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3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32履约保证金
2.32.1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
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32.2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并没收其
招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2.33投诉处理
2.33.1
投标人认为本次公开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
督部门投诉。投诉请署名,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诉渠道信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监察室 纪检监察:余洪13708859510
邮箱:yuhong@ynmail.yn.chinamobile.com
地址:云南省广福路中段广福商业中心云南移动公司(前福路2号)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
2.34.1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34.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下述规定的形式提交。 2.34.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价格 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
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 费率类型 中标 金额(万元) 100万元以下 100~300万元 3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万元~1亿元 1~5亿元 5~10亿元 10~50亿元 50~100亿元 100亿以上 货物招标 1.50% 1.10% 1.10% 0.80% 0.50% 0.25% 0.05% 0.04% 0.01% 0.01% 0.004% 服务招标 1.50% 0.80% 0.80% 0.45% 0.25% 0.10% 0.05% 0.04% 0.01% 0.01% 0.004% 工程招标 1.00% 0.70% 0.70% 0.55% 0.35% 0.20% 0.05% 0.04% 0.01% 0.01% 0.004% 上下浮比例 ↓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100万元×1.0%=1万元,折扣后:1*10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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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100)万元×0.7%=2.8万元,折扣后:2.8*40%=1.12万元; (3)(1000-500)×0.55%=2.75万元,折扣后:2.75*40%=1.1万元; (4)(5000-1000)×0.35%=14万元,折扣后:14*40%=5.6万元; (5)(6000-5000)×0.2%=2万元,折扣后:2*40%=0.8万元; 合计收费=1+1.12+1.1+5.6+0.8=9.62(万元)
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北京市建设银行广安门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200056058923 开户行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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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合同模板
请购编号:【请购()】
合同编号:【YN购】
2015-2018年建设项目审计框架协议(X标包)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
乙方:
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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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建设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因业务工作需要,现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16年-2018年基本建设工程审核,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框架协议,约定事项如下:
一、委托范围和委托目的
2016-2018年期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造价预算审核、施工结算审计审计业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移动3G(TD-SCDMA)网络建设项目的造价预算审核和施工结算审计业务。
服务区域:X标包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通过审计委托书向乙方委托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并向乙方提供工程审计的全部资料。
2、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核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文件、规定、合同、图纸、预结算及财务会计档案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
3、审核过程中需进一步核对原始资料或计算依据的,甲方及其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凡需施工单位签认的基础资料由甲方协助办理。
4、工程预算、结算审核结果,凡需甲乙双方和施工单位合议的,由甲方组织协调,被审核单位可以充分发表意见,对审核确认的事项,被审核单位无理拒签、又不参加合议的,不影响乙方出具审核报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5、 由于甲方违反约定事项,所提供的审核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及时,致使审核结果不当或延期提交审核报告,由甲方承担责任。
6、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7、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工作范围
1)、对投资较大的通信投资工程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2)、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包括: a、施工方工程施工费、安装费等的审核。
b、省公司及分公司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统称甲供材料)的供应、使用及结余的数量及金额的审核。
2、乙方应按照法规和准则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各项建设项目文件和工程资料,严格实施主要的审核程序,发表审核意见,按约定的时间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
3、检查弊端不属于一般审计工作范围,但在审计过程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在基建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和财产物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导致有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乙方应将其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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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应将情况报告甲方。
3、乙方应按约定的审计时限按时开展和完成审计
(1)乙方接到审计委托后,应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原则上为两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开始审计。
(2)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时限:在取得审计所需全部资料并达到结算审计条件后,按附件投标承诺的审计时限(顺延审计时限的情形除外)完成审核并出具初步审核报告。
(3)顺延审计时限的情形: a.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b.审计过程中确需建设方或施工方提供补充资料造成时间延迟的; c.审计结果与建设方或施工方意见分歧,无法取得签字的; d.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需要另行协商解决的;
发生需顺延审计时限情况的,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的审计延时,不予认可。
4、对乙方审计人员一致性和胜任能力的要求
(1)乙方进行现场审计的人员应与中标承诺的审计人员和数量保持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审计组长和审计人员。
(2)乙方派出的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项目匹配的专业胜任能力。 5、对乙方审计现场抽查比例的要求
(1)乙方应充分实施现场测量和复核程序,对土建装饰等工程100%现场实测、对同一专业(除光缆线路、管道外)按送审站点数计算的现场抽查率不低于30%;光缆线路、管道等项目按送审路由长度的20%进行抽查;审计过程中如出现工程量方面的纠纷或施工单位提出要求,必须现场抽查。
6、乙方应妥善保管送审资料
(1)乙方在取得和归还送审资料时,应仔细清点并做好交接确认;审计过程中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相关资料,避免出现遗失、毁损和信息外泄。
(2)因乙方对送审资料保管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损失。
7、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履行审计执业程序,严格遵守与甲方签订的廉洁协议和保密协议;
8、乙方需按要求提交审计工作进度报告
(1)乙方定期向甲方提交审计项目进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周报、专项报告等。 (2)审计周报应按照规定格式于每周五(节假日顺延)报送至甲方,内容包括汇报期间完成的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成果、下一步工作安排、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3)对于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
(4)在审计过程中,乙方发现被审单位在基建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和财产物资管理等方面的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实际控制失效、舞弊嫌疑等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9、乙方应确保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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