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本

2019-02-15 11:32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本科)

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作为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工作,一直倍受广大师生的重视,新疆电大总结研究了各地各试点专业的工作经验,为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质量,组织实施好本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作为各试点地州电大相应工作的依据。

集中实践环节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 一、社会调查的内容和考核办法

依照“考核意见”的规定和“规范”的要求,凡已修满50学分以上的学生,均可进入“社会调查”阶段的学习。社会调查环节时间为3周,3学分。社会调查环节的工作内容可以从下述三个方面来作出描述。

(一)社会调查的内容与要求

社会调查是本专业学习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新疆电大强调各试点电大充分利用校内外师资条件,引导学生关注自己身边的管理问题,分别在学校管理、社区教育管理和社会公共部门与教育管理相关领域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精心设计安排实施方案,提高每一个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研究过程的质量,为进入毕业论文撰写作好准备。

学生在开展社会调查的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在一定的实际工作的经验体会基础之上,制定并认真实施自己的社会调查工作计划,力争通过本环节的学习,在某个具体的教育管理问题上有所发现。

(二)社会调查报告撰写与指导

参加社会调查环节学习的学生,应独立完成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学生要在第六学期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开始后的第3周内完成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其内容包括:社会调查的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调查对象、调查过程、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收集到的主要材料及其分析、研究结论及自己的收获与学习体会等。

社会调查报告字数(本科)不少于3000字。其撰写体例参见《教育管理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指导手册》第十章第二节的有关内容。

各地试点电大应以辅导学生完成好社会调查报告为主线,认真落实本环节的教学指导工作。

首先要充分利用电大现有专业师资力量,适当引进校外专家,为每个学生确定相应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条件包括: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具有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含师范类人文学科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其次,指导教师职责包括:

1、根据本意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个别辅导学生确定选题,检查制定每位学生的社会调查实施计划,并按照计划全程指导学生的调查工作,解决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3、检查社会调查所收集的有关资料,指导学生编制调查报告的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报告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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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学生的补充调查、文献研究和最后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 5、针对学生在社会调查全过程中的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第三,指导教师的工作要相对集中、数量适当,要求“同届”指导学生总数不能超过“兼职10名”、“专职15名”的限制条件。

(三)社会调查的成绩评定

按照“规范”要求,社会调查的成绩认定办法为:

1.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教学点初审,电大分校复审,新疆电大验收、终审,中央电大抽查。各级都要认真填写由“规范”统一制定的“社会实践考核表”(见附录)

2.评定成绩的依据及评分办法,可参照后附录一“省级电大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成绩评定表”来执行。采用百分制形成最后的成绩。

3.审核成绩的依据包括: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工作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调查报告的水平,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意识和能力水平,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及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等。

4.对未开展实际调查活动或未能达到必需的课时要求、未提交反映真实调查过程的有关材料或存在抄袭、造假者,对调查报告字数不足或内容不全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社会调查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电大分校和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撰写与答辩

毕业论文环节的工作要建立在社会调查环节的坚实基础之上。时间为5周,5学分。要求全面考查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专业学习成果,针对切身感受到的教育管理领域某项具体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学生专业学习成果的集中再现和创造性自主学习的集中实践的过程。

各地州电大分校要负责填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录)确定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具有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含师范类人文学科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其工作职责包括:

(1)根据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和编制写作计划;

(3)检查学生的写作提纲,审阅学生的论文初稿;

(4)进行学生写作过程中的阶段性指导(应不少于本科4次的要求),并作出详细的指导记录(见附录);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的情况,鉴别并纠正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6)总结毕业论文全过程的工作,针对学生的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毕业论文的评语应包括:选题评价、论文结构评价、论文观点评价、写作态度评价和论文存在的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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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在一个学期内,指导本科论文的专职老师不多于10人,兼职老师不多于8人,以保证其有足够的指导时间。

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这个环节的教学任务。完成社会调查环节学习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的实践教学。各地州电大应从如下三个方面来帮助学生完成好本阶段的学习。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要求 1.本科论文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不重复专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2.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必需多人合作的选题,要有明确的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自己所分担的任务,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的选题情况,填写初步选题登记表(见附录)。

3.毕业论文主要格式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所引用的文献及前人研究成果,必须注明相应的出处(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和资料的来源。

4.毕业论文应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严谨,语言准确通顺。

5.毕业论文篇幅为本科5000字以上,统一格式、封面,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二)毕业论文答辩的要求

1.全部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撰写的学生,都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论文初评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的答辩。

2.由各地州电大分校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填报“答辩申报表”(见附录),报新疆电大审批后确定实施。各地州电大制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部署答辩工作,指导电大分校建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审核电大分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中央电大对毕业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检查。

3.试点电大成立的答辩委员会,须由本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名以上单数,主任委员必须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其余成员均需具有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仲裁。专业教学中心组的成员原则上应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个别不具备答辩主持人条件的例外)。

4.分校电大成立的本科论文答辩小组,由3名以上(奇数)答辩教师组成。其中必须有1名答辩主持人和1名秘书,全体成员须具有不低于论文指导教师的学术资格,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不少于2人。答辩主持人的条件为:具有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含经历过本专业进修的师范类人文学科专业)本、专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的条件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并发表过一定的专业科研成果,有相应的毕业论文工作经验。答辩教师的条件为: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并发表过一定的专业科研成果,有相应的毕业论文工作经验。答辩小组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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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是: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和毕业论文的总成绩。答辩小组成员对于本人指导的学生论文答辩,必须主动回避。

5.毕业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为:

(1)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

(2)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3)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论文工作概况及论文的主要内容;

(4)本科答辩中,答辩教师在答辩人所研究问题的范围内提出3-5个相关问题;专科答辩中,答辩教师在答辩人所研究问题的范围内提出3个左右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以审查判断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和答辩人的研究水平;

(5)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经合议做出答辩评语,给出答辩成绩,记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见附录)。

(三)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指导教师应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初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录)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对抄袭造假或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者,按不及格处理。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主持人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并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判标准》(见附录),给出最终答辩成绩。

对于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结束后,由各地州电大分校和试点教学点进行汇总和初审(见附录九)。新疆电大对毕业论文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凡毕业论文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试点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重新进行。

四、答辩主持人的培训认证与管理 (一)答辩主持人的职责

1.接受新疆电大和当地答辩委员会的指导,全面负责答辩小组的工作; 2.提出答辩小组成员建议名单,协调校外成员的工作; 3.主持答辩活动全过程,协调指导教师的工作。 (二)答辩主持人的资格

具有教育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含经历过本专业进修的师范类人文学科专业)的本、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教育管理专业硕士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与研究经验的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央电大师范部负责认证各试点电大上报的答辩主持人资格,并考察其独立完成的相关科研成果及相关工作经验方面的情况。

(三)答辩主持人的培训

由中央电大师范部负责组织全国电大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专业答辩主持人的培训。全国电大的本专业答辩主持人必须参加一次以上集会培训,并参加年度的网上培训活动。

(四)答辩主持人的管理

经集会培训的本专业全国答辩主持人,须经过专门的考试,获得由中央电大统一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各电大分校的答辩主持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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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题指导

新疆电大制定了毕业论文研究的选题指南,切实指导学生关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教育问题和自己身边发生的教育管理事件,逐步引导学生将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的工作统一在对于现实实际问题的研究之中,牢固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认真完成集中实践的学习任务。为此新疆电大向各地州电大试点发布教育管理参考选题(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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