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隆泰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3)

2019-02-15 11:21

2、有计划地在11051回采工作面及11031掘进工作面进行煤壁浅孔注水,以减少回采及掘进过程中煤尘的产生量。

3、回采工作面坚持老塘放煤洒水。

4、岩巷、煤巷要坚持装煤洒水降尘等措施。喷浆工作面要坚持使用湿喷、双水环、水幕等方法。

5、井下防尘管路系统、皮带巷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管路每隔10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管路敷设平直,不漏水,采区进回风巷及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以及掘进巷道都要设净化水幕,并且保证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6、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的防尘措施。达到设备齐全、水路畅通,否则,不准开工投产。

7、运输机转载点,各溜煤眼、装车站、卸载坑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防尘洒水设施,坚持洒水防尘,并设专人管理。

8、井下各类巷道、峒室及设备、转载点由采、掘、机电运输等队负责洒水防尘。煤尘堆积厚度不得超过有关规定,各单位必须及时清扫或冲刷,井下固定巷道每月冲刷清洗一次。

9、安全通风部要搞好风量调节,对断面小,风速超限的局部巷道,通风维修队要尽快安排施工力量扩修,使各类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有效断面,采煤工作面保证有足够的工作空间,溜子道、行人道保持畅通,杜绝风速超限,溜煤眼不准作进风眼用。

10、凡在产尘量较大地点工作的人员,在加强除尘工作的同时,要坚持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体防护。

11、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职责范围各尽其责,保证自己所管范围内各防尘设施的完好使用,防尘设施不经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更不准任意损坏或停止使用,否则,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罚款。

二、预防煤尘爆炸

1、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消灭失爆设备,杜绝火花发生。此项要按本计划机电运输设备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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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采掘工作面及主要巷道按要求设置隔爆水袋。

2、其它火源的预防,按瓦斯事故部分执行。

3、如发生瓦斯爆炸或火灾等事故,要严格控制灾情发展,采取洒水或其它隔离措施,防止引燃煤尘。

4、严格执行以上防范措施,严禁煤尘堆积飞扬,坚持洒水清理灭尘制度。

三、煤尘爆炸事故假设

假设11051工作面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则按下列方案行动: 1、受灾人员的避灾路线

(1)11051工作面→11051下付巷→西进风斜巷→三平巷→三平巷风桥→三、二部皮带巷→(主井)北井→地面

(2)11051上付巷→西进风斜巷→三平巷→三平巷风桥→三、二部皮带巷→(主井)北井→地面;

(3)11051下付巷→西进风斜巷→三平巷→三平巷风桥→三、二部皮带巷→(主井)北井→地面;

(4)采区轨道巷→轨皮联眼→三、二部皮带巷→(主井)北井→地面;

(5)副井回风巷→主副井联巷→二部皮带巷→(主井)北井→地面;

2、侦察救灾路线

(1)二、三部皮带巷→11051上付巷→11051工作面→11051下付巷→三、二部皮带巷;

(2)二、三部皮带巷→11051下付巷→11051工作面→11051上付巷→三、二部皮带巷;

(3)二、三部皮带巷→轨皮联眼→采区轨道巷、副井回风巷→二、三部皮带巷;

3、救灾组织按本计划灾害处理方法进行

(1)灾区人员自救与互救按瓦斯爆炸事故执行。

(2)救护队下井按上述侦察路线迅速赶赴事故发生地点,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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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遇险人员,侦察灾害情况,控制灾情发展。

(3)具体措施及救护物资,由救灾指挥部确定。

2—3 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一、火灾的预防

1、工业广场内的仓库、车间、灯房、安全仪器发放室、宿舍、变电站等地方所需要的防火设施器材及管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和本矿制订的防火管理制度的要求。

2、付井、主井、安全出口周围20米范围内不准用明火取暖、严禁在进风井周围80米范围内堆放炉碴,用火焚烧杂物。

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永久密闭;废弃巷道及时密闭。

4、建立健全防火灭火管路系统。有必要时对采面实行采后灌浆或其它方法进行灭火。防火设施、管路不经批准不得任意拆除。

5、工作面密闭后,救护队每周检查一次密闭内外CO、CO2、CH4、气温、水温及密闭墙完好情况,若发现局部有高温时,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安全通风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等部门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增加检查次数,同时做好记录分析。密闭墙要保持完好,严密不漏风。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中有关电气焊及防灭火规定。

7、坚持使用不延燃电缆,不延燃皮带和风筒。

8、掘进过程中要严防空帮和空顶,否则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严背实,以免聚集瓦斯和引起高温。

9、皮带机头前后20米内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支护。

10、皮带机要防止跑偏,底煤要及时清理,以防摩擦起火。 11、加强冬季四防检查,严防煤气中毒和火灾的发生。 12、掘进过程中加强有害气体监测监控,对揭露以往小井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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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和采空区段进行封堵、喷浆等堵漏措施,防止有害气体涌入矿井。

二、灭火救灾物资

1、付井口消防仓库均由调度室管理,井口消防仓库内的消防器材每季度检查、补充、记录一次,井下仓库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充实一次,发现缺少时及时补充。

2、井下永久性密闭由通风维修队负责进行挂牌管理,以便检查和记录。

3、消防器材由调度室按季度提出计划,经主管矿长签字批准后及时购置,不得拖延。

4、消防器材要严格管理,严防损坏,更不准挪作它用。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应符合有关规定。

5、井下变电所、绞车硐室、井底车场,带式运输机,以及采掘工作面运输机机头各配两台干粉式灭火器,灭火器悬挂在操作硐室的进风侧,以便于取用。

三.火灾抢救

1、火灾抢救计划按本计划有关条文执行。

2、电缆和电气设备着火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类绝缘物质灭火。

3、一般着火,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动手灭火,控制火势,如因火势较大,力量不足,缺少灭火器材,不能立即扑灭时,应组织人员撤退,并及时报告调度室。

四、发生火灾时风流控制措施

处理火灾过程中,为防止风流紊乱,应根据处理火灾措施及进展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对策:

1、防止火灾时期风流紊乱的措施: 1)保持原有通风系统,稳定风流。

2)当有火灾气体和瓦斯爆炸危险迹象或趋势出现时:①增加风量;②局部调整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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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瓦斯爆炸危险时,应限制风量。

4)稳定灾区风流,防止火灾气体产生逆退、回流和反转:①采取防止火烟逆退措施;②采取火烟逆转措施。

2、发生火灾事故时,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控制风流方向,根据井下火灾具体情况,在保证作业人员和重大设备设施的安全条件下,可采用局部反风和全矿反风方法。

在矿井进风井、井底车场或主要进风大巷发生火灾时常采用全矿井反风,避免火灾烟雾进入人员密集的采掘工作面;在采区内部发生火灾时,维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主要进风道风向不变,利用风门开启或关闭造成采区内部风流反向的反风。

五、火灾事故假设

(一)井筒、井底车场、工作面任一巷道发生火灾 采取措施:

(1)现场跟班人员或安全员根据火灾情况,火势较小时,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就近通过电话向调度室汇报。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若火势较大无法直接灭火,就近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机电运输部进行矿井反风,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所有人员迅速戴上自救器撤至新鲜风流中。

(4)撤退路线:

11采区:11031掘进工作面→西进风斜巷→三平巷→三、二部皮带巷(主井)北井→地面;11051采面→11051下付巷→三、二部皮带巷;轨道巷、井底车场→火灾地点的进风侧。

(二)工作面发生火灾假设

11051工作面因采空区漏风,造成采空区煤层自燃或采区内有CO大量涌出。

1、避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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