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9年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科期末复习考试资料必考重点

2019-01-27 18:3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一、填空题

1、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

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2、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3、 行政法律关系变更包括:主体的变更、客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 4、 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5、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6、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理 7、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8、 在我国,最基层的人民政府是乡镇人民政府

9、 依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以及适用力的不同,可将行政行为分为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10、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1、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

行政处罚

12、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1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14、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15、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16、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17、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18、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在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规章权和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

19、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20、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三类。

21、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定力、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

22、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 23、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分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24、行政立法权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的权力。 25、行政立法最具有实质意义的程序是征求意见。

26、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27、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分为独立的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

28、许可申请的审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

29、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分配是指各种主要法律渊源形式在设定行政许可上的权力配置。

30、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0、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0条和第61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 3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向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33、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方式

34、行政合同的缔结主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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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行政合同缔结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原则 36、行政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37、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38、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9、行政命令式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的,对相对方科以义务的行为 40、行政职务产生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和聘任。 41、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

42、以行政知道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命令分为规制性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助成性行政指导 43、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是警告和通报批评

44、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45、人身罚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两种形式

46、行政监督属于行政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同等重要

47、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 48、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49、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办法

5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复议。 51、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52、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53、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54、追偿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后补”式的追偿:一种是“先陪后追”的方式

55、把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必经阶段,即复议前置原则,是一些国家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

5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方式为开庭审理 57、我国行政诉讼所规定的管辖主要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

58、特殊地域管辖又可分为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59、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60、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61、起诉应以书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62、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63、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集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使用调解。

6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有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方式 65、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必须按一定的方式提起。提起的方式有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

66、可定案证据的特征是: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 67、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68、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记性审查的专门活动

69、行政判决分为: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两种

70、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的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71、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

72、执行根据是指法院据以采取执行措施的生效法律文书

7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有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74、我国的政府派出机关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75、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划分的依据是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做为标准。

76、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方式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

77、被委托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78、行政处罚从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 79、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80、我国《宪法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81、在我国,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82、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制度中的创新包括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集中办理或者联合办理。

83、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84、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8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特殊性的特点。 86、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市、县、乡四级。

87、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特殊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88、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89、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90、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

91、 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92、 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以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

行政法

93、 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94、 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95、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 96、 以行政强制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和内容为标准,可分为对人身、财

产和行为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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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

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98、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 99、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

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采取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暂扣和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行为罚。 部门规章及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设定警告或行政相对方申请行政许可,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受委托行政机关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按照行政机关的工作权限划分,可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专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委任是由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中,可以成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行《国家赔偿法》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

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许可。

和行为能力。 门权限机关。

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

政机关主要包括: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 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110、 111、 112、 113、

我国赔偿诉讼的举证制度依《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被告(赔偿义务机关也可)负免责、减责的举证责任。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以外的行政处罚。

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114、

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形式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和确认判决。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依据行政相对方是否为一定的组织为标准,可以将行政相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我们现在所说的行政法,除了指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按照行政管理活动的环节划分,可以分为决策机关、执行在我国,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其中选任是由权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对方分为个人相对方和组织相对方。 机关救济。

以外,更重要的是其包含了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精神实质。 机关、辅助机关、咨询机关与监督机关。 力机关通过选举产生行政职务。

123、 124、

依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

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16.首长制:凡将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

17.委员会制:将该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制。

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9.职能制:是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20.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

21.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2.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

23.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针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24.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25.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2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27.行政行为的内容:就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

28.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和活动。

29.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社会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的活动。

30.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裁决行政争议的行为,行政司法中的法律关系是三方法律关系,以行政机关的为一方,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各为一方。

31.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

32.不要式行政行为: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

33.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34.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35.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

36.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如发现3

将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位。 131、 132、 133、

行政许可权是行政许可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赔偿案件的管辖同于《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在行政组织法规中对于行政机关职责权限的规定,一般采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行政诉讼案件。

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用三种方式:概括规定,列举规定和折衷规定。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2.资格许可 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某项活动的许可,如生产、经营许可。

3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和制定程序可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国际条约等。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国家机关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37.行政行为的废止: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因某种法定情形而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

38.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39.情报公开制度:与行政立法有关的情报、资料以及对行政立法计划的解释、说明等,凡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的情况,公民均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40.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

41.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42.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43.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颂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44.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

45.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46.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这是一个上位概念,它包含行政强制执行和即时强制;其中行政强制执行又包括直接强制执行和间接强制执行。)

47.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48.间接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49.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册状态的一种强制招待措施。

