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材料部管理办法汇编(修订稿)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一 、总则 (一)为加强设备的采购管理,提高设备采购的计划性、透明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设备采购工作,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机械材料部是公司设备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所属相应部门、项目经理部以及站等是设备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按照管理和使用的隶属关系,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级管理。
(三)各部门、项目经理部以及站等应建立健全设备购置计划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采购按计划进行。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各部门对设备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收回等应有专人负责,做到购置有计划、管理到位、使用有安排、帐物一致,报废有程序。
(四)申请购置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相应审批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构成方案和可行性负责;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对采购及合同执行情况负责;使用单位应对日常管理和使用负责。
二、设备分类
根据设备采购的单价分为主要设备采购、一般设备采购、小型设备及机具采购以及急需设备的采购。
(一)主要设备采购:指单台在10万元以上的采购,按公司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和相应程序执行。
(二)一般设备采购:指单价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采购,由使用部门申请购置计划,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综合管理部以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采购。
(三)小型常用设备、机具采购:指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采购,由使用部门申请购置计划,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由设备使用部门自行采购。
(四)急需设备的采购:指特殊情况下急需设备的采购,由使用部门申请购置计划,报领导审核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综合管理部以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采购。
三、设备计划的申报、审批与采购
(一)设备的购置应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承担的任务以及当年的现金流,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制定年度购置计划。
(二)年度计划由各部门根据承担任务的需要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门汇总列入年度计划,由公司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待获得通过后执行。
(三)设备采购实行集中采购、贯彻分级管理、信息决策分离、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1、强化集中采购:设备使用单位(项目经理部等)不得在采购设备时划整为零,能集中采购的不得分次采购,可批量采购的不得零星采购;
2、贯彻分级管理:设备使用单位(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应切实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购置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审核采购计划,并于采购前组织相关专家论证会,审核合同的签订及执行,由纪检部门负责监督。依据不同的采购内容和金额,执行相应的审批和采购程序;
3、信息决策分离:设备使用单位在购置前应提供多家供应商和设备的详细型号、
技术要求,根据不同的采购金额和数量,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并会同使用部门、生产经营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决定实施比较采购,属于主要设备严格按招标(询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公司利益最大化:设备采购时充分考虑使用价值、采购成本、售后服务以及后期的使用成本等因素,综合择优选择厂家和供应商。
(四)已批准的设备采购,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论证会审后统一集中采购。设备的询价和价格谈判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并会同生产经营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参与,采购过程、产品价格公开透明。力争订购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的产品。购置主要设备,应严格按照招标(询价)相关管理规定组织采购,并接受所有部门和员工的监督。
(五)设备采购合同的立项审批。设备采购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公司合同立项会签规定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六)确定采购的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进行建账管理,并及时办理提货、验收、资产登记、分配、建帐等手续,属于配件易耗品的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不做资产登记、自行建账管理。
(七)进口设备的购置管理
1、各使用单位所需进口设备的购置,统一由设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申请进口设备的购置计划由各使用单位(项目经理部等)初审,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后交公司领导批准,再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监督及使用等部门签订订购合同,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2、进口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审办批文和海关相关手续。进口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对不合格产品由设备管理部门与当地商检联系对外索赔。
四、设备的验收
(一)购入设备的验收。一般以下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验收,主要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使用单位组织专业人员验收,并在到货三天至一周内完成。大型设备在经安装、调测、试运行后,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使用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二)验收内容包括: 1、包装有效性; 2、整机完整性; 3、配套材料; 4、零配件数量;
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
验收时应认真检查品名、型号、质量指标等情况,验收人要据实填写验收单并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并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编号建帐。发现不合格的应在限期内提出不合格报告交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办理退、换、赔等手续。
(三)退货
设备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应在限期内提出不合格报告交相关管理部门联系办理退、换、赔等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采购设备必须按本管理办法执行,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设备管理部门采购,并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二)采购的设备在填报固定资产时需提供《设备购置申报表》,未按本管理办法规定采购的设备,公司在该设备申报固定资产时不予签字。
(三)以下现象属于采购违规行为:
1、违反集体采购原则,自行决定,暗箱操作的; 2、违反采购工作程序,规避监督检查的;
