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采购文件“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关于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五)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保密
参与采购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八)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九)磋商货币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位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十)偏离
招标文件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
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格式。
2.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以中文编印。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3.磋商响应文件的电子文件制作到一张光盘内,电子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电子标书文字部分使用word格式编制为只读文件,不可修改。磋商响应文件CD-R光盘的内容及格式应与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一致,电子文件应包括书面文件的全部内容,当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时,以书面内容为准。 (三)磋商有效期
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 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
(2)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15年 章。
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谈判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
(1)开标当天携带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支票的原件到开标现场,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原投标保证金支票。 (3)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八)开标与确定成交 1.开标
1.1采购人将于本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1.2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1.3投标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应同时递交相关证件,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1.4开标程序
1.4.1开标会议由采购人(或受权采购组织人)组织并主持。
1.4.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月日时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
1.4.3采购人简要介绍采购项目的概况或情况。
1.4.4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所有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4.5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受权采购组织人)按以下步骤当众拆封,开标流程:
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本项目共设置两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