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0个月本人工资。 3)十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验,职工发生工伤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答: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只要其所在的单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
其职工都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