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并把人员撤到地面安全地点。
②调度室及时通知救护队下井,进行侦察抢险救灾。
③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瓦检员按避灾路线进行撤人,把人员全部撤到地面。
④监控队要加强井下瓦斯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 20、煤与瓦斯突出预兆:
(1)有声预兆:①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②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③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断裂声。
(2)无声预兆:①煤层层理紊乱、煤质变软、煤暗淡无光泽、煤壁发凉;②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鼓;③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
21、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突出后的巷道情况,另制定排放瓦斯措施。
22、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执行,并按《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施工。
四、避灾路线:
当发生火灾、瓦斯事故时的撤人路线,详见避灾路线图(见图)。 五、揭煤的组织领导和职责: 1、公司成立揭煤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通防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
成员:通防科长、安监科长、基建办矿建室主任、地测科长、机电科长、掘进区长、瓦斯防治工区区长、调度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负责协调揭煤的相关工作。 2、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职责:
a、放炮总指挥:矿总工程师任总指挥,通防副总工程师任现场指挥。
b、掘进二区:负责现场一切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发现顶板岩石及倾角发生变化、打钻时发生喷孔及时汇报调度室和地测科;没有接到调度室放炮命令禁止放炮;现场班组长和瓦检员要同时向调度室汇报放炮的具体时间,负责放炮前的撤人、站岗、停电,放炮后送电工作。
c、地测科:根据现场实测地质情况,判断煤层层位,分析岩(煤)层产状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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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测算煤层厚度,对集中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顶板距煤层的法线距离,及时测定及时通报,以便施工单位执行“边探边掘”和防突考察。
d、监控队:揭煤前对监测监控系统、通信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根据系统和现场变化,对揭煤措施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监督揭煤措施现场落实。
e、瓦斯防治工区:负责抽放钻孔的施工,做好瓦斯抽放量吨煤瓦斯含量的统计工作。揭煤前对通风系统、抽放系统和设施(包括栅栏、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等)进行全面检查,揭煤期间每天对以上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做好防突考察工作。
f、基建办矿建室:必须根据现场围岩变化情况及时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做好爆破技术指导。
g、机电科:负责揭煤前对集中回风巷、回风大巷、回风平硐、+980m水平胶带输送机大巷内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检查,杜绝失爆,揭煤期间每三天至少对以上电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h、调度室:负责整个揭煤期间的协调工作(考察、停送电、撤人、站岗、放炮等工作),没有调度室命令不准放炮。
i、安监科:每班派一个专职安监员负责监督措施的落实,没有按照措施落实严禁放炮施工。
j、救护队:负责揭煤放炮期间的现场待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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