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浅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专 业 法 学 专 科 年 级 2011 年 秋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论文完成日期 2013 年 10 月
目 录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 二、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城管执法队伍法制建设不健全 ............................... 4 (二)城市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 5 (三)城管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有待提高 ........................... 6 (四)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 ........................... 7 (五)市民的法律意识淡薄 ....................................... 8 三、加强城市管理的法制工作,针对现状进行完善 ....................... 9 (一)建立和完善城管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 9 (二)城管执法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 9 四、做好关于城市管理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自身的学习 ............. 10 (一)做好信息公开,正确引导舆论 ..................... 10 (二)提高城管队伍自身素质 ........................... 11 五、小结 ................................................ 12 参考文献 ................................................. 12
浅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内容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城管执法更好的跟上新形势、新要求,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本文将重点对城管执法的管理理念、队伍素质、执法程序、保障机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行解析,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法律保障机制有利于城管执法建设。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强对市民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积极开展城管执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推进法制城管建设。
【关键词】城管 执法
城管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城管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
城管执法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热门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态度。城管执法贯穿城市发展的全过程,城市的规划、城市的建设和城市的运行都离不开城管的工作。城管执法为现代城市的运转提供了不竭的动力,为城市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城管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但与此同时,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也值得我们思考。
当前,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存在的矛盾和困难也呈上升趋势。关于城管执法方面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城管暴力执法、任意执法的事件屡有发
生。究竟城管执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值得深思。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
不文明的执法现象在各种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但在城管执法领域表现得尤其突出。其主要表现就是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随意罚款等。许多城管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时,往往采取过激行为,导致“城管打人”的案例屡见不鲜。某些城管执法人员尤其是城管协管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执法程序,常常在不出示任何处罚决定和扣押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对执法相对人进行处罚。另外,某些城管执法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将城管局变成了处罚局。
由于城管执法任意性大,市民又不了解城管的法律权限在执法过程中就容易产生冲突,不利于城管执法、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二、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城管执法队伍法制建设不健全
城管队伍自建立以来,经历了不少的改革,出台了许多相关管理规定,可是全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专门法规,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仅仅是《行政处罚法》中一些对于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仍旧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矛盾的问题。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
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市民和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合作执法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其颁布的条令规定既得不到执法相对人的认同,也得不到其他部门的配合。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了滥用职权的现象,这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更是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具有上述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只能由法律设定,而且只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等少数行政机关可以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了各类行政处罚,但对违章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后续监管措施,没有赋予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任何有效手段。
只有从根源上完善了法律制度,才会对双方都形成一种制衡,既能限制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能对执法者起到约束作用。
(二)城市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
由于城管执法队伍起步较晚,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执法手段、执法经验同其他执法部门相比还不够成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管执法队员正规执法的规范性。违法违章现象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