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坡坞学校
校园校舍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 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周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 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 三. 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四.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本制度具体由岳世龙老师负责监督实施。
流坡坞学校
2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