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表格,比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操作人员绩效考核表”等,而在这些考核表里,也与各企业的惯常做法一样,列出了以下通用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团队精神、创新精神等,对这套考核体系,只能套用HR们对国有企业业绩效考核的评语:“认认真真走形式”。不是吗?绩效考核制度也有,绩效考核表也有,每年的岁末年初,人力资源部也组织部门经理填表,对员工进行考核,似乎该做的工作都做了,但结果却并不如人意,既没有帮助员工提高绩效水平,也没有对员工的绩效表现做出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偶尔在考核中对某个员工扣分较多,都会引起轩然大波,不是走形式又是什么呢?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考核结束后,连考核结果都不敢公布出来,因为无论通过多少环节做出的考核结果,都无法向被考核人做出合理解释。
那么,怎么保证企业的绩效管理从一开始就不流于形式呢?关键就在于绩效计划。所谓绩效计划,实际上就是通常所说的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上,就是我们在绩效管理工作中非常受用的关键绩效指标(KPI)管理卡。
在这里,关键绩效指标(KPI)管理卡的设计是个关键,每个绩效管理阶段(我们选择半年)开始之初,经理应该和员工就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达成一致,将双方都认可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写入关键绩效指标(KPI)管理卡,以此作为工作和考核的依据,不断帮助员工提高绩效。
关键绩效指标(KPI)管理卡包含两个大方面的内容:一个行为标准 (behavior Standard),一个是业绩(Performance Indicator)指标,在这两者中,业绩指标显然又是关键的中的重点,其权数比重显然要比行为标准大的多,至少应达到70%以上。
行为标准的制定相对比较简单,主要从公司的价值观和规章制度要求方面考虑,相比较,业绩指标制定的难度就大些,制定业绩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内容,大到企业战略目标的分解,小到员工的职位说明书,员工对未来工作的想法,经理对员工的期望,等等。
当一份关键绩效指标管理卡经过经理和员工的多次沟通,达成完全的一致时,别忘了这也是经理和员工之间的绩效合约,双方都要签字认可,各执一份,作为员工业绩档案的重要文件,经理和员工都要置于案头,随时翻阅,与员工一起不断帮助他们去获取绩效能力,实现绩效目标,达到绩效管理的目的。 法则三:绩效沟通应持续不断进行
企业的绩效考核之所以不被经理和员工喜欢,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经理和员工之间缺乏有效和持续的沟通。没有沟通,员工不知道经理是怎样被考核的,通常对考核结果心存怀疑,进而对经理心生怨恨,这直接导致了经理和员工之间人际关系僵化,逐渐走向对立面,这也给经理们造成了很大压力,认为所有的不愉快都是这“该死”的绩效考核给他带来的,要是没有绩效考核就不会是这个样子。
但是,绩效考核并不应该成为经理和员工之间的障碍,相反,有效的绩效管理能帮助经理和员工改善人际关系,使工作的气氛更加积极,更加融洽。而要做到这一切,沟通必不可少,通过与员工持续的沟通,经理要让员工逐渐认识到绩效考核绝对不是为了惩罚某一个员工,考核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帮助员工有效规划自己的工作,不断提高绩效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实现甚至超越绩效目标。这样一段时间以后,员工就会慢慢体会到绩效管理给他带来的好处,慢慢消除敌对情绪,更加高效地投入工作。当然,这也需要经理、高管能充分意识到,绩效考核并不是用来作为降低员工待遇、控制薪资成本的手段,它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绩效的持续提升,
来不断提高员工待遇,增加直接薪资成本,同时也达到降低相对薪资成本的目的。 法则四:员工的业绩表现必须记录并建立档案
很多企业在做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时候,只注重考核的那一个环节,认为只要经理对员工进行考核了就可以,至于结果是什么,结果是怎么得来的,结果是否准确,是否公平、公正,则很少去关心,这也直接导致了直线经理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员工业绩档案的建立和发展,很多企业员工业绩档案几乎是个空白。
没有建立员工业绩档案,在经理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的时候就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为给员工的某一项指标确定一个考核等级,由于你没有完全的业绩档案可供依循,你能做的也许只是一些估计和平衡。估计这个人做的不错,就打个高分,看某个人平时和你关系很好,就平衡一下,也打个高分。当然,那些得高分的不会怪你,但那些考核得分不算高的人,你不能保证他们不来找你理论,找你讨说法,当他们真的冲的你的办公室质问你为什么给他们得分那么低时,你将如何应对,和他们争吵吗?让他们滚出去吗?恐怕这些做法都是无济于事的。
绩效考核结束之后,经理必须与员工做面对面的绩效,将他们的绩效表现以及你对他们的绩效评价摊到桌面上与之进行真诚的沟通,给那些愤怒的员工一个合理的交代,让他们愤怒而来,服气离开,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为员工建立完善的业绩档案。
通过建立业绩档案,可以保留员工完全的绩效表现记录,积极的表现和消极的表现都要记录在案,特别重大的消极表现还要请员工签字确认,以免在以后的考核中发生不认账的情况。这些看起来也许麻烦,也许繁琐,但麻烦事做在前面,后面就可以省心多了。 法则五:绩效考评应公开、公平、公正
正如前面所讲,由于企业在绩效管理上缺乏系统的思考和运作,导致了绩效考核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这种状况下的绩效考核通常不具备公开、公平、公正的特征,这个时候的绩效考核通常是经理们自己的单向行为,“暗箱操作”也许最能形容这个问题,而由此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辛辛苦苦作了考核,结果却不敢公开。
毕竟,绩效考核并不是部门主管的单方行为,绩效考核也不是以惩罚员工为目的,所以不需要遮遮掩掩,偷偷摸摸。
在前述法则的基础上,经理完全可以自信地对员工进行公平的评价,同时,经理也应通过评价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帮助员工制定行之有效的改进计划,以便在未来的工作中做得更好。 法则六:对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诊断并不断促使其得到改善和提高
绩效管理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的绩效管理体系是完美的,是不需要改进的。每个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都存在这样那样或多或少的问题和不足,都只能在一个阶段发挥作用。
所以,我们还需要不断地对我们所使用的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诊断,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地提高和完善,使之发挥更大作用。
绩效诊断的手段主要是满意度调查,设计一份科学的绩效管理满意度调查表,让员工把自己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绩效管理中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意见,管理层通过汇总分析员工的意见,找出绩效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改进计划,在以后的工作重点强化。
