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档案查阅登记簿:是公安交警大队档案日常提供利用情况的记录。 (4)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记录利用公安交警大队档案后所取得的效果。 3、档案的统计
公安交警大队档案的统计是上级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档案统计的组成部分,其统计项目是根据公安部制发的《公安档案工作统计年报表》确定的。交警大队档案工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本大队保管档案系统地进行统计调查,按上级要求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填写统计报表。
(2)对本大队档案统计资料进行系统规范整理,并将结果按要求分门别类地填写在统计报表内。
(3)做好公安交警大队档案统计资料的分析。这是交警大队档案统计工作的最后环节,也是对交警大队档案工作好坏的检验。通过对本大队档案各项统计资料的分析研究,从中进一步掌握不同时期交警大队档案工作发展变化的情况和达到的水平,结合其他档案工作资料,总结经验教训,以便进一步提高交警大队档案工作的水平。
(六)档案工作人员配备与职责
公安交警大队应当根据档案工作量的实际需要配备兼职或专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员一般应选择责任心强、工作细心、年龄不超过50岁、文化水平大专以上的正式民警担任。
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是:
1、负责对本大队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集中统一管理本大队各类档案及公安文件、信息资料、并积极提供利用和服务。 3、对收进本大队档案室的及时编目入柜,平时要做好补充归档。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4、负责接待查档工作。
5、定期向上级档案馆、室移交文书档案,并做好档案的转递工作。 6、参与对档案的鉴定并负责日常统计工作。
7、完成本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方面的工作。 (七)等级评定申报材料目录
1、交警大队档案工作达标升级申请报告
2、交警大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登记表 3、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分表 4、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5、档案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6、档案台帐(各门类档案统计总数、分类数) 7、档案分类大纲
8、交警大队档案归档、不归档范围 9、交警大队档案保管期限表 10、交警大队大事记 11、交警大队组织沿革
12、交警大队档案典型利用事例汇编
江西省公安交警大队档案管理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