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是指通过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其抵御外界各种致罪因素的免疫力,以达到所谓的使人“不想犯”的境界,这是预防职务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法制教育。法制教育是指国家刑事司法系统通过惩罚犯罪与改造罪犯对犯罪实行预防。法制预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最后屏障,其目标是借助于刑罚的强大威慑力,达到使潜在犯罪人“不敢犯”的效果。
三是警示教育。警示教育是一剂预防职务犯罪的“良方”,警示教育还没有犯罪和准备犯罪的人,让他们明白犯罪的代价和对人生以至子女的影响等。
制度是保障。正值经济转型时期,个别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存在不健全现象。这样,有如没有牙齿的老虎一样,再凶也咬不了人,起不到最基本的制约和规范作用。那么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 新鲜事物,人们更容易忽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干部重视的往往也是经济发展指标和社会效益等,所以建立完善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是遏制或减少犯罪有效保障。
我们要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犯罪特点,才能够制定出确实可行制度和措施。区域经济一体化,打破了行政区域的界限,就容易产生地区保护现象,重视经济指标、轻视制度建设。所以更容易产生部门之间的割据,借着发展经济的幌子,实施商业贿赂为主要内容的犯罪
等。当权者收受贿赂后,要么羊毛出在羊身上,把贿赂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损害消费者利益;要么慷国家之慨,损失国家利益,让国家为他们的犯罪行为“买单”。潜规则的盛行,并非“一日之寒”。只有腐败蔓延到一定程度,才会有这样的潜规则。所以要建立完善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
一是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突出的商业贿赂现象依法进行专项重点治理;
二是加大对商业贿赂的经济处罚力度;
三是建立查处商业贿赂的协作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财会信用制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五是制定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或者修改、完善现有的刑法规定。从长远看,建议借鉴美国、德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通过进一步整合、修改、完善有关规定,加快国内法治进程,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商业贿赂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