这样,绩效管理就算是走对了路,走上正规,逐渐形成了良性的循环。而如果因为担心员工对绩效考核有意见,不敢或不愿了解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的看法,那绩效考核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以上六个法则实际上就是绩效管理的核心所在,要做好绩效管理,经理们就必须正确理解它们,只有先正确理解了这些通用而重要的法则,你才真正理解了绩效管理的理念,你才能实践中有效地避免误区,你才能运用正确方法和技巧,做正确的绩效管理!毕竟绩效管理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员工,包括每一位主管的薪资待遇及今后在公司的发展前景,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话题,如果管理人员不能对它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理解,那绩效管理将完全无法发挥其应起的作用。
目前集团及各子公司考核所遭遇的瓶颈是缺少有效的考评数据与标准,要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就需要有明确的考核目标、指标,详尽真实的绩效数据,并严格按事前设定的绩效计划、奖惩方案落实考核结果。例如对销售部门,就要根据销售目标、利润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研发部门,根据研发任务完成情况、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对生产部门,按生产计划达成情况、产能、质量、成本控制情况等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不论好坏都要严格按规定兑现,才能真正起到考核的应有作用。
2006年考核目标:
1、 建立量化考核体系,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对集团各部门主管、各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设定绩效计
划,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依据量化部分≥70%;
2、 通过考核体系的建立,将预算管理、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人才培养等专案执行效果与人员考核、薪资
调整直接挂钩;
3、 配合信息部门、财务部门导入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立考核档案。
第八章 离职处理
人力资源系统在员工关系处理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离职处理。员工离职根据其离职原因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员工个人意愿离职,一部分是公司要求离职。
公司要求员工离职的问题还是要追溯到绩效考核中来,绩效考核的本意是提高员工绩效,针对做得不好的员工发现他做得不好的原因,这就要依据一个坐标来分析,到底是能力低意愿低,能力高意愿低,能力低意愿高,能力高意愿低这四种中的哪一种,根据情况分别对待。当然,对于第一种人,即没有能力也不想认真干活的经过做思想工作仍无法挽救的话,只能让他离开。但在这方面,用人主管必需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配合来做,而不能将一切都推到人力资源部门身上,或者自己虽然也忍受不了这样的员工,但一定要等到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考核发现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员工个人意愿离职的,集团及各子公司目前的处理方法都很不理想,常常是某个人员要离职了,用人部门觉得此人不可少,就要求人力资源部尽力挽留,而一旦该员下定决心离开,却往往是三分钟移交,当天就把所有事情都办好。结果就导至公司许多工作没有延续性,许多该办的事情就此无影无踪,更有许多公司资料不但轻易流传外界而且在公司内部已绝迹。另外在离职人员处理上,不论是个人意愿离职还是公司辞退,如果不能进行有效沟通,善意处理,就易造成员工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并对集团声誉产生一定的影响。
2006离职处理目标:
1、 建立离职人员访谈制度,完善访谈记录,离职职员面谈率100%并建立书面面谈记录;
2、 强化离职人员交接制度,杜绝三分钟签字交接的习惯,职员级以上(含)人员离职交接时间≥15天; 3、 月均离职率≤3%,年离职率≤33%,不告而别率≤15% 4、 工龄一年以上比例同比提升3%
第九章 人力资源审计
集团规模日趋扩大,对各个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应该有一个详细、连续的评估。在此对人力资源审计工作进行初步说明如下:
一、 人力资源审计方法
1、 比较分析法
即由人力资源审计小组将本企业或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情况与另一类似企业或部门的有关情况进行比较;以发现本企业或企业内某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差距,这种方法通常用于审计特定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或计划的成效。
2、 外部借鉴法
即审计小组利用经企业外部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专家鉴定或已出版的研究成果作为评价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成效的标准,来诊断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
3、 统计核算法
审计小组通过对以往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归纳出衡量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标准,以对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作出评价。
4、 法规衡量法
即根据已颁布的有关法律、政策以及企业内部既定的有关政策和程序,来检查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目的在于敦促和保证各级人力资源管理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政策的程序
5、 目标管理法
根据事先确定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目标,衡量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实际结果。
以集团及各子公司目前人力资源管理状况,在首次人力资源审计时将主要采取统计核算法与比较分析法全面评估各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设定考核指标与要求,在后续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审计过程中,将主要采取目标管理法,并将国家法规、集团制度纳入考核目标中进行考核。
二、 人力资源审计步骤
1、 审查人力资源在促进完成公司目标和战略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所发挥的作用;
2、 调查各方面审计中的人力资源指标情况。这些指标包括新员工招聘、人员流动频率、员工满意程度、法律
纠纷、员工投诉、薪资市场指标、信息系统以及培训成效评估等,并且将这些指标数据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关系进行分析向管理层汇报;
3、 检验员工和管理层经理是否遵守公司制订的政策和操作准则。这是衡量企业是否成功的真正标准。
三、 人力资源审计项目
1、 人力资源规划与组织----对人力资源规划、设置能力与合理性进行评估 ●人力资源统筹 ●组织设计 ●人力资源规划 ●职位和工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