检查一次;保护固定使用设备的漏电开关应每月检查一次。
2.5接地装置必须在线路及配电装置投入运行前完工,并会同机材组及设计者共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接地电阻不合格者,严禁现场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器设备,并应增加人工接地体的数量,直至接地体完全合格为止。 2.6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使用火源。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3、机械安全防护
3.1现场机械必须由项目机材组进行试运行,检查其运行情况正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施工,项目机材组对检查后的机械按公司ISO9001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标识。
3.2砼拌和站、压实设备、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或其它机械,必须满足机械本身护罩完善,电机无病的要求,还要对机械作接零和重复接地的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3.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4各种机械要定机定人维修保养,做到自检、自修、自维有记录。 3.5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各种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在吊运物料时,现场要设人值班和指挥。 3.6各种机械不准带病运行。 4、消防、治安措施
4.1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4.2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 4.3工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公路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注意安全。 4.4治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加强施工现场的物资、器材和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