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2)

2019-02-15 13:43

15、填充墙优先采用轻质实心砌块。

16、建筑物大屋面以上仅靠悬臂受力的女儿墙高度不应超过3m,不应采用砌体的女儿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女儿墙。

抄送:省土木建筑协会建筑结构委员会、省设协结构与抗震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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