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家庭生活伦理中之妻妾关系(3)

2019-01-27 15:42

待小妾,并非一概是嫉妒,有时也有比较宽厚之举。但即使如此,正妻还是对诸妾严加管束。下面的一则记载,基本反映了这种妻妾关系。如邱氏,为苏州人俞钦玉之妻。俞钦玉则为刑部尚书俞士悦之子,颇知书,但轻财好色。钦玉借称邱氏无子,公开置妾七人。作为正妻的邱氏,尽管对丈夫置妾不加阻拦,甚至待妾还相当“慈惠”,但对这些小妾则严加防范。小妾每天早晚出入房闼,皆有节制,而童子年过15岁以上,更是不许入中门。成化年间,俞钦玉游览京城,客死于教坊司妓家。自此以后,邱氏“待众妾益厚,而制驭益严”。丧事一完,只留下生有儿子的两位小妾,其他均遣发改嫁。(76) 三、妾身份地位变化的新动向 通观明代家庭生活中的妻妾关系,士大夫普遍纳妾之风一旦形成,妾的身份地位也相应发生了部分的改变。在明代的士大夫中,身边没有侍姬者,尚能找到一些例子,葛守礼与于谦就是其中的代表。据史料记载,葛守礼终身不置姬,年近50岁时,他的夫人考虑到已经年老,“求一姬奉之,公固不肯”(77)。于谦的勋业也是世所共仰,他一直与夫人董氏居住在一起,“共甘淡泊,旁无姬妾”(78)。身边无侍姬,对于当时的士大夫来说,确实应该说是一种特例。至明代末年,在官场上流行这样一句俗语,说读书人中进士以后,大多“改个号,娶个小”。可见,纳妾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也是一种时尚。有些官员尽管正妻严正,自己心中也有所畏惧,但还是难以抑制自己的好色之情,所以广置小妾。如宣德年间,工部尚书吴中,贪财好色,“嬖妾数十人”。正因为此,吴中才对其妻有所畏惧,甚至此事被明宣宗所知晓,“命伶人作惧内戏以笑之”(79)。所娶之妾,一些青楼的名妓当然是一可供选择的对象,但更多的还是选择良家妇女。明人谢肇淛有一段品评当时各地女子的记载,虽然不能说全是为那些纳妾者提供指南性的服务,但这种记载的出现,无疑是为了迎合当时士大夫的需要。谢氏记道:

维扬居天地之中,川泽秀媚,故女子多美丽,而性情温柔,举止婉慧。所谓泽气多,女亦其灵淑之气所钟,诸方不能敌也。然扬人习以此为奇货,市贩各处童女,加意装束,教以书、算、琴、棋之属,以徼厚直,谓之“瘦马”??古称燕、赵多佳人,今殊不尔。燕无论已,山右虽纤白足小,无奈其犷性何。大同妇女姝丽而多恋土重迁,盖犹然京师之习也。此外则清源、金陵、姑苏、临安、荆州及吾闽之建阳、兴化,皆擅国色之乡,而瑕瑜不掩,要在人之所遇而已。(80)上面谢氏所品评的各地女子有扬州、燕、山西、大同、清源、南京(81)、苏州、杭州、荆州、建阳、兴化等地。在谢氏看来,古称燕赵多美女佳人,但在明代已是名不副实。北京即古之燕地,而且明代在北京做官的士大夫也喜欢纳北京女子为妾,但谢氏对北京女子的批评最为严厉,说她们有“五不善”,即馋、懒、刁、淫、拙。士大夫一旦将其娶进门,携带至故里,她们则撒泼求离,父母兄弟群然嚣竞,很少有勤俭持家之人。(82) 在清代,民间有些俗语称苏州所产有状元、小夫人两种,说明当时,士大夫颇为看好苏州女子,并多纳其为妾。妾的称呼,除了小夫人之外,尚有“如夫人”或“阿大”两种称呼。(83) 在明代,苏州女子之名尚不及扬州,而扬州之闻名,也是因为其“瘦马”(84)。正如明人王士性所言,当时天下各地到处出美女,但很多人纳妾还是选择扬州。这显然有其原因。王士性曰:

