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非专业人员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得起吊作业。
5. 人在吊物上,或吊臂、吊物下(包括移动区域)有人不得起吊作业。
6. 光线(照明)不足,大雾天气,起吊人员看不清指挥人员或看不清工作地点不得起吊作业。
7. 起吊物有锐角且未采取防护措施,钢丝绳斜拉物件,重心不稳,松散物件捆扎不牢不得起吊作业。
8. 升压站和架空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无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吊车和高压输电线路未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得起吊作业。
9. 遇有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露天起吊作业。
10. 起吊易燃易爆物品,超大、超长、超高型物件没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不得起吊作业。
154、 焊接作业“十不焊”规定是什么?
1. 无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厂焊培中心颁发的电(气)焊作业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加温等作业)。
2. 重点防火部位及重要场所未落实安全措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3. 不了解焊接作业地点及其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 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5. 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6. 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沥清等)作隔音隔热和其它防护作用的部位,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7. 非常压或密封的导管、容器等物件,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不得进行焊接作
业。
8. 不了解金属材料及其特性,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9. 在禁火区域内工作,未经批准或手续不符合安规要求,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10. 高处焊接作业,未做好防止熔渣飞落的安全措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155、 遇到哪些情况时,严禁动火? (1)油船、油车停靠的区域; (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156、 进入容器或空间受限设备8个必须指什么?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7)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设备和措施
163、防止违章动火6大禁令指什么?
(1)没有批准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 ,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164、电气作业10不准指什么?
(1)非持证电工不准装接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破损的电气设备应及时调换,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和灯泡取暖。 (5)设备检修切断电源时,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或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7)熔断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办任何手续,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进行打桩和动土。 (9)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雷雨天气,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57、 生产调度“五不准” 指什么? (1)危险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2)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不灵,不准使用。 (3)新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取证,不准独立操作。 (5)劳动组织、人员调配、作业方式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准违章指挥。
158、 许可动火有何规定?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消防监护人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动火设备、区域是否与运行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可靠隔离,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能许可动火作业。 经检查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充足,明火试验完毕合格后,方能办理允许动火手续。
159、 动火现场监护有何规定? (1)在一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2)在二级动火区域内作业时,动火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队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3)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内动火作业时,应由本厂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4)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160、 动火间断、延期、终结有何规定? (1)动火工作间断后、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2)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3)动火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清理工作现场,不得遗留火种,检查确认无误后,带领工作班成员撤离现场,由动火执行人、消防监护人(车间义务消防员)、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161、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规定,动火工作必须按照哪三条原则从严掌握? (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162、 紧急情况下排除故障,工作票许可、批准程序有何规定? 紧急情况下的故障排除工作,如使用标准工作票,且涉及标准工作票的主要安全措施没有改变,可不经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经值长批准后即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63、 工作许可签字前有何规定?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对照工作票逐项检查,确认所列安全措施完善和正确执行。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说明哪些设备带电、有压力、高温、爆炸和触电危险等,双方共同签字完成工作票许可手续。工作票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持有,一份收存在运行人员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工作许可开工后,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164、 签发总工作票、分项工作票有何规定? 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工作票; 同一车间(部门)有两个及以上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同一安全措施内(或班组之间安全措施范围有交叉)进行检修工作时,一般应由车间(部门)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并指定一个总的工作负责人,统一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协调各班组工作的正确配合,各班组的工作负责人仍应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工作完成后在运行记录本上交待;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165、 工作票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有何规定? 每份工作票必须附有一份针对该项作业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 对于热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水力机械第二种工作票及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可在“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