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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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第3章. 2013.12.15_WM-SB14.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3.1 系统维护
3.1.1 代码维护
打开菜单“系统维护?代码维护”中新增“登记类型代码”、“行业类型代码”、“隶属关系代码”、“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代码”、“经营者类型代码”、“纳税人类别代码”、“享受优惠政策代码”、“退(免)税计算方法”、“单证种类代码”,共计9个代码表。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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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打开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增加“是否收汇申报”、“收汇日期起始”和“收汇日期截止”、“放弃零税率”、“放弃零税率起”、“放弃零税率止”字段。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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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说明:
1.当读入审核反馈信息数据后,如果是九类企业,则“是否收汇申报”由“F”变为“T”,同时更新“收汇日期起始”和“收汇日期截止”的时间;如果非九类企业,则这三个字段值不变。
2.系统根据“放弃零税率”标志,和“放弃零税率起”、“放弃零税率止”日期值,判断企业是否放弃零税率申报业务。
3.2 基础数据采集
3.2.1 增加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
“基础数据采集?资格认定相关申请录入?退(免)税认定申请录入”,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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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401 2.“纳税人名称”: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名称全称; 3.“纳税人英文名”: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填写; 4.“海关企业代码”:海关注册登记的代码(10位); 5.“纳税人识别号”:国税税务登记证上的税务登记代码; 6.“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7.“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税务机关代码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 8.“主管税务机关”:按国税税务登记证相关内容填写; 9.“纳税信用等级”:按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纳税信用等级填写; 10.“登记类型代码”:按国税税务登记表上的注册类型填写; 11.“行业归属代码”:按国税税务登记表上的行业归属填写; 12.“经营者类型码”:1. 生产企业2. 外贸企业3. 有生产能力的其它单位4. 没有生产能力的其它单位;
13.“备案登记编号”: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有关内容填写; 14.“工商注册号”:按工商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15.“工商注册日期”:按工商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16.“工商有效期”:按工商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17.“工商注册资金”:按工商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18.“企业法人代表”:按工商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19.“法人身份证号”:按工商登记的有关内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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