广陵蓄姬妾家,俗称养瘦马,多谓取他人子女而鞠育之,然不啻己生也。天下不少美妇人,而必于广陵者,其保姆教训,严闺门,习礼法,上者善琴棋歌咏,最上者书画,次者亦刺绣女工。至于趋侍嫡长,退让侪辈,极其进退浅深,不失常度,不致憨戆起争,费男子心神,故纳侍者类于广陵觅之。(85)在晚明,伴随着士大夫纳妾之风而来者,则是家庭内的妇妒之风。士大夫纳妾,除了子嗣的考虑之外,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自己“好色”之欲。如何既能满足自己的好色之欲,又能避免“主母”之妒,从扬州纳妾就成了首选。原因很简单,扬州所出的瘦马,既有妇人必备之色,也有琴棋、厨艺一类之技,更因为她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就是如何成人之妾后维持家庭的安宁。正如明人沈德符所言,这些瘦马曾经接受过“自

安卑贱,曲事主母”的教育,因此,即使是大家庭中的妒妇,也有“严于他方,宽于扬产者”(86)。士人纳妾,最担心的就是妻妒忌,妾争宠,但纳扬州瘦马为妾,士人就可免于此类烦恼。

明代的法律与礼制规定了只有正妻可以获得封赠,而妾婢则无此荣耀。这有很多例子可以证实。如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广东都指挥使狄崇、王臻等,将妾收为继室,上疏乞求封诰。明太祖朱元璋将此事交给廷臣讨论,当时礼部尚书任昂等人坚持不给封诰。朱元璋最后还是听从了他们的主张。(87) 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瞿景淳进侍读学士,署院事,总校《永乐大典》,又掌诰敕。当时锦衣卫指挥使陆炳正好得到明世宗的宠幸,权倾天下。陆炳先后娶了四位女子,打算给最后一位女子请封。为此,兵部移牒相请,被瞿景淳所否;内阁首席大学士严嵩再次为请,又被景淳所否。无奈之下,陆炳只好“橐金夜投”,希望通过贿赂而使小妾获封。即使如此,景淳还是笑道:“吾所守,礼也。公毋溷我!”陆炳之妾终究还是没有获得封号。(88)

为人之妾不能借助丈夫而得到封赠,却可母以子贵。换言之,如若妾生之子出仕做官,那么就可以借助儿子而得到封赠。这套制度定于洪武二十四年,当时在封赠问题上就遇到了嫡母与庶母如何处理的问题。兵部尚书茹瑺上奏道:“庶子袭武职,例止封嫡母,所生庶母无封赠。”翰林学士刘三吾奏言:“宋制:母以子贵,庶母亦依所生子之秩封赠。”为此,朱元璋专门下诏,庶母也按照宋代之制加以封赠。(89) 此制才得以最终确立。

尽管礼制规定了妾不得封赠之制,但从明代的史实来看,也有例外。早在宣德年间,内阁大学士杨士奇的原配为严夫人,严氏死后,就以婢郭氏侍巾栉。当时命妇朝贺之时,只有杨士奇没有夫人,于是太后就命召郭氏入宫,不久又命照例封授郭氏,但不为例。(90) 嘉靖年间,大学士夏言之妾苏氏,也诈称是再继之妻,上请得封。(91) 另外,母以子贵,这是明代社会的基本特点。尽管制度规定了妾不可因丈夫之贵而得到封赠,即使贵为内阁大学士,也必须将妾的身份改为继室之后,方可冒领封赠。但假若其子出仕,并且三载考绩得优之后,妾同样可以借助于子之贵而得到追赠封号。如李氏曾任凤阳知府,其嫡妻为杨氏,副室为赵氏。赵氏生子李棨,并出任陕西凤翔县知县。在任三载考成为优,于是其嫡母杨氏赠为“恭人”,而生母赵氏则赠为“孺人”(92)。可见,尽管妾可以藉子之身份得到封赠,但在封号上仍然低于正妻一等。

