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验孔孔深等于措施孔孔深(检验孔与措施孔孔深均采用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孔深,简称投影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5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当检验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两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3m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任何一次检验验证有突出危险性时,必须重新采取措施进行消突。严格按批掘进尺组织施工,严禁超挖超掘。预抽煤层瓦斯措施检验超标时,应补充设计,继续施工瓦斯抽放孔,继续进行瓦斯抽放。
1、在施工集中回风巷揭煤检验钻孔时,由掘进二区用帮锚杆钻机向煤层打4个钻孔(穿过岩层钻孔,用风钻配直径50~75mm钻头干打眼至煤层时停钻),打钻时掘进工区现场作业人员要带好防尘口罩、迎头50m以内的防尘喷雾要打开,且必须配合瓦斯防治工区防突考察人员,听从考察人员指挥,否则考察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打钻时掘进工区工作人员每打1米煤孔停下来,由瓦斯防治工区防突考察人员收集资料(防突工区防突考察人员对钻杆长度进行标定)。
3、对检验钻孔只作钻屑指标、钻屑瓦斯解析指标△h2值或K1值的考察。 4、MD—2或WTC瓦斯突出参数仪的使用严格按《说明书》及《防突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检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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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钻屑量(Smax)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或K1)
Kg/m Pa或ML/(g·min1/2)
≥6 <6
三、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一)揭煤顺序和方法 1、揭煤顺序:
≥200或0.4 <200或0.4
危险性
有一个指标达到或超过临界值即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集中回风巷施工至巷道起坡点前,在+980m水平胶带输送机大巷施工地质前探(测压)钻孔,探明5-2煤层赋存情况,并测定5-2煤层的瓦斯压力。并根据探明的5-2煤层赋存情况施工抽放钻孔对5-2煤层进行预抽。预抽5-2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并且瓦斯抽采率大于30%时,方可采取“边探边掘”,掘进至距5-2煤底板垂距1.5~2米时,采取钻屑指标法检验防突措施效果,当检验指标超限时,再次采取消突措施,直到防突措施检验不超限,才能采用远距离放炮逐渐揭开5-2煤,煤层揭开后进行防突考察,按批掘要求组织施工,直至巷道穿过煤层2米。
2、揭煤方法: 渐进式石门揭煤法 (二)揭煤爆破说明书
1、炮眼名称、个数、深度、装药量及装药结构、爆破联线方式、爆破参数计算详见《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
2、放炮母线及雷管的要求
(1)严禁集中回风巷掘进迎头100m范围内使用固定式放炮母线,且接头全部用绝缘胶带包好,每次放炮前班组长、放炮员要认真对放炮母线进行检查,杜绝明接头,放炮母线必须使用两芯线。
(2)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三)、揭煤前的准备工作
1、防突考察钻孔由掘进二区施工,并准备好帮部锚杆机、钻杆、?42mm、?60mm钻头等工具。
2、负责防突措施检验的防突考察人员下井前,必须认真学习仪器使用说明书,严格执行《防突工操作规程》,并在地面进行试操作,对各种仪器仪表做好全面检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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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测试要求方可下井。
3、在集中回风巷迎头往后(沿+980m水平胶带输送机大巷)每50m以内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且每组不少于8个呼吸袋,掘进二区要把迎头处的压风自救装置及时前移,保持迎头40m内有压风自救装置;每个站岗警戒地点的压风自救装置(不少于6个呼吸袋)进行安装维护保证完好。
4、揭煤前掘进二区所有参与揭煤的人员要学习本揭煤措施且要掌握突出征兆,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备查,同时工区技术人员对压风自救装置的使用要进行培训,使作业人员熟练操作。
5、所有参与集中回风巷揭煤的有关单位人员都要学习本揭煤措施,作好对该揭煤措施的监督、落实。
6、凡下井人员必须每人佩戴隔离式自救器一台,并会使用。 7、在各警戒点均应安设一步电话。
8、通防科对井下所有通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集中回风巷揭煤加强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石门揭煤期间的顶板安全,在集中回风巷顶板与5-2煤层底板垂距3m处开始对顶板补打两根5米长的锚索,间排距2×2米,过煤层以后视顶板岩性情况,由基建管理办公室决定是否继续施工锚索支护。具体布置见下。
1500300400042003003600100A--A断面图(1:50)集中回风巷加强支护断面图集中回风巷加强支护断面图
(五)安全防护措施
1、防突效果检验单留掘进二区、通防科、调度室、地测科、瓦斯防治工区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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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二区没有接到调度室的通知不准打眼放炮施工,确定无突出危险后方可施工。
