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街建(构)筑物不得擅自开设门窗、变更门窗形式或位置。 1-18 2、安装空调高于地面2.0米,并且设置在不影响市容的位置上,空调机的冷凝水接入排水管道,空调无滴水现象。 1、道路两侧、中心区域、文化区域、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新建(构)筑物,以绿篱、花坛、栅栏、透景围栏或半透景1-19 围墙等形式分界。 2、街道巷弄、楼群甬道设置景门的,其造型、色调与所在区域的环境相协调。 道路两侧建筑物的油烟排放通1-20 道隐蔽安装,油烟排放不得污染建筑物。 市规划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建(构)筑物擅自开设门窗,变实地考察,随机更门窗形式或位置每发现一处扣1抽查30%的临分,共5分; 街社区。 2、空调及冷凝水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共5分。 实地考察,随机抽查30%的临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街社区。 0.7 10 0.8 10 市市政园林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体育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市环保局 0.7 10 1、建筑物的油烟排放通道无隐蔽安实地考察,随机装,每发现一处扣1.5分,共6分; 抽查30%的临2、油烟排放污染建筑物的,每发现街社区。 一处扣1分,共4分。 主要道路两侧不得有影响市容1-21 的违规违章建设,一经发现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除。 1.0 15 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实地考察,随机抽查30%的临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街社区。 - 11 -
三、城市照明(以社区为考核单位)
序号 目标管理内容 权数 分值 责任单位 市市政园林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考评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道路照明应以功能性照明为主,光源和灯具的选择以及照1-22 明设计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体现绿色照明。 实地考察,随机抽查30%的临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扣1分。 街社区 0.6 10 1、路灯亮灯率、设备完好率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1-23 2、出现故障或者残缺及时修复。 市市政园林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1、路灯亮灯率少一个百分点扣0.5实地考察,随机分,共5分; 抽查30%的临2、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每处扣1分,街社区 共5分。 市市政园林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1.0 10 道路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张1-24 贴、乱悬挂现象。 1.0 10 实地考察,随机道路照明设施有乱涂画、乱张贴、乱抽查30%的临悬挂现象,每处扣0.5分。 街社区 - 12 -
四、广告标志(以社区为考核单位)
序号 目标管理内容 权数 分值 责任单位 考评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市市政园林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安监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1、户外广告等设施未经审批,设置不规范、破损每发现一处扣1分,共实地考察,随机8分; 抽查30%的临2、过期或失去使用价值未及时清理、街社区 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拆除的每处扣1分,共7分。 1、户外广告、招牌、标牌、霓虹灯、读报栏、公告栏、画廊、招贴栏等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并经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布局合理,位置适当,1-25 1.5 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 2、过期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清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拆除,破损不全的应及时修复。 15 市市政园林局 市工商局 市教育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户外广告、招牌、标牌、霓虹1-26 灯等内容健康、用语准确、文字规范、工整。 1.0 15 1、广告内容不健康,每发现一处扣实地考察,随机1分,共6分; 抽查30%的临2、每发现一处用语不准确,文字不街社区 规范、不工整的扣1分,共9分。 - 13 -
1、户外广告、招牌、标牌、霓虹灯、读报栏、公告栏、画廊、招贴栏等专用设施无空置。 2、读报栏、公告栏、画廊的内1-27 1.2 容定期更换,广告牌定期出新。 3、户外广告设施未能及时发布广告的,以公益性广告补充版面。 市市政园林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1、户外广告等设施每发现一处空置实地考察,随机扣1分,共6分; 抽查30%的临2、不及时更新内容或未以公益性广街社区 告补充版面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共9分。 15 1、各种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和区域地图等统一设计、合理布局。 1-28 2、街道巷弄牌、门牌、楼户栋号按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配套引用外语的符合规范,并保持整齐、醒目和完好。 1、导向牌等布局不合理,每发现一处扣1分,共6分; 2、街道巷弄牌、门牌、楼户栋号未实地考察,随机按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配套引用外语抽查30%的临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0.5分,共6街社区 分; 3、设施破损、不整洁每发现一处扣0.5分,共3分。 未经审核批准,在公共场所、各类线杆灯杆、建(构)筑物1-29 上禁止悬挂过街标语广告和垂吊布类条(横)幅标语广告。 未经审核批准,在公共场所、各类线实地考察,随机杆灯杆、建(构)筑物上悬挂过街标抽查30%的临语广告和垂吊布类条(横)幅标语广街社区 告,每发现一处扣1分。 1.0 15 市市政园林局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1.0 10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市政园林局 - 14 -
1、节日或大型活动的庆祝标语采取悬挂方式。 2、过时的、破旧的标语及时撤除。 3、在建(构)筑物顶部或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标牌、1-30 1.0 霓虹灯等设施不得影响该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并防止对周围居民产生光污染。 4、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构)筑物外立面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等设施。 市市政园林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1、过时、破旧的标语未及时撤除,每发现一处扣1分,共4分; 2、影响该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实地考察,随机对周围居民产生光污染经鉴定后,每抽查30%的临发现一处扣0.5分,共3分; 街社区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构)筑物外立面发现设置户外广告等设施,每一处扣1分,共3分。 10 1-31 临街店铺的门头招牌设置规范,其高度、色调协调一致。 1.0 15 市市政园林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1、临街店铺的门头招牌设置不规范,实地考察,随机每发现一处扣0.5分,共5分; 抽查30%的临2、陈旧、破损未及时整修的,每发街社区 现一处扣1分,共10分。 1、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车体广告简洁明快,色彩与车辆底色相协调,1-32 并保持完好和整洁。 2、车体广告制作不得使用反光等影响交通视线的材料。 市国资委 市交通局 市市政园林局 实地考察,随机抽查20%的临街社区运行10辆公共汽车,20辆出租汽车。 1、车体广告色彩与车辆底色不协调,不完好、不整洁,每发现一处扣1分,共5分; 2、制作使用反光等影响交通视线的材料,每发现一处扣2.5分,共5分。 0.8 10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