明代的小说同样提供了一些以妾为妻的例子,说明法律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小说《二刻拍案惊奇》记一位韩侍郎带着家眷上任,船在路过扬州时,因为夫人有病,就纳了一个偏房江爱娘,专门服侍照顾夫人。到了京城,不料夫人病重而死,家中一切均由其妾爱娘掌管。爱娘将家事处理得井井有条,甚至胜过原先的夫人。内外大小,无不喜欢。韩侍郎也深感满意,就选择了一个吉日,立为继室。当时正好遇到弘治改元,官员之妻可以覃恩得到封诰。韩侍郎就将江氏入册上报,请下夫人的封诰,从此内外均称江氏为夫人。(93)( 上述例子尽管亦属以妾为妻,但终究还是经历了将妾改立为继室的基本程序。而在民间的私例中,妻妾在死后的名号上,同样存在着一些争论。小说《金瓶梅》通过西门庆爱妾李瓶儿死后,在丧礼名号问题上的争论,将妻妾的地位之争给以淋漓尽致的揭示。小说说及李瓶儿死后,首先需要写孝帖,当时西门庆要求在帖上写上“荆妇奄逝”。这一要求,其实就是以妾为妻的具体例子。这或许出于下面两种考虑:一是李瓶儿曾为西门庆生有一子,此子虽早已夭折,但毕竟李瓶儿可母以子贵;二是李瓶儿一直为西门庆所宠。尽管如此,但这不符合明代的法律与礼制,所以当西门庆的西宾温秀才在接到这一指令后,颇感为难,只好悄悄与应伯爵商量。应伯爵同样持一种反对意见,其理由是西门庆的妻子吴月娘还活着,如何就能称李瓶儿为“荆妇”?此事只好暂时搁下,小说在后面并没有再交代最后在孝帖上如何书写。其次,在题铭旌时,又碰到一些问题。西门庆要求写“诏封锦衣西门恭人李氏柩”。这显然也违反了当时的礼制。按照明代的礼制规定,只有四品以上官员之母与妻才得以封恭人,而

西门庆的官秩只是从五品,而且李瓶儿又不是原配或继室,仅仅是侧室,若写上“恭人”二字,必然是越阶僭正。为此,应伯爵又提出了反对意见,其理由还是正室夫人活着,妾就不能使用此称。最后做了妥协,只是在上面题写“室人”二字。恭人系命妇有爵,而室人不过是室内之人,是一个“浑然通常之称”。其实,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小说在后面的记载中,似乎又透露出来以下信息,即西门庆并没有完全采纳温秀才与应伯爵的意见。当第二天周守备、荆都监等官员前来祭奠时,礼生所读的祭文中,赫然又称李瓶儿为“孺人”。孺人虽较恭人为低,用于四品以下官员之妻则可,但李瓶儿为妾,显然还是僭礼之举。接着,当出殡时,吴道官在念祭文时,李瓶儿又被称为“恭人”。至后在家中所设坛场中,在榜文上又写“室人李氏”(94)。前后称谓不一,是小说作者故意为之,还是因为存在着争议,作者不免前后不一,这不是关键,而且也很难搞得清楚。但是有一点却是相当明显,即西门庆在李瓶儿死后的名号上,存在着一种以妾为妻的想法。

明代的家法族规规定了主母在家庭中的地位,称其为“主母之尊,欲使家众悦服”。所以,家庭中的主母通常是由婆婆、长媳或长孙媳妇充任,一般限制妾(侧室)成为家庭中的主母,以免导致“乱尊卑”的结果。(95) 妾在家庭中尽管可以为丈夫所宠,但始终处于从属的地位,根本无法成为家中的主母,掌管家庭经济。所以,即使嫡妻去世,若是家中主人又娶继室,则通常是由继室来掌管家事,继室也就按理成为家中的主母。如徐阶之子徐仰斋,在嫡妻死后,娶名家之女沈夫人。沈夫人就“摄行室事”。当时徐阶正好在朝中秉政,徐仰斋以尚宝的身份也在京城做官,所以显得家务纷庞。沈夫人“辛苦持家,上事尊章,下相夫子,咸得其欢心”(96)。

