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25日—8月5日,利用望城有线电视发出倡议,并组织青年志愿者上街发放《爱心助学行动倡议书》。 2、在县电视台及时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通过示范带动,动员和激励更多的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爱心助学活动。
(二)、善款发放阶段(8月18日)。
举办望城县“放飞希望、成就梦想”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颁发仪式,由捐资人直接向大学贫困新生颁发助学金。 (三)、表彰总结阶段(8月25日)。
1、个人捐赠2万元、单位捐赠5万元以上,可按捐赠方意愿冠名助学金,并授予荣誉称号。也可按照捐赠者意愿建立专项基金,如望城县××大学生助学基金等。个人捐赠1000元以上,授予扶贫助学爱心使者荣誉称号。
2、行政、事业单位、商业点等捐赠3000元以上,授予扶贫助学爱心单位荣誉称号。企业捐赠1万元以上,授予爱心企业荣誉称号。 三、资助方案
望城县“放飞希望、成就梦想”爱心助学活动接受一切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可以是用于资助特困学生生活和学习的各类物资的捐赠。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资助对象是今年高考第一批、二批大学院校录取的贫困
特困学生。受资助学生必须是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家庭处于低保线下的。双亲早逝、单亲家庭或丧失主要劳动力的特困家庭优先照顾。 (二)、资助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向所在中学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学团委认定后发给申请表,由所在学校签出意见,团县委、县希望办公室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及考取院校,决定最需要资助的对象和资助金额。 (三)、资助标准:
捐赠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指定捐赠和非指定捐赠。 1、指定捐赠,即结对助学。资助特困学生标准:贫困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特困学生每人每年XX元
2、非指定捐助不论资助金额或实物价值的大小,由团县委统筹安排用于助学活动。 四、资助方式:
爱心人士可以选择贫困、特困学生,资助一名学生或若干名学生,团县委将向捐、受双方颁发“爱心助学结对卡”,由捐资人向资助人直接发放资助金。也可以将善款捐到县希望工程办公室(设团县委内)。 五、善款的管理与使用:
团县委、县希望工程办公室将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捐赠资金的
使用管理,定期向捐赠方反馈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捐赠方与受赠学生建立联系卡制度,受赠学生定期向捐赠方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唐山论坛爱心团助学计划实施方案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是一种品格,给予是一种精神。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知识是生存的本领和保证,让知识的阳光普照家乡的每一个孩子,让每一个梦想都有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
唐山论坛爱心团助学计划实施方案 一、助学宗旨
为家乡品学兼优,而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让我们的一点帮助,一丝温暖,汇成爱的长河,让贫困学生在爱心团的关怀下健康成长。 二、助学目标
创建爱心品牌,将唐山论坛爱心团助学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不断壮大爱心队伍,让家乡更多的孩子平等地享受受教育的权利。 三、实施流程
(一)助学对象信息的获取
通过慈善机构、新闻媒体、实地走访以及每个爱心团成员的社交圈获取“爱心候选人”相关信息。 (二)对助学对象实地走访
当获取“爱心候选人”相关信息之后,爱心团将选派“爱心特使”2—3名深入“爱心候选人”家庭及所在学校、村镇(社区)走访,进一步了解核实其家庭成员、家庭经济情况、贫困原因、学习品行情况及是否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其他群体的捐助,并做好调查报告。
(三)助学对象的评议及标准确定
及时召开“爱心大会”(爱心团成员10人以上参加即可召开,参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根据调查报告评议“爱心候选人”的“爱心之星”资格,对入选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助学标准和实施计划,并及时在唐山论坛爱心版块发布助学公告,包括所需款物数额、捐献活动截止日期及助学款物收集人。
(四)助学款物的收集
爱心团成员自愿将款物交给收集人,收集人收到款物24小时内在论坛公布捐献人论坛ID和款物明细。捐献活动截止后,收集人及爱心团其他代表及时到唐山市慈善总会办理转帐手续,并将凭证和节余款物在48小时内公布于论坛。 (五)助学款物的送达
由爱心团选派“爱心特使”2—3名将助学款物送到“爱心之星”或监护人手中。送达助学款物及走访时产生的费用从节余款中支付,节余款不足以支付的,由“爱心特使”垫付并从下一次捐款中支付。
(六)助学后续服务
1、加强与“爱心之星”及监护人的联系,定期电话或实地回访,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作为进一步助学计划的依据。 2、做好对“爱心之星”的心理指导,以免助学活动给其带来负面影响,有助于其健全人格的形成。
3、对“爱心之星”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家庭成员尽可能地提供就业信息,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 四、活动要求
1、捐献活动全部采用自愿原则,包括是否捐助的自愿和捐助数额的自愿。
2、“爱心特使”按照要求进行实地调查,并按规定做好工作记录,保留必要的原始凭证, 如笔记、照片、录音、录像、表格等。
3、“爱心特使”在调查工作中不应该掺杂任何个人主观标准,并不得轻易对受访者许诺,以免因此造成资料的不真实和心理期待。
4、助学款物收集人严格按时间要求履行职责,不按时履行并未及时在论坛做出解释的将被取消收集人资格。 5、定期对助学活动进行盘点,总结得失,为以后活动的开展积累经验。
6、爱心团成员要积极宣传我们的组织及成功案例,争取更多的志同道合的朋友加入,让更多的孩子得到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