50.即时强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51.行政合同 :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52.行政合同的变更:是指现存合同基于行政主体的权力如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或其他法律事实,在不改变现存合同性质的基础上,对涉及合同主体、客体或内容的条款作相应的修改、补充或限制。

53.行政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面履行时,当事人提前结束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54.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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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55.行政处罚:是行政区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56.申诫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57.人身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58.行为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59.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

60.一般行政监督: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

61.行政监察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督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

62.行政监督:分为一般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前者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的监督。后者指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63.审计监督:指专门的经济监督活动。

64.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65.行政不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66.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67.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68.行政机关救济:是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主要的途径就是行政复议。

69.司法机关救济:是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和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

70.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71.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2.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行政机关。

73.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74.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75.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76.行政复议机构:是指行政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 77.追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78.危险责任原则:又称为无过错责任原则,这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国家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79.行政先行原则:在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80.行政赔偿: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8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82.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调整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5.司法变更权: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83.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用以指导整个行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的活动的基本准则。 84.选择复议原则: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复议的情况下,相对方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86.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87.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的权限。

88.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的方式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89.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90.级别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91.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 92.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93.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94.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95.行政诉讼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96.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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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97.诉讼阻却:是指点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使诉讼过程中断或者不能按正常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

98.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提起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程序。

99.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

100.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行政赔偿判决和行政赔偿调解以及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101.执行阻却: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导致执行程序暂时不能进行或者根本不能进行的特殊情况。

102.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103.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必须就应由自己举证的事实加以证明,否则便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诉讼后果的诉讼法律责任。 104.涉外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诉讼程序

105.撤诉:是指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放弃起诉权的诉讼行为。

106.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 108.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褓裁判。

107.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使诉讼不能继续进行且不能恢复或者诉讼继续进行已没有实际意义的情况,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

109.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

110.决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

111.维持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112.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

113.超越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

114.滥用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自由裁量权限内,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目的和宗旨。 二、单项选择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将行政法划分为A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3、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C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

4、下列可以设立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是B县级人民政府 5、行政授权的依据是C法律法规 6、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公安局法制科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D 行政审判权 8、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叫做D委任

9、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B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此规定属A立法授权

11、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行政性、执行性、强制性

12、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13、行政监督的主体是A行政机关 14、审计的本质是D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15、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B、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决不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6、对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C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7、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限于A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18、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了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B县公安局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19、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赵某录像机的决定,赵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在本例中,赵某C没有向国家主张行政赔偿的权利

20、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下述哪一种方法计算?D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 21、张某重伤他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尚未满14岁,遂依照《刑法》第14条释放张某。张某的父亲提出赔偿要求,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局如何处理?B不予赔偿

22、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驶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周某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盖某,因盖某拒不说自己的真实姓名,周某用木棍将盖某殴打致伤。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应由谁承担国家赔偿义务?B区公安分局

23、1995年1月5日,钱某因盗窃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995年6月1日,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钱某有期图形3年。1997年1月经复查发现钱某犯罪使尚不满16周岁,法院根据刑法规定改判无罪,予以释放。钱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请问应当如何处理?C应当给与赔偿,损害应从1995年6月1日算至997年1月。

24、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的C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5、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买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2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D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27、被征地单位农民李某与征地单位发生纠纷,县人民政府依职权作出了强制性的补偿决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

6

受理?D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28、吴某之子在部队演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吴某。此后,吴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吴某遂想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受理?A予以受理

29、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D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30、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者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B与原告相类似的诉讼地位

31、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剧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C裁定驳回起诉

32、某事西城区建委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对某大姐实施改造,刘某房屋位于改造区。某日,西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下达住房安置通知,刘某未搬迁。数日后,区建委工作人员带领50余人强行拆除了刘某房屋,刘某起诉。下列哪个选项是本案被告?C西城区建委 33、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执行的,称为C再执行

34、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

35、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据C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

36、李某和张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李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C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37、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栋小楼,并将该房卖给张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处罚决定。胡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艰巨,取消了罚款处罚,并动员胡某撤诉。胡某拒不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审理原处罚决定

38、刘立因殴打白飞手到公安处罚,公安局鉴定白飞为轻微伤。白飞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刘立处罚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白飞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B直接变更公安局对刘立的处罚决定

39、人民法院对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收回裁定先予执行?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

40、1994年6月,赵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哦安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赵某服刑后不断申诉。1998年2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再审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对赵某受贿最的判决部分,撤消了对赵某贪污罪的判决部分,随即释放。赵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对其请求应如何处理?A决定不予赔偿

41、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4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不再追究。”1995年2月1日,高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同年10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得知高某大人的事实,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属于下列哪种违法行为?A超越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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