当然也有例外。如汪道昆的父亲因为其妻身患重病,采纳大儿子之言,将“家秉”授予其妾何为。(97) 这尽管是一个特例,但基本可以证明,妾同样可以成为家中主母。当然,在主母去世,主人不曾续娶的情况下,妾更是可以掌管家庭中的财产大权。据明末清初松江府上海县人姚廷遴的记载,其叔祖在未满60岁时夫人就已去世,而且终身未再续娶,家中只有三位姨娘,分别为四姨娘、福姨娘和已亲娘。所谓姨娘,其实就是妾。在这三位姨娘中,四姨娘因为资历较深,在“奶奶”(即夫人)在时就已经娶进家门,再加上识得几字,所以被主人所重用,“凡银钱出入,俱系他经手”(98)。主母在时,因为主母疏于掌管家事,于是家中经济大权就落入妾的手中。一等主母去世,妾更自然而成为家中掌管家事的主母。 明代的小说也提供了妾可以当家的例子。我们再以小说《金瓶梅》为例,对明代一些家庭的情况作更为详细的考察。西门庆的继室吴月娘,照例属于正室,是家中的主母,应该管理家中的一切财产。但因她常有疾病,其实并不管家事,所负责的不过是“人情看往,出门走动”一类与外面社交礼仪之事。至于出入银钱,实际上掌管在第一个小妾李娇儿的手里。至于第四个小妾孙雪娥,则单管率领家人媳妇在厨房中上灶,打发各房饮食。譬如西门庆在那房里宿歇,或吃酒吃饭,造甚汤水,一般都由孙雪娥手中整理,再由那房丫头自己到厨房里拿去。(99) 又小说《金瓶梅》记江南扬州城内苗员外家,主人苗天秀,家有万贯资财,颇好诗礼,年40岁,身边无子,只有一女,尚未出嫁。其妻李氏,身染痼疾在床,所以家事尽托与宠妾刁氏。当春梅嫁入周守备府时,成为周守备的第二房小妾,甚是受宠。因为周守备的妻子一目失明,吃长斋念佛,并不管家中闲事,所以周府各处钥匙均由春梅掌管,她也就成为事实上的主母。当正妻死后,妾就有机会被扶正。春梅嫁给周守备后,不久因正妻去世,周守备就将春梅册正,做了夫人。(100) 上述妾成为家中主母的例子,无不反映了明代家庭生活的新动向。 余论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总觉得妾既然在家庭中是比较受宠的一方,那么应该具有较高的地位。其实不然。按照制度规定,在仕宦家庭中,妾的地位有时就如同使婢。在未生子之前,不但要侍奉好丈夫,而且在婆婆与正妻之前也必须不时保持一种小心。即使生了儿子,也并非立

刻就可以自居为母,获得一种“母仪”的待遇。因为按照制度规定,妾所生之子,尚须认正妻为嫡母,自己却只具生母的名分。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即使到了正妻死后,儿子长成,妾仍然不敢以母自居。为示说明,下引华芝台之妾陈氏为例,以观妾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据载,陈氏是江阴县金凤里人,与嫡妻夏氏同里,而且她成为华氏之妾也得到了正妻夏氏的允准。即使如此,陈氏在进入华家之门后,平常仍必须端静婉娩,不妄语笑,对丈夫与正妻小心翼翼地侍奉。在他生下师周、师召二子以后,尽管已经获得了丈夫的宠信,甚至得到了丈夫所赐的金钏,但陈氏还是怕得罪正妻夏氏,反而将自己的行为更加收敛。当时家中冯、顾两位婆婆见到陈氏产子,对她也多加礼遇,陈氏也因此而获得向两位婆婆每天问安起居的权利。但在正妻夏氏在世之时,陈氏仍是“命之食不敢食,命之坐不敢坐”。平常所穿,不过是菲衣,所吃不过是粝食,凌晨起来就盥栉,并将家务之事安排得头头是道。她的两位亲生儿子在14岁时都中了秀才,在堂下拜见自己的亲生母亲,陈氏还是不肯接受。其后,正妻夏氏去世,陈氏从此理应获得“母仪”的待遇,但陈氏仍然不敢接受。直到自己的儿子各自娶妻生子以后,在丈夫的一再劝导下,又出于在家族内“临卑幼”的礼仪需要,才敢稍稍“具母子礼”(101)。从陈氏的一生中,我们不难看出小妾在明代的地位确实很低。 “富贵人家,没一个不蓄姬妾。”这当然是明代的世风。广置姬妾,固然是富贵人家的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肉欲,并将“左拥燕姬,右拥赵女,娇艳盈前,歌舞成队”一类的生活视为“人生得意之事”。事实上,这些众多的姬妾往往也会带来无穷的烦恼,甚至让主人出乖露丑。究其原因,小说《二刻拍案惊奇》的编者凌濛初从男女的生理特征出发将其概括为下面两点:其一,“男女大欲,彼此一般”。男人有性方面的生理需求,作为女人其实也不例外。所以,男人广置姬妾,凭一个人的精力要周旋于几个女子之间,自然会“不得相当”,众多姬妾很少能得到生理上的满足。其二,富贵之人大多是中年上下才广置姬妾,而且所娶姬妾必是花枝一般的少女,所以在“枕席之事”方面,难免会“三分四路”,不能“满足他们的意,尽得他们的兴”。所以“闺中不是怨气,便是丑声”。对于那些姬妾,尽管家法极严,甚至“铁壁铜墙,提铃喝号”,将姬妾防得水泄不通。即使如此,也只能禁得她们的身,却禁不得她们的心。姬妾一旦起了外心,就不再对自己的丈夫具有丝毫的“情趣”,而只是把他们看成是“厌物”。费了钱财,用了心机,并未获得姬妾的欢心,反而导致她们的憎嫌。这显然也是富贵人家姬妾的普遍心态。生前既已如此,一朝身死,更是树倒猢狲散,残花嫩蕊,尽多零落于他人之手。(102) 这更是富贵人家姬妾的普遍归宿。( 从丈夫享受肉欲的角度而言,确实是“妻不如妾”,但从那些身为小妾者的日常生活来看,却是妾远不如妻。这是一种两反的现象,却又在明代同时并存。更为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妾的介入,使明代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在情感与伦理上出现了两分的现象:从夫妻伦理的角度来看,夫妾关系无法取代夫妻关系,小妾在家庭中的地位永远无法取代正妻;而从夫妻情感的角度来看,正妻的感情已经被小妾剥夺,而夫妻关系更是被夫妾关系所取代。换言之,明代在家庭情感伦理关系方面出现了新的转向。这种家庭情感伦理关系的变动,亦即在一夫多妻的制度下,妻妾关系一方面能和谐地相处,但另一方面,妻妾之间又是嫉妒成性,形成一时的“妇妒”之风。进而言之,由于夫妇关系中情与礼的两分,夫妻之间的情感生活逐渐被夫妾之间的情感生活所取代。 注释:

