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量化评定实施细则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根据本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资格: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或对学院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和有特殊贡献的优秀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前10%,评定学程期间无挂课;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位于全班前20%,本学年无补考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学生或身残志坚成绩优秀者优先。 (二)评定办法:在全院范围内择优推荐
(三)评定程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班级民主推荐,提供相关获奖证件,在全系范围内品学兼优的学生中,按照量化评定标准打分排名,按名次顺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在量化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必修课成绩的高低排名。
(四)量化加分标准: 国家奖学金:
1、获国家级、省级、院级各类竞赛奖、发表国家级学术论文,校内刊物发表文章按等次加分(见附表),最高不超过40分;
2、校级三好学生加10分;院级三好学生加5分;
3、校、院级其他各类奖励,校级每项加2分,院级加1分,满分10分;
4、校、院、班级党团学干部加2-5分;
5、综合测评前5名,依次加10、9、8、7、6分; 6、学习成绩前5名,依次加5、4、3、2、1分; 7、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加1分;
8、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英语四六级证以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学程)每项加2分,满分10分
国家励志奖学金:
1、获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竞赛奖、发表国家级学术论文,校内刊物发表文章按等次加分(见附表),最高不超过40分;
2、校级三好学生加10分;院级三好学生加5分;
3、校、院级其他各类奖励,校级每项加2分,院级加1分,满分10分;
4、校、院、班级党团学干部加2-5分; 5、孤儿加10分、残疾学生加2-5分; 6、单亲家庭学生、家庭特困学生加2-5分;
7、综合测评前10名,依次加10、9、8、7、6、5、4、3、2、1分;
8、学习成绩前5名,依次加5、4、3、2、1分; 9、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加1分;
10、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英语四六级证以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学程)每项加2分,满分10分
11、国家规定的需照顾的情况酌情加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各类奖助学金评发及享受资格
1、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者; 2、校外租房居住或做饭者;
3、彻夜上网夜不归宿、酗酒、赌博者;
4、本学年因不遵守校纪校规被院内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 5、本学年度累计旷课达10学时以上者;
6、本学年度发生重大不良事件在学院影响较大者; 机械工程学院 附件:各类竞赛加分标准 2014年9月25日
级别 竞赛名称 等次 国家级 特等 一等 大学生数学建模 二等 三等 一等 大学生数学竞赛 二等 三等 一等 挑战杯 二等 三等
14 15 12 10 8 10 8 6 6 4 2 4 2 8 6 4 4 3 2 2 1.5 1 20 16 省级 12 10 校级 6 院级
学术论文加分
专业论文 杂志 国家级 15 10 核心期刊 12 8
学生干部及其他社会兼职加分标准
学生会主席、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 省级 10 6 校级 5 3 院级 2 1 校 5 2 1.5 2.5 2.5
4 2 1.5 2.5 2 院 3 2 1.5 班 宿舍 学生助理 仪仗队、护校队员 其他干部 社团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