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创立、参股、支持或担保的、不完全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为贯彻政府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直接或间接从事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特点,其放款对象和产业业体现了政府的经济发展意图。
政策性银行对重大的基础性设施的投资具有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有重要的作用。
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介入的收益低或者投资期限长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产业具有重要的扶助作用,如农业、外贸及一些基本建设项目等。
2.为什么比尔·盖茨会说传统的商业银行在二十一世纪是一群将要灭绝的恐龙?他的这句话有道理吗?
答:比尔·盖茨的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客户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如果还是按照传统商业银行的概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商业银行的路必将越走越窄,最终被市场所淘汰。所以,商业银行必须不断的创新,创造出市场欢迎的、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使自己的发展之路越走越宽。
3. 1998 年,我国为何要采用贷款风险的五级分类法,这种风险分类法在使用中有何意义?
答:1998 年,我国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了商业银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当时,由于亚洲金融危机使许多东南亚国家的银行破产,我国随时可能被波及。而那时我国商业银行使用的“一逾双呆”的贷款分类法非常不科学,也没有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了了解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的真实状况,我国也必须对贷款进行科学的分类。
新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其意义在于:有助于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有助于商业银行的会计部门全面、真实地反映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有助于呆帐准备金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以及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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