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考试笔记

2019-01-27 19:35

大纲

一、基础知识

1、2006年5月1日,来源: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2、两种管理制度:造价员、造价师 3、考前5天背 4、计算规则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本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轻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重点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P61

1、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内容及程序。

2、熟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念及划分。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了解《合同法》中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 2、熟悉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3、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类型。

4、深圳市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本做法—重点

(串标、评标委员会职责及组成、深圳市工程招标投标主管部门、造价审计机构、深圳仲裁委员会)

四、工程造价构成

1、熟悉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的概念和构成 2、熟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概念和构成 3、掌握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概念和构成

1、建筑产品的特点、价格的构成、全寿命周期造价和价值工程的概念 2、我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特征、计价办法

五、工程计价依据

1、掌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1、《规范》的四统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组成 2、项目编码含义,计量单位的规定

3、工程量清单由谁编制和负责

2、掌握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深建价[2004]2号)

1

1、工程计价标准的编制单位、编制依据 2、深圳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3、措施项目、规费内容 4、计价程序

3、掌握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深建价[2004]3号)

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1、基本建设的“五算”

2、预算、标底的编制方法

3、材料价格和机械台班单价的组成。

2

详细讲解 1、 基本建设定义:是指国民经济中固定资产再生产的建设。我国管理制度规定,

基本建设是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新建、扩建、改建、恢复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工作。所谓“固定资产”,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生产或生活长期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上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等。

2、 建设项目的划分: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3、 基本建设的基本特点:1、建设周期长,物资消耗很大;2、涉及面很广,协作配合、同步建设、综合平衡等问题很复杂;3、建设地点是国定的,不可移动的;4、建设过程不能间断,要有连续性;5、建设项目都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一般只能单独设计、单独建设。

4、 基本建设程序指的是:1、一个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工作到建设、投产,要经历

几个循序渐进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自身的工作内容。2、在我国,依据建设程序,工程造价的确定与工程建设阶段性工作的深度是相适应的,可以包括:五个阶段、十九项工作、五算定价、部门把关的建设程序和全过程造价管理体制。 五个阶段(重点): 1. 前期阶段—投资估算 2. 准备阶段

3. 实施阶段—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4. 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竣工结算 5. 终结阶段—竣工决算

1、

法人 1.法人是由法律规定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组织。2.一个社会组织要想成为法人,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2.1依法成立,2.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2.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2.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6.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签订合同的形式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2.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施工合同的方式 1.总包方式。2.独立承包方式。3.联合承包方式。

施工合同的类型 1.按照承包方式不同,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2.按照计价方式不同,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1.总价合同是指合用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址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2.单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其一般原则是量变价不变。

3.成本加酬金合同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预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

(一)那些合同条款较易发生争议

2、

3、 4、 5、

6、

3

1、

2、

1.标的物不明确 2.数的量不准确 3.质的说明不标准 4.履行地点不具体 5.履行方式不明确 6.履行期限不具体

7.价款或者酬金违反有关的政策法规 8.违约责任不清楚

(二)造成合同纠纷的原因 1.规避法律签订“阴阳合同” 2.签订的合同过于简约

3.履行合同不注意收集证据 4.质量验收者和使用者脱节 (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和解(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招标范围

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机构进行交易的范围: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专业和劳务分包招标;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代建、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等服务招标。

4.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

5.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列入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使用计划内资金的修缮、园林绿化招标;

6.地质灾害治理等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招标。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1.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规定必须招标的施工、监理发包;

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

3.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服务采购;

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1.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施工和监理发包;

2.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服务、货物的采购。

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经区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相关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

4

3、

4、

5、

6、

在深圳工程招标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种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

招标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由招标人代表与有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标底的编制

施工招标工程应当编制的标底。施工招标工程的标底应当根据设计概算、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工期和质量要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有关办法以及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消耗量标准、推荐的费率标准、价格信息等编制。招标人可按照标底确定最高报价限价。

标底可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有编制资格的单位编制。无编制标底能力的招标人应当委托有编制资格的单位编制。

标底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完成,并加盖注册执业章和所在单位公章。 评标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人可以自主选择下列评标定标方法: 1.综合评估法。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平均值法。 4.公式法。 5.抽签法。

6.先评后抽法等。

评标方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清标:是由专业机构或者单位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进行汇总分析,依据招标文件和编制的标底进行对比审查,包括符合性审查、重大和细微偏差审查、计算错误的审查、对工程总价、各项目单价、要素价格及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估等。

串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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