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工作人员的权限主要是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职责,也属于行政执法人员,而有的税务执法人员,因以已之私或图一部门之利,将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却不知此行为也是我国刑法禁止的。而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个别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因而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此类案件近一个时期频频见诸报刊。尽管这些案在犯罪数额上并不算太大,但其性质是很严重的。
(四)案件多发生在基层。基层税务机构是按行政区划来设臵的,分布广、跨度大、人员分散,不便于监督。同时,由于基层税务工作人员掌管业务的直接性,以及他们工作第一线的特殊性,每时每刻都与纳税人、纳税单位有着密切联系,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利益地包围。一旦个别干部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起权与利的考验,就可能导致职务犯罪。
(五)多发生在税收执法权的运行过程中。税收执法权是国家通过法律方式赋予税务机关的最主要的权力,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实施的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减税、免税等一系列各不相同的管理行为,无一不是在行使税收执法权。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个别?见利忘义?的税务人员为自己?捞好处?、?谋利益?大多是利用行使税收执法权之便。
(六)连续作案的占多数。一些税务人员凭借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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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力,在懂法、懂业务、懂检查规程的情况下实施职务犯罪,具有一定的迷惑性、欺骗性或职业遮掩性。他们利用?高智商?、?高科技?进行权钱交易,以权傍款,为了防止事情败露,采取?放长线钓鱼?的手段,连续实施同一职务犯罪行为,或者实施另一职务犯罪行为,甚至拉拢腐蚀其他人,导致更大的群体性职务犯罪。另外,从我们司法机关这些年所办理的税务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来看,税务人员职务犯罪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犯罪活动
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犯罪活动,是这些案件的最显著特征。主要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犯罪,二是利用征税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立案查处的许多税务工作人员受贿案中,犯罪嫌疑人全部都是收受他人财务,少征或不征他人税款,使税款严重流失,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三是利用掌握税款之机进行挪用。
(2)犯罪手段多样化,隐蔽性强
在近十年当中,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并且带有很强的隐蔽性。他们有的在征税工作中与纳税人秘密协商故意少征收税款而收受贿赂,有的则采取将税款秘密转户的手段进行贪污税款;还有的不经领导同意,将自己掌管的公款擅自挪作他用。
(3)职务犯罪人员年龄居多在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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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多年间办理的案件来看,税务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既非前几年法学界所研究的?五九?现象,也不是近年来被人们所关注的?二九?现象。据统计90年至2000年立案侦查的案件中,35岁至50岁的中年人职务犯罪具有相当的比重,占职务犯罪总数的64%。这个年龄阶段的人,一般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工作,业务精通,具备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往往被委以重任。因此他们掌握着本单位、本部门一定职权或处在关键岗位上,这在客观上为其谋取私利,搞钱权交易提供了方便条件。这些人在一些腐败现象的影响下,一旦放松对自己的约束,就会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因此职务犯罪呈中年化现象应引起足够重视,并应认真加以研究及早提出防范对策。
2、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税务部门职务犯罪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这种情况直接发生在税款征收过程中。或擅自降低税率,改变税目,或给纳税人开具发票而不征税款。二是积压、截留国家税款。发现较多的是一些基层税务所(分局)负责人伙同会计人员违反国家关于税款征解入库规定,收税不解税,将本年(月)度实际已征收的税款积压转下年,冲抵下年度税收任务而?卯吃寅粮?,造成国家对税款暂时失控。三是贪污税(公)款。违法违纪者有的分联填开完税证,头大尾小贪污差额, 有的对已收税填开而纳税人没有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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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票进行涂改,一票重用再次收税,贪污税款;有的白条收税,对纳税人假称完税证填开完或没带在身上先打白条收了税,之后见纳税人不再来催要,便不再开税票,将所收税款占为已有;有的利用纳税人不懂税收有关规定,收税不开票;还有的收费不上缴、罚款不入库,胡支乱花,挪用贪污。四是以各种名义、借口,向所管辖的纳税户借钱借物,借占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暗示或公开要求纳税人提供吃喝玩乐;收受或索要纳税人礼品、礼金和证券。五是挪用税(公)款及公物。从挪用的具体对象来看,主要是挪用税款、纳税保证金及办公经费;从挪用的手段来看,主要有涂改完税证存根联、报查联的开票日期;跳号开票,不按税收票款?限期限额?的双限规定结报入库,结报一部分票款,挪用一部分税款等。六是收关系税、人情税。任意降低税率、缩小征收范围或擅自不加收滞纳金,特别是对个体和临商的征税过程中,将有证户按无证户对待,以集体代替个体,从而在税收上照顾熟人亲友或为行贿人在税收上谋取非法利益。七是利用职务或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谋取非法利益。八是私设?小金库?,奢侈浪费,私分公共财产。九是与不法分子相勾结,虚开发票,买卖发票,骗取国家税款。
3、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导致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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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讲这部分,我将把重点放在原因的剖析上。下面,我将从犯罪的主观原因、犯罪的客观原因、犯罪的群众原因三个方面对职务犯罪的原因进行一定的分析。
第一方面:我们首先分析一下职务犯罪的主观因素。伴随着经济成份多元化,人们的价值观念也由单一到多元,对财富和个人生活质量的追求成为大众价值追求的核心,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商品的范围也迅速扩大,人们所需要的任何东西,甚至名誉、地位、婚姻、爱情等等非商品范畴的东西都被染上了商品的色彩。金钱的作用远远超过了它本身,具有了?神奇的魔力?。在这种情况下,各个阶层、各个职业的成员都难以无动于衷,众多社会成员也都自动或被动地追随这股潮流。现在豪吃、疯玩、狂赌、色情服务成为了职务犯罪的前奏曲。在这种情况下,掌握权力的税务人员如果没有正确坚定的人生观、价值观,放松了警惕,很容易把手中权力和灵魂一起?出售?给金钱,被拉下水。价值观念的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的泛滥,精神防线的崩溃已成为职务犯罪多发的思想根源。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奉特权思想,刻意去追求权利的私有化,特别是把权利看成个人发财、谋利的工具。我给大家举个案例。在沈阳的慕马大案中,查处了这样一位税务局长,他就是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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