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药量爆破现象出现,并按照要求做好各种飞石措施。
严格实行奖罚制度,对违反高边坡施工安全的各种行为必须严加惩处。
根据国家 JGJ-88规范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 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安拆。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测试。经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月进行巡查,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 3m。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 1h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照明专用回路设专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m 的应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空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凡是从事与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五、质量保证措施
1.边坡土石方明挖质量保证措施
(1)、边坡开挖前,总工程师及施工技术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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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测量人员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测量放样,测量放出开挖轴线、边线和开挖深度、坡度等控制线和控制桩。
(2)、根据现场水源、流量、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并结合永久排水设施布置排水系统。在开挖区域外侧设置截水沟、在开挖层面上设置临时排水沟和集水坑,开挖面保持一定的坡度,把雨水、施工生产生活水和积水引排或抽排到工作面外。
(3)、为了减少机械开挖对建基面的破坏,确保建基面完整,建基面以上20cm~30cm采用人工开挖修整。开挖过程中,密切注意边坡稳定情况,对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的边坡立即暂停开挖,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采取放缓边坡、衬砌支护、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或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执行。
(4)、开挖过程中密切注意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路基填筑质量保证措施
(1)、土方路堤应分层填筑压实,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时,应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压实含水量±2%之内。陡峻山坡半挖半填路基,设计边坡外面的松散弃土应在路基竣工后全部清除。
(2)、土石路填不得采用倾填方法,均应分层压实,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400mm。
(3)、用装载机、推土机和自卸汽车推运土料填筑路堤时,应平整每层填土,且自中线向两边设置2%~4%的横向坡度。碾压前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碾压。碾压时,压路机开始宜用慢速,最大速度不大于4km/h,碾压时直线段由两边向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横向接头对振动压路机一般重叠0.4~0.5m,前后相邻区段纵向重叠1.0~1.5m应达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
3 .排水、涵洞质量保证措施
在路基工程施工期间,为防止工程或附近农田,建筑物及其它设施受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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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造成淤积应按设计要求首先做水工程以及施工场地附近的临时排水设施,以保持施工场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
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临时排水设施及排水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施工期间,不论挖方或填方,均应做到各施工层表面不积水,各施工层应随时保持一定的泄水横坡或纵向排水通道。
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开挖的位置,断面尺寸和沟底纵坡应符合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排水构造物的基槽底面的开挖、回填和夯实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规定,若基槽底面的地质状况与图纸要求不符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和加固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进行地基处理。
所有地面以下的隐蔽工程,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之后才能掩埋。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后,才允许脱底模,预制构件成品表面应清洁平整,没有蜂窝、麻面、坑洞、破角或其它缺陷,且无外部涂刷的痕迹,外形轮廓清析,线条顺直,无翘曲现象。
砂浆用0.25m3砂浆拌和机拌制,拌和时间不少于1.5min,砂浆应随拌随用,在运输过程或在贮存罐中发生离析、泌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涵洞台背及洞顶的填土应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超过150mm,涵洞两侧的填土与压实对称同时进行,各种填土尽量采用小型振动夯压实。 六、环保措施
1.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目标
施工过程不污染环境、不破坏植被、不造成水土流失;认真执行并达到国家现行公布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规的各项指标和要求。
2.建立健全环境保证体系
建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和环保专业人员。施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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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严格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单位建立、运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分工程区段、工点、生活区制定控制污染的具体的执行标准、要求和环境保护计划。环境保护计划作为施工计划的组成部分,随同施工计划同时编制,同时下达和实施。在检查施工计划同时检查环保计划完成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经理部将环保工作业绩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同等对待,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所有环保工程与正式工程同时施工,同等要求。
开工前,根据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本标段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水保法律、法规以及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制定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定期评审,持续改进。
3.林木、植被、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施工必须有利于环境的保持或者是恢复,使生态环境不因工程活动而恶化。
保护原有植被:便道选线,营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对合同规定的施工界限外的植被、植物树木等必须维持原状并加以保护;施工用地界限范围内的树木、草皮和其他植物,移植利用,不得破坏。
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用植被加以覆盖。
充分做好开挖边仰坡、弃碴场地的植被恢复与绿化、临时施工场地的复耕工作。
弃碴场使用完毕后,及时平整、复耕和绿化。
营造良好环境。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及早施作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彻底清理。
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要定点存放并按当地环保部门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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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程师同意的措施处理,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防护弃土场,恢复植被,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源。 4.水环境保护措施
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壕沟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 搅拌站以及其他施工区产生的施工污水必须经治理净化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河道。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可排放。
按设计施工,进行注浆堵水,防止因地下水、地表水流失改变水系,破坏生态平衡。
机械存放点、维修点、车辆停放点以及油品存放点做好隔离沟,将其产生的废油、废水或漏油等通过隔离沟集中到隔油池,经处理后进行排放。
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 5.大气环保措施 5.1.空气污染控制
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配备的各类机械设备其污染物排放必须是达国标准的、较先进的环保型产品,或经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达到GB16297—1996标准。
对汽油等易挥发品的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和废弃物。 5.2.噪音污染控制
合理分布动力机械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运行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装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爆破采用微差控制爆破,降低爆破噪音。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及噪音较大的机械作业时间,距居民较近地段,控制噪音,噪音较大的操作避免夜间施工。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施工工艺着手,降低施工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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