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后在公共场所(包括水域)举办节庆、文化、体育等1-49 活动,应保持环境整洁,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废弃物和拆除临时设置的设施。 市市政园林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体育局 材料审核,实地1、环境不整洁扣2分,共4分; 考察,随机抽查2、未清理废弃物和不拆除临时设置3处。 的设施每处扣3分,共6分。 1.2 10 小商品市场、早市、夜市、摊点等应统筹安排、定点定时经1-50 营,保持摊位整洁,收摊时将1.2 垃圾清理干净,并将外溅油污、污迹清洗干净。 市工商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无统筹安排,定点定时经营的每材料审核,实地处扣3分,共9分; 考察,随机抽查2、摊位不整洁,垃圾未清运,油污、10处。 污迹未清洁的每处扣2分,共6分。 15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市菜篮子集团 市旧城改建指挥部 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集贸市场应及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场内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沟渠,保持排1-51 水畅通;做好灭鼠灭蝇工作。经营饮食、水果、农产品等易产生垃圾的摊位配备密闭容器收集垃圾。 2.0 20 1、不及时清扫和清运垃圾每处扣2分,共10分; 实地考察,随机2、油渠未清理,排水不畅,有积水,抽查6处。 每处扣1分,共5分; 3、无配备密闭容器收集垃圾的扣2.5分,共5分。 - 21 -
公交车站、各种车辆停车场(临时停车点)的设置应布局合理。所有车辆应在停车场或指定区域整齐、有序停放,不得影响1-52 市容和交通秩序,班线客运车1.0 辆不得在场外停车带客,公共汽车应按道行驶,到站停靠,出租车应按有关规定沿道路边缘停靠上下客。 市国资委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1、影响市容和交通秩序的扣1分,共4分;2、场外停车带客车扣1分,实地考察,随机共3分; 抽查10处。 3、发现出租车不在指定地点停靠扣1分,共3分。 10 养犬人和养犬单位必须遵守《温州市区养犬管理规定》,公1-53 共场所和规定的主要道路禁止遛狗。 1、养犬人和养犬单位不遵守《温州市区养犬管理规定》,发现一处扣1实地考察,随机分,共5分; 抽查6处。 2、公共场所和规定的主要道路发现有人遛狗行为发现一处扣1分,共5分。 1.0 10 市公安局
- 22 -
八、公共设施(以各主、次干道或社区为考核单位)
序号 目标管理内容 权数 分值 责任单位 市市政园林局 市国资委 市邮政局 市电信局 温州电力局 市交通局 市广播电视总台 考评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公共设施(包括邮政、电信、信息、传媒、供水、排水、排污、供电、交通、公交等)规范设置、排列有序,并保持设1-54 2.0 施的完好和整洁美观,废弃设施及时清除。架空线缆和杆架排列整齐、保持完好,无废弃、多余线缆缠绕、悬挂。 交通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护栏、隔离墩、路名牌、1-55 道路指路标志等)规范设置,标志醒目,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 实地考察,随机抽查30%市属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的,扣1.5分。 道路,30%区属主、次道路。 15 2.0 10 市公安局 实地考察,随机抽查30%市属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的,扣1分。 道路,30%区属主、次道路。 各类公共健身、休闲娱乐设施1-56 应保持整洁、完好和安全,废弃设施及时清除。 1.2 10 市市政园林局 市体育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安监局 市质监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 23 -
1、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实地考察,随机分,共4分; 抽查6处。 2、废弃设施不及时清除扣2分,共6分。 公交车站、各种车辆停车场(临时停车点)设施完好、造型美1-57 1.0 观、标志醒目,地面保持平整、洁净。 10 市国资委 市交通局 实地考察,随机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的,扣2分。 抽查各5处。 市区设置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标志明显、设施齐全有效。厕所配套设施应保持完好,地面、1-58 2.0 坑位、门窗、四壁清洁卫生,沟槽、管眼畅通,无蝇蛆、尿碱,基本无臭。 15 市市政园林局 市规划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实地考察,随机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的,扣1.5分。 抽查6处。 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做到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和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垃圾处理逐步实现无害化和综合利用。废物箱、1-59 垃圾收运容器和垃圾收运站等2.0 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洁净,周围无废弃物,地面无明显污迹,垃圾收运站应降尘、除臭、并做好灭鼠灭蝇工作。 市市政园林局 鹿城区政府 龙湾区政府 瓯海区政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 1、发现没有配备规定设施,每处扣实地考察,随机2分,共6分; 抽查6处。 2、发现设施不完整、不清洁每处扣1分,共4分。 10
- 24 -
九、建筑工地(以各建筑工地为考核单位)
序号 目标管理内容 权数 分值 0.6 10 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 考评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实地考察,随机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每处扣5抽查10个在建分。 工地。 1、未设置围档的每处扣5分,共10分; 实地考察,随机2、围档不符合要求的,乱张贴、乱抽查10个在建涂画、乱挂横幅每处扣1分,共5工地。 分; 3、施工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每处扣2分,共4分。 建筑工地设有符合规定的施工1-60 警示标志。 建筑工地应设置围档。位于主干道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其他路段的不低于2.2米;工期超过6个月的应砌筑实体围墙,其它可采用铁皮波纹板;1-61 2.0 围档应稳固、整齐、美观,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围档上无乱张贴、无乱涂画、无乱挂横幅;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拆除围档。 建筑工地的施工材料、机具、建筑垃圾等应置于围档范围之内;临时堆放物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2 1.5 围档高度;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违法侵占市政道路及公用设施。 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各种载运散体(包括建筑物料、建筑垃圾等)、流体的车辆密闭运输,1-63 无沿途飞扬、洒落载运物。建1.5 筑垃圾、工程渣土应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15 市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 10 市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堆放不合要求每处扣3分,共9实地考察,随机分; 抽查10个在建2、违法侵占市政道路公用设施每处工地。 扣3分,共6分。 10 市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市政园林局 1、将建筑垃圾交无资质者清运每起实地考察,随机扣3分;2、未封闭运输每起扣2分; 抽查10个在建3、运输存有滴、漏、撒现象,每起工地。 扣2分;未按规定审批倾倒每起扣3分。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