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1 附则
11.1 本制度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11.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 附件 12.1 记录
1. 《分包单位名称清单》(见附件1,表C2.2.2) 2. 《分包单位劳务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表C2.2.3) 12.2 本制度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6.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 2011)
附件1:
表C2.2.2 分包单位名称清单
编号:
工程名称 序号 分包单位名称 分 包 内 容 备 注 项目负责人: 安全资料管理人员:
附件2:
表C2.2.3 分包单位劳务人员花名册
编号:
劳务公司(章) 序 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种 身份证号码 工程名称 进场 时间 上岗 时间 离场 时间 安全 考核 文化 户籍所在地 程度 教育情况 情况 项目负责人: 安全资料管理人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