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A.延期审理 B.中止该诉讼 C.终结该诉讼
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97、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甲,甲扣除50万元及利息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
B.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乙,乙将50万元并加上利息支付给甲 C.判决丙直接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并将剩下的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 D.判决丙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
(五)
患者甲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甲认为由于该医院误诊,导致其疾病没有及时得到治疗,造成了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提出病历和X光片保存在医院,只要医院出示病历和X光片就可以证明医院对此负有责任。请回答以下98-100题。
98、原告对以下何种争议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A.甲在该医院就诊的事实
B.医疗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事实 C.损害数额
D.医生诊断时是否存在过错的事实
99、如果X光片在本案作为证据,则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 A.物证 B.书证
C.视听资料 D.鉴定结论
100、假设医院提出甲的病历等有关资料因医院工作人员保管不善而丢失,无法提供,以下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不能提出其他证据证明医院有责任时,原告应当承担败诉的后果 B.法院不考虑病历等有关资料的证据意义,根据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
C.由于病历等有关资料保存在医院,在医院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该资料时,法院就可以推定原告的相关主张成立
D.法院只有在查清案件的事实基础上才能作出判决如果由于该资料丢失,导致案件主要事实不清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
[考点] 共有财产的管理
[解析] 共有财产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一)保存行为,是指保全共有物性质上或权利上利益的行为。如共有物的修缮等。保存行为共有人可以单独进行。(二)改良行为,这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提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这种行为不像保存行为那样急迫,所以不能完全由共有人单独进行,但它又不像处分行为那样重大,所以改良行为不必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只要拥有共有份额的一半以上共有人的同意即可进行。
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并且甲、乙共拥有2/3的份额,乙表示同意,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故正确答案为B。另外,在共有财产上,无论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所有权都是及于物的整体的,而并非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即共有的份额是权利在量上的分割,而不是标的物的在量上的分割。此点务必要清楚!
该题是关于民法原理的考查,并无明确的法条规定,因此这种题应首先熟知民法一般原理才可做出正确解答。 2、C
[考点] 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小女孩甲(8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男孩乙 (12岁)的行为显然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所以,两名小孩对损失的发生没有故意,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应由王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3、C
[考点] 缔约过失责任
[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丙公司谈判,但为排挤乙
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很显然这是恶意磋商的行为。 4、B
[考点] 无效婚姻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八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虽然甲、乙结婚时未达法定婚龄,但由于乙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因此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5、B
[考点] 缔约过失责任和对定金的认定
[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本题中规定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况且,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还没有生效,所以不使用双倍罚则,仅仅是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以上分析,本题应选B项。 6、A
[考点]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解析] 《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故A项正确。
无效的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所以 B项C项是无效合同,不应选。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末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据此,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D项不应选。
7、D
[考点] 赠与行为的撤销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
《民法通则意见》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本题中,周某逃避法定义务,无偿转让财产1000元,而周某有需要完成的法定义务没有完成,他的捐赠行为损害了林某的利益。因此,林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故本题应选D项。 8、A
[考点] 地役权的设定
[解析] 所谓的地役权,是指为增加自己土地上的利益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享有地役权的土地为需役地,供他人土地使用的土地为供役地。但根据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包括设立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与乙的合同就是设立地役权的合同,但并未进行登记。所以,甲对乙的土地不享有地役权,A项正确。虽然因为没有登记而不能设立地役权,但合同仍能发生债权的效力,所以并非无效,D错误。甲和乙的合同使甲和乙之间发生债的关系,这并不能对第三人丙产生拘束力,所以B、C项错误。 9、B
[考点] 宣告死亡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B项正确,A、C、D项错误。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其配偶再婚的,不管怎样,如果双方要恢复婚姻关系,都必须重新进行婚姻登记。
10、C
[考点]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本题中红旗中学与工艺美术院之间存在着委托创作合同,并且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而工艺美术院又与李某之间存在着另一个委托创作合同,这里没有约定著作权归属。由于校徽系由李某创作,故著作权应归李某所有。而红旗中学与工艺美术院之间虽有合同,但由于校徼并不是工艺美术院所设计,工艺美术院对校徽没有著作权,当然也就不能依约定归红旗中学所有。另外合同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不能约束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因此著作权不能归红旗中学所有。所以本题应选C项。
11、C
[考点] 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
[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解释》第99条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出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C项正确
12、B
[考点]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本题中,甲的申请文件5月8日寄至,乙的申请文件5月5月日寄至,故应公告乙的申请。
13、C
[考点] 分公司的民事责任
[解析]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公司,前者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不能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当分公司不能承担其所负担的债务时,由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责任。后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可以依法承担民
事责任。所以在本题中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四海公司承担。
14、B
[考点] 人身保险合同
[解析] 根据《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机构规定的限额。选项A错误。
《保险法》第125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第128条第1款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故选项C、D项错误。
第27条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故B项正确。
15、B
[考点] 票据的无因性
[解析] 票据具有无因性,即使产生票据的原因关系无效或者被解除,也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仍然可以继续有效流通。
本题中,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票据的效力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