2、施工探眼时必须按设计,且要真实可靠,排放孔、探煤孔、抽放钻孔、地质前探(测压)钻孔施工时,责任要明确到人,并保证施工质量。
3、集中回风巷揭煤放炮时,地面监测室要加强监测,包括局扇开停(特别是集中回风巷局扇)和瓦斯变化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
4、所有与回风平硐、回风大巷连接的巷道要设置牢固的栅栏并揭示“禁止入内”的警标,进入回风大巷、回风平硐必须经调度室同意,在离开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5、集中回风巷揭煤放炮装药前,调度室及时通知救护队派一个小队在第一警戒点(胶带大巷防突风门外)现场待机监护,并按《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做好侦察探险的准备。若放炮在交接班时,上一班的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必须等下一个班的人员接班并把相关事宜交接清楚后方可下班。
6、防突工区要随时做好防突考察的准备工作,防突考察时迎头不得平行作业,以防出现伤人事故。
7、在爆破前,爆破孔正确使用水炮泥,用黄泥封满填实;在揭开煤层前的最后一炮,见煤的炮眼眼底必须装一节水炮泥再装药,装完药后汇报调度室。
9、揭煤放炮时掘进二区严格按批掘进尺组织施工严禁超掘,需防突考察时掘进工区要提前一小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瓦斯防治工区进行防突考察)。
10、集中回风巷在揭5-2煤层时,必须采取远距离放炮,并且在放炮地点设置一部能直接与调度室接通的电话。放炮警戒点详见《集中回风巷揭煤放炮警戒图》
(1)撤人范围:轨道大巷、胶带大巷、回风大巷、回风平硐、三中车场、轨道运输巷、集中回风巷、集中胶带运输巷、10102采面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出警戒站岗点以外。
(2)停电范围:井下撤人范围内除监控、通信、风机电源外的所有照明及动力电源等(装药前由调度室通知井下各变电所停掉各工作面的动力电源)。
(3)警戒位置:放炮时,一号警戒点(起爆地点)设在10102运输顺槽联巷与胶带大巷交岔点处,二号警戒点设一中车场与轨道大巷交岔点处,三号警戒点设在充电硐室(由调度室通知运输队负责警戒)。
(4)撤人站岗:放炮装药前集中回风巷当班班长请示矿调度室是否可以撤人并警戒,经矿调度室同意后,安排两人到工区负责的其他工作面进行撤人,一人到二号警戒点站岗警戒,矿调度室电话通知10102采面及重庆巨能作业人员撤至二号警戒点外,负责撤人的两人将其他工作面人员全部撤出后由一人留下在一号警戒点处站岗警戒,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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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回到二号警戒点处向班长汇报撤人及警戒情况,当班班长确认人员全部撤出、轨道大巷内防突风门已经关闭后向现场指挥汇报情况,现场指挥向在矿调度室的总指挥请示并得到同意后方可下达放炮的命令。两个警戒点必须设置“三警戒”(警戒人、警戒绳、警戒牌)。
(5)揭煤放炮时,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炮泥充填,充填深度应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6)揭煤放炮:放炮结束必须等30min后,救护队员方可利用调度电话向调度室询问瓦斯情况,只有在集中回风巷迎头T1、回风流T2降到0.8%以下且通风正常时,救护队员方能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侦察,并及时将侦察情况汇报调度室,只有侦察证实无安全隐患时,汇报调度室同意后救护队员方可升井。调度室通知掘进二区撤岗、送动力电,其它人员方能进入施工。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8)所有站岗、警戒地点必须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11、揭煤放炮时回风平硐内不准有人。机电、通防在揭煤前要对风电、瓦斯电闭锁进行试验,保证灵敏、可靠。
12、机电部门每班必须对现场的电器设备检查,杜绝失爆。揭煤放炮时,必须停掉规定的停电范围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13、揭煤前,机电部门必须保证局扇完好正常运转。揭煤施工时,地测科每天到调度室填集中回风巷施工进度图,如实汇报前一天进尺情况,并加强日常小班调度汇报制度,遇有岩性特殊变化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
14、揭煤前掘进工区所施工的探煤孔,由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并汇报调度室。 15、放炮前现场放炮员、瓦检员、安监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执行放炮双汇报制度。调度室必须认真监视风机运转情况和炮前炮后瓦斯情况,当放炮前瓦斯浓度超过1.0%或风机运转不正常时,严禁放炮,未经调度室同意放炮员不得放炮。
16、揭煤期间的停送电工作由机电部门负责,由调度室统一协调指挥。 17、揭煤期间井下严禁停压风,否则该工作面不准组织施工。
18、如打眼时有喷孔现象或发现有突出征兆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并在安全地点向矿调度室汇报,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小于1%后,班长、放炮员和瓦检员检查无异常时方可进入施工。
19、突出预案:
①一旦发生突出事故调度室要及时命令变电所值班电工立即切断井下所有动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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