3、接受供应商好处,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回扣的; 4、采购部门或个人将采购信息透露给供应商的;
5、对所采购的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故意回避的。
所有参与设备采购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一律禁止收受回扣和变相回扣,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采购劣质设备的,将追究采购者的责任,同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四)采购工作按照“谁职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做到履行职责、节约资金、降低成本、保证质量。
整个采购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机械材料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凡公司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切实加强设备的使用管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设备管理应坚持 “预防为主,强制保养与维修并重”的原则。认真抓好设备在使用、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等环节,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强制保养,安全经济运行。
(三 )设备经营的原则:优先使用自有设备,自有设备租赁费必须低于市场价格。自有设备严禁擅自对外租赁,对外出租时其租赁价格不得低于使用成本价,并报分管领导批准,且双方应于使用前签订租赁合同。
二、管理
(一)机械材料部(简称:机料部)负责公司设备的管理工作,按照“设备集中管理,租赁经营使用”的原则,机料部既是公司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又兼有设备租赁经营的职责。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经理部、站等(简称:使用单位)需要的自有设备由机料部提供租赁,各使用部门对租赁或配置的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具体划分如下: 1、公务车由综合部负责日常管理;
2、交通车、工程用车以及施工设备(工作灯、标志车等除外)由机料部负责日常管理。各使用单位在完善租赁手续后除使用外,还应负责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管理,使用结束后按规定移交机料部;
3、试验检测设备由试验检测中心负责日常管理;
4、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由拌和站负责日常管理;
5、标牌厂配置的设备以及相关机具由交通设施项目经理部负责日常管理。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做到对设备的选型、购置、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以获得设备寿命使用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能最高的目标。
(三)各种设备均属公司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对外转让和交换,不得随意拆卸零部件和总成当配件使用,不得任意改变机械性能或随意拼装。
(四)对新购机械设备,从验收、调试和试运转过程都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进口设备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确保在索赔期内处理完所发生的问题,避免发生经济损失。
(五)公司所有设备由机料部建立固定资产帐,每年定期清查,并核定设备技术状况,做到物、帐、卡三相符,凡清查中发现有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认真处理。
(六)设备的技术档案是设备从出厂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性历史纪录,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1、设备自接收之日起即应建立技术档案,档案资料按一机一袋的原则分类编号,妥善保管;
2、设备技术档案一般包括:随机原始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固定资产入固单、验收交接清单、技术经历卡等;
3、设备应按公司进行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标志固定或喷涂在设备的醒目部位;
4、机料部应指定专人做好备份档案的管理工作,记录要准确、及时、完整,为考核各项定额指标,开展技术经济活动分析提供依据。
(七)凡三个月以上不用的设备,机料部应采取封存措施,妥善保管。
(八)设备的更新应根据公司实际,按上级有关规定,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工作由机料部牵头,会同综合管理部、财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并参照《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九)设备由于长期使用或因事故而造成严重损坏,没有使用、修复、改造价值,需报废的,按公司设备报废流程进行处理。
(十)设备燃、润油料由机料部负责统一管理,各型车辆、车载附加设备用燃油实行一车一卡的加油管理方式,各使用单位设备用燃油实行独立的设备用加油卡管理方式。润滑油除车辆正常保养更换需由指定维修厂提供外,其余时间或设备用润滑油均到机修厂按规定程序领取:
1、设备计时器和车辆里程表作为核算车辆、设备燃油消耗的依据,各责任人必须保持其完好,若有损坏,应立即报告。车辆行驶里程表或设备计时器维修期间驾驶或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或工作时间分别在设备、车辆运行记录对应栏填写实际工作时间或里程,新购设备无计时器的必须在设备运行记录上注明,并经相应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确认;
2、设备用燃油与车辆用燃油实行分油卡加油管理,车载附加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燃烧器等)不得用车辆油卡加油,只能用专用的设备用油卡加油。设备、车辆用油卡加油必须分别如实填写设备、车辆加油原始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跨项目部调整设备,以调出项目部加注满油箱为确认依据)。加油员每次到加油站加油后必须交项目经理部或班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确认。该表填写范围为除车辆外的所有用油设备用油情况,所有设备每次加油后必须由加油员、操作人员、项目综合事务管理员签字确认;
3、每月20日,设备、车辆加油卡必须随同《设备原始加油原始记录》以及《设备、车辆运行记录》一并交机料部统计核算。
(十一)加强设备、车辆交接管理,具体按照附件6《设备、车辆交接清单》执行,所有交接细目必须据实填写,交车(机)人、接车(机)人、监交人必须签字确认,监交人必须是部门相应责任人和项目设备管理人员,所有交接细目必须据实填写。
(十二)加强车辆行驶和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具体按照附件3《设备、车辆运行记录》执行,设备运行记录填写范围为所有设备。
(十三)根据设备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需要,机料部应建立、健全并考核下列定额和指标。
机械完好率、机械利用率、年台班数量、消耗(油料、轮胎、配件、工具、替换机件)、保养维修(间隔期、停修期、工时、费用)、产值和利润等,定额和指标的计算方法与统计途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使用
(一)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密切配合,做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设备。对设备的负荷和载重,应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超负荷运转,不得违章操作和指挥:
1、项目经理部要正确选用、配备相应的设备,并合理组织施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率,施工前应为设备施工创造必要的条件,施工中要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并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管理人员应了解施工任务情况,关心施工进度,并按批准的计划提供设备,施工中督促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故障排除工作,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各级领导应支持合理使用设备的正确意见,处理好设备使用与定期保养的关系,不得强行带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