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食品进库验收及出库规定
1、确定专人负责食品进仓库的验收,严格把关,不验收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和短斤缺两的食品。
2、正确如实填报食品、菜类进出库单,严禁弄虚作假。 第四条 食品采购规定
1、按实际需要有计划采购,不得任意超量采购,以免积压变质。 2、认真检查所购货物的质量、数量、生产日期等,严防破损、丢失或食品过期。
3、在确保食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食品、菜类的采购成本。 4、搞好运输卫生,需冷藏的食品,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半成品应分开存放,防止食物污染。
5、严禁采购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变味食品。 第五条 食品库房规定
1、食品堆放要整齐、分类、清洁,防止地湿、积压、霉烂、虫蛀,符合6S管理规定。
2、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不准私自处理食品;不准无出库单出库;不准闲杂人员入库。
3、做好库房的通风干燥和防火、防盗、防投毒。 第六条 卫生管理规定
1、从事食堂工作的人员,须有健康证并经上岗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
2、炊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有传染病者,立即调离。 3、做好食品的防毒、防腐、防污染、防霉变。 4、做好防鼠、防苍蝇、防蟑螂,防止病菌传染。
5、蔬菜要择洗干净,肉类必须洗净再切,食品生、熟须分开。 6、严禁使用已变味、变质、腐烂、霉变和已过安全期的食品。 7、餐具使用前,必须用洗洁精清洗干净并严格进行消毒杀菌。 8、砧板、案板和煮饭、炒菜、盛饭菜用具须保证清洁干净。 9、及时清理厨房、餐厅卫生,保持干净无油腻、积垢。 10、经常打扫墙面、墙角、屋顶、门窗卫生,保持干净无灰尘、蛛网。
第七条 食堂安全规定
1、加强对食品卫生状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必须立即上报和送医院抢救。 3、安全用气、用火,做好防火、防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食堂人员离开时、关火、关门窗。 第八条 食堂招待管理规定
1、招待对象一般为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总公司来人、厂家及相关业务来人。
2、要严格按照《石岩沟煤矿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的标准进行招待,不得超标招待。
第九条 食堂账务规定 食堂财务管理须日清月结。 第十条 食堂服务规定
1、按时做好饭菜,保证正点开餐和工作晚点员工的就餐。 2、注重饭菜质量,合理安排、调节菜谱。 3、各种菜肴、食品必须在挂牌上明码实价。 4、为员工就餐提供热情、细致、周到服务。
5、虚心听取员工意见,不断提高烹调水平和服务水平。
宿舍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我矿宿舍管理,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保障员工的住宿安全,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宿舍管理权责规定
矿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的统一管理,做好员工入住、退宿、宿舍安全管理、卫生、宿舍调整、物品配发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 宿舍入住条件
1、入住条件:到我矿工作的员工。
2、工人入住职工宿舍楼,要求自带被褥,煤矿不做配发。 3、入住时要经矿后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住。
第四条 客房管理规定
1、来我矿办事的业务人员、厂家和相关人员,可入住矿煤矿客房,特殊情况的,须经后勤管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入住。
2、后勤管理人员应在客人入住客房前进行整理,并清点好客房财产,客人退房时管理人员要核对财产无丢失、损坏的情况下,方可为住宿人员办理退宿手续。
第五条 员工住宿安全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和宿舍走道燃放烟花鞭炮; 2、严禁违规私接电线,私自更改用电设备开关; 3、电器设备周围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爆炸物品; 4、发现接触不良、线路老化等情况,及时通知管理员维修; 5、人员离开房间,应关掉所有电源; 6、严禁从宿舍高处向下抛物、丢东西;
7、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高功率电器,否则由此引发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
第六条 员工宿舍卫生规定
1、员工应经常打扫宿舍内的卫生并保持干净整洁,符合6S管理标准。
2、宿舍内不得乱摆、乱放、乱贴、乱钉;
3、宿舍公共区域卫生必须由专人天天打扫并保持干净整洁。 第七条 员工住宿规定
1、不得向窗外倒水和扔撒废弃物; 2、将生活垃圾放入垃圾桶内; 3、不将杂物扔入洗手间下水道; 5、不撞门、不踢门、踢墙; 6、不得私自带外人到宿舍留宿过夜。 7、不得在宿舍内养宠物、家禽。 8、不得在宿舍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9、不得将井下是用的工具等带入宿舍; 9、员工在宿舍内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第八条 公司宿舍检查规定
综合管理处每月应组织对员工宿舍的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火工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我矿火工品的领退制度、使用监督管理,避免丢失、偷盗现象发生。根据我矿地面火药库发放人员数量有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火工品的领取、发放、装运、储存
1、爆破员只能领取作业计划中一天的火工品用量,如实填写领料注明火工品的数量、种类(炸药量、雷管种类和数量),分管安全员要严格把关,根据实际作业用量审核后方可签字,尽量做到准确无误,如有不相符之处,不得签字领取。
2、炸药库库管员,要严格按《暂行规定》要求,按火工品领取单写明的数量、种类发放,不得多领或少领。火工品领料单上没有安全员的签字,严禁发放火工品。每日核查账簿与手持机的库存量,做到账、机合相符,库管员有义务督促爆破员正常有序发放、领退火工品。
3、爆破员所领取的火工品(炸药和雷管)要做到分装分运,炸药和雷管要用绝缘材料工具箱隔离,不得在同一车辆拉运。雷管也可装入专用携便式雷管箱专人用送。
4、运达工作面的火工品要放在相对干燥、支护完好的硐室内,雷管入保险箱内(保险箱内壁要加垫绝缘层),炸药要整齐地码放在自制的木凳子上或无水的垫高层上面,不得淋水,浸泡。
第三条 火工品的使用和退库
1、爆破员要根据《采掘作业规程》中炮眼参数进行布置打眼作业,当班安全员跟踪监督每次爆破的炸药、雷管用量,有拒爆、瞎炮的必须记录在案,审查核实当班的爆破记录做好工作笔记为下次领用签字时备用参考。要严格管控火工品的使用情况,如有疑惑,及时查明原因如实上报。
2、规定每日剩余火工品实行退库制,现因库管员缺失所以只在
白天进行火工品退库。爆破员、安全员要心中有数,如果因客观原因在一天及以上的时间内不进行爆破作业时,当天领取的火工品还有剩余时要上交到地面火药库,不得延误。
第四条 违规处罚规定
1、全天各班均要进行火工品使用情况记录,做到帐、卡、物三对应,如不相符,又不能自圆其说,每少一枚雷管罚爆破员100 元,安全员连带罚款50元。
2、如有爆破员私卖炸药、雷管者,一经查明事实确凿,立即开除、解除劳动合同,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1000—20000元。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3、要求全矿各级各类人员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识大体、顾大局,不要为己之私利损害大家、集体的利益,对于违规违法者、知情不报者等同处理。
车辆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煤矿车辆费用的管理,有效调度车辆,发挥车辆运营效益,更好地为煤矿服务,结合煤矿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派车管理
第二条 由综合处统一管理,综合管理处安排车辆的原则:根据车辆的走向集中安排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第三条 煤矿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告知综合管理处,由综合管理处安排。
第四条 煤矿各部门用车,需先填写《派车申请单》(见附表一),填写时须详细用车部门、出车事由、用车时间、用车里程,经综合管理处审核后交驾驶员按要求出车。
第五条 通勤车正常出勤不填写《派车申请单》,有其它出车任务时必须填写。
第六条 驾驶员严格按《派车申请单》出车,严禁私自用车。出车过程中,若出现与《派车申请单》上目的地与实际行车路线里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