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杆必须与相交的全部平杆进行可靠连续。
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要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临时固定。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它易发生失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作业。
七、建立、健全检查、验收制度
7.1进行检查、验收阶段的掌握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后;每搭设完15—20m高度后;达到施工方案设计的高度后;遇有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大雨或暴雨后;遇有大雪或寒冷开冻后;停用超过15天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显著的变形、沉降、拆除杆件和拉结以及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时。
7.2检查、验收的依据
7.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2.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条文说明JGJ80-2000;
7.2.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3检查、验收的内容;
7.3.1检查脚手架的基础有无局部不均匀下沉,排水是否畅通,有无积水,脚手架底部有无堆放杂物。
7.3.2检查、验收脚手架的整体和局部的垂直偏差,特别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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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的转角处和断口处的垂直度;
7.3.3检查、验收各类扣件是否涂油和紧固。检查扣件时先检查扣件的外观,而后将扣件上的螺栓逆时针方向松开螺纹,再涂油,紧固螺栓至规定力矩范围;
7.3.4检查、验收与建筑物连接是否齐全隔离设施,外侧踢脚板,扶手栏杆登高设施和接地防雷设施,保证这些安全设施完整、牢固、能正常发挥安全作用。
7.3.5脚手架上的开口、断口、出入口、卸料平台,悬挑大梁应进行重点检查、验收,使这些部位始终符合安全规定;
7.3.6检查脚手架上的荷载是否有超载现象,堆物是否处于安全位置和稳定状态;
7.3.7检查是否逐步清理脚手板上的垃圾;
7.3.8检查脚手架的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是否都有记录。
八、脚手架的使用
8.1脚手架使用条件规定
8.1.1按施工方案及验收标准,由现场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达到合格后,办好搭设成果报告;挂好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
8.1.2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部分不符合标准的,必须限期改正后,再由现场安全员重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完全符合要求后,办好搭设成果报告,挂好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
8.1.3需要分段搭设的脚手架,由架子班长提出申请,上报项目部批准,由现场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挂好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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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
8.2脚手架使用注意事项:
外架所有联接杆件、预埋铁件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任意拆除、移位;不得在固定杆件、联接件、拉索、支撑上敲打碰撞;所有的外脚手架上的扣件螺栓,钢梁螺栓花篮螺丝必须定期进行防锈处理;支模钢管架,外挑卸料平台等不允许支承在脚手架上或与其联系;严禁振动脚手架与联系;严禁塔式起重机,附着式人货梯,龙门架升架机的附墙杆与脚手架相联接;严禁其他设备的缆风绳固定的在脚手架上;禁止把外脚手架当作垂直运输的架体。
(1)作业层每1m2架面上实用的施工荷载(人员、材料和机具重量)不得超过以下的规定值或施工设计值。
施工荷载(作业层上人员、器具、材料的重量)的标准值,结构脚手架采取3kN/m2。
(2)在架板上堆放的标准砖不得多于单排立码3层。砂浆及容器总重不得大于1.5kN,施工设备单重不得大于1kN,使用人力在架上搬运和安装的构件的自重不得大于2.5kN。脚手架尽量不要堆积材料。
(3)严禁上架人员在架面上奔跑。
(4)作业人员在架上的最大作业高度应以可进行正常操作为度,禁止在架板上加垫器物或单块脚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
(5)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6)工人在架上作业中,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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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戏闹和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7)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安全防护出入通(梯)道,严禁攀脚手架上下。
(8)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许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 (9)在每步架的作业完成之后,必须将架上剩余材料物品移至上(下)步架或室内;每日收工前应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材料物品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出去;在作业期间,应及时清理落入安全网内的材料物品。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自架上向下抛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九、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拆除
9.1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9.1.1完成外墙壁装饰面的最后整修和清洁工作,其质量已符合规定要求,并经验收;
9.1.2对脚手架进行安全确认脚手架不存在严重隐患。如存在影响拆除脚手架安全的隐患,应先对脚手架进行整修和加固,以保证脚手架在拆除过程中不发生危险;
9.1.3对参与脚手架拆除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检查、监护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和外装饰保护措施的交底;
9.1.4在拆除的脚手架周围,与坠落范围四周设置明显“禁止入内”的标志,并有专人监护,以保证在拆脚手架时无其他人员入内;
9.1.5对拆除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要事先检查和试车,使之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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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的要求。规定联络用语和方法,明确职责,以保证脚手架拆除时其垂直运输设置安全运转;
9.1.6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都要关紧,并对可能遭到碰撞处给予必要的保护。建筑物如设有临时挑物,必须在拆除脚手架前拆除。
9.2脚手架拆除顺序
安全网→挡脚板→脚手板→扶手栏杆→剪刀撑→中间横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柱→悬挑槽钢梁
9.3脚手架拆除要领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按确定的拆除程序进行。连墙件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拆除过程中,应作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的作业。
9.3.1拆除作业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9.3.2联墙件随脚手架逐层的拆除,严禁先将联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9.3.3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联墙件加固;
9.3.4剪刀撑的拆除,先拆中间扣件,再拆两端扣件,由中间人员往下递送或送至垂直运输设备下;
9.3.5槽钢悬挑拆除时,要注意上下的联系,统一指挥,防上撞击已完成的建筑的装饰面;
9.3.6槽钢悬挑梁拆除与安装顺序相反,先安装的后拆除;后安装的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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