① 相关的研究专著分别有:王玉波的《历史上的家长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和《中国家长制家庭制度史》(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邓伟志的《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麻国庆的《家与中国社会结构》(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史凤仪的《中国古代的婚姻与家庭》(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张树标的《中国婚姻家庭的嬗变》(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祝瑞开的《中国婚姻家庭史》(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② 收入张国刚主编《家庭史研究的新视野》,第206—217页。 ③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44—463页。

④ 刊台湾《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第1卷。 ⑤ 刊台湾《辅仁历史学报》1993年第5期。

⑥ 台湾“中央”大学历史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 ⑦ 赵轶峰:《儒家思想与十七世纪中国北方下层社会的家庭伦理实践》,载《明史研究》第7辑。

⑧ 章学诚:《丙辰札记》,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4页。 ⑨ 江盈科:《雪涛阁集》下册卷一四《知足》,载氏著《江盈科集》,岳麓书社1997年版,第684页。

⑩ 如小说《金瓶梅》记西门庆专一飘风戏月,调占良人妇女,娶到家中,稍不中意,就令媒人卖了,即为其例。参见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第二回,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页。

(11) 李渔著,江巨荣、卢寿荣校注:《闲情偶寄》,《声容部·习技》第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66页。

(12) 《金瓶梅词话》第二五回,第319页。 (13) [日]滋贺秀三著,张建国、李力译:《中国家族法原理》,第444页。 (14) 怀效锋点校《大明律》卷六《户律》三《妻妾失序》,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60页。 (15) 《大明律》在“妻妾失序”一条中,有“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许娶妾。违者,笞四十”之文。修成于清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之《大清律例》,在“妻妾失序”一条中,前文大抵因袭《明律》,但已经删去“民年四十无子方许娶妾”之文。这一删削,一方面说明法律规定与具体的司法实践存在着差异;另一方面,说明自明代以来直至清初,民间百姓年未至四十而且有子者也是娶妾成风,因而法律随之做出相应的改变。清律之文,可参见怀效锋、郑秦点校《大清律例》卷一○《户律·婚姻·妻妾失序》,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页。按:从明律到清律,其中关于民问百姓纳妾的法律变更,承蒙匿名评审专家的提示,特此致谢。 (16) 姚舜牧:《药言》,载徐梓编注《家训——父祖的叮咛》,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5页。

(17) 费成康主编《中国的家法族规》附录,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261、269页。

(18) 费成康主编《中国的家法族规》附录,第273页。 (19) 丁雄飞:《小星志》,载虫天子编,董乃斌等校点《中国香艳全书》第1册,团结出版社2005年版,第18—19页。 (20) 龙文彬:《明会要》卷四四《职官》一六《封赠》,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815页。 (21) 孙承泽:《天府广记》上册卷一五《礼部》上《中宫朝仪》,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舨,第191页。

(22) 申时行等纂《明会典》卷六一《命妇冠服》,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93—394页。 (23) 《金瓶梅词话》第四○回,第533页。

(24) 江左樵子编辑《樵史通俗演义》第五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 (25) 《金瓶梅词话》第一○回,第117页。 (26) 冯梦龙编:《挂枝儿》卷六《怨部·咒》又,载《明清民歌时调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61页。

(27) 《金瓶梅词话》第三回,第47页。


明代家庭生活伦理中之妻妾关系(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全国2011年1月高等教育旅游英语选读自考试题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