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
? 一、营业税概述 ? 二、纳税主体 ? 三、征税范围 ? 四、税目税率
? 五、营业税的计算
? 六、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一、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与增值税的区别
(二)特征
? 1、征税范围广,税源普遍 ? 2、税负轻且均衡,计算简便 ? 3、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 4、价内税
税基=生产成本+利润+营业税
(三)营业税的立法沿革
? 起源:1791年法国 ? 我国:
1950年,《工商营业税条例》,将营业税和所得税合并为工商税 1958年,营业税、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印花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
1984年,工商税分为营业税、产品税、增值税和盐税(营业税对销售劳务和商品批发、零售征收) 1993年,更改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四)营业税的意义
现阶段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 1、广泛筹集财政资金
? 2、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 ? 3、鼓励平等竞争
二、纳税主体
(一)一般性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三、征税范围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具体:
(一)提供应税劳务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二)转让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 (三)销售不动产
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视同销售: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单位的无偿赠与行为
案例:
某地A、B两企业长期合作,为报答B企业,A企业决定将自己一部分专利技术无偿赠送给B企业,并将自己的部分厂房无偿赠送给B企业。当地税务对A企业的无偿赠与行为征收了营业税,A企业对此提出了异议。
案例:
某电信公司发生以下业务:(1)电信业务收入123.6万元,其中安装电话机3.85万元;(2)单位成立的汽车运输单位,取得收入9.8万元;(3)修理部门取得收入32.13万元,其中从事汽车修配收入22.13万元,零配件销售收入10万元。 问:上述收入哪些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四、税目税率
五、营业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一)营业额的确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手续费等)
(一)营业额的确定
? 交通运输业
客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收入、代收保险费、随票价收取的各种交通运输基金 ? 建筑安装业
工程价款和价外费用
承包: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金融保险业
贷款利息、融资租赁收益、金融商品转让收益、手续费 保费收入
(一)营业额的确定
? 邮电通信业 各项业务收入 ? 文化体育业
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
演出收入= 票款收入? 场地费 ? 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 ? 娱乐业
向顾客收取的全部费用 ? 服务业
全部营业收入
(一)营业额的确定
? 转让无形资产
受让的全部货币和其他经济利益 ? 销售不动产
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案例:
某运输企业取得客票收入45万元,代收保险费2.5万元,售票手续费收入0.4万元,从联营企业分得运输收入18万元。其营业额是多少?
案例:
某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完工后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款850000元,临时建设基金26000元,耗用材料费2144000元。分给分包公司250800元,材料费613200元。 问:1)营业额如何计算? 2)谁负责缴纳营业税?
案例:
某公司取得收入如下:运输收入128350元;商场零售收入83540元;住宿收入16248元,支出12362元;餐厅收入21750元,支出15165元;舞厅门票收入12830元,饮料收入5132元,点歌费8386元。其营业税如何计算?
(二)税收优惠
1、营业税的减免
教育、医疗、残疾人服务行为、农业服务、宗教、文博 2、营业费的起征点(限于个人) 按期:月营业额200——800 按次:日50元
六、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5日、10日、15日或1个月 (三)纳税地点 应税劳务发生地 机构所在地 土地所在地 不动产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