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避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是做不到的。举例来说,芯片的I/O Pad是芯片设计中的必备部分,其中包含很多ESD防护设计,几乎所有的ESD设计技术都有专利保护,除非仅仅使用Foundry提供的Library,如果自己希望提高ESD保护水平而对I/O进行重新设计,很可能就会侵犯某些专利技术,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专利侵权并不会引起法律诉讼,原因之一是诉讼成本和潜在收益之间的关系问题,另一个原因就是专利的交叉使用。
在国外,大公司之间未经授权使用专利技术也是非常普遍的,因为专利实在太多了,在大部分情况下,这并不会引起诉讼,由于双方都有自己的保护体系,相互都难免会触及对方的知识产权,于是就形成了一种默契。即使发生了法律诉讼,常常也会发生反诉,最终双方以某些专利技术的交叉授权而结束。
准确地说,“避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给企业带来损失”才是目标。因此,仅仅从技术角度考虑是不够的,思路要拓展到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
从实际情况看,避免对国外厂商的知识产权侵权带来的损害是考虑的重点。国外厂商的综合成本较高,本土企业的综合成本较低,其实有很多产品,国外厂商利润已经不高了,国内企业还会有利可图,开发这些产品的替代产品一般并不会引起原厂商的反对,甚至是解决了原厂的维护负担问题,为原厂所欢迎。
圣景公司从事芯片分析服务,我们在实际业务中遇到很多类似案例,例如日本厂商把自己的芯片交给我国台湾厂商,授权请其通过RE或者其他任何手段开发兼容产品,接手这一市场和客户支持。
随着国内企业设计水平的提高,某些产品开始触动国外大厂最肥美的蛋糕,必然会引起其巨大反弹,甚至产生法律纠纷。我个人认为,这和国内企业惯于采用的市场“掠夺式开采”有一定的关系。我和很多国外客户交流的时候,他们都提到这一点。
西方企业大都很注重利润率,或者是利润率和销售额、市场份额并重,他们惯于通过加强服务,改善质量来维持价格和利润率,不会轻易降价。在我国台湾企业进入IC产业之前,全球IC产业的产品价格是比较稳定的。
台湾省企业在上世纪90年代最早做出了市场掠夺的表帅,现在已经逐步走上了自主创新的道路。而内地企业却在重复台湾省过去的道路,在开发出和国外产品兼容或类似的产品时,常常没有耐心把产品做完善、服务做好,一味通过降低价格来获取市场,甚至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自己还没有获取多少市场份额,却已经把同类产品价格给拉下了很多,把整个“饼”缩小了很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做法容易让海外厂商对企业产生很强的敌意。
企业过于依赖价格竞争的根本原因是缺乏综合竞争力,在市场推广遇到困难时,一味依赖价格利剑,而不愿从各方面加以努力。须知降价是最锋利的双刃剑,是以降低自己的净利润为代价的。
如果企业能够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利用提高质量、服务、贴近客户等综合优势来“蚕食”市场,努力维持产品价格(同时也是维持自己的利润率),而不是利用价格利剑将市场大饼先缩小再鲸吞,就可以避免大部分的国外企业知识产权诉讼。
毕竟知识产权诉讼只是一个手段,根本目的还是利益。诉讼成本很高,时效性差,也许不等到官司打赢,产品已经过时了。因此,在自己的利益没有受到根本触动,忍无可忍时,大部分企业都不会轻易采取法律诉讼的手段维护权益。事实上,目前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例和实际的侵权案例之间还是不成比例的。
很多本土IC企业规模很小,根本不具备综合竞争力,更不用说技术创新了,这样的企业过去可能主要侵权国外厂商的产品,未来也将损害国内认真做IC的企业的产品,是不应当给予保护的。现在已经有一个普遍的说法:copy国内企业的产品比copy国外产品更容易,甚至可以copy了再送到同一个工厂去生产。
台湾企业也是因为最早大量采取这一做法而在海外招致的恶名。现在实际情况是,内地企业和台湾企业发生恶性竞争,包括知识产权侵权(例如layout复制)的情况也是很多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少发
展成为法律诉讼,可能是因为两岸企业都有类似的发展历程和发展思路吧。
另外,要努力寻找合作伙伴,获取其专利使用权授权。 如果能够获得某家大公司的所有专利或某领域专利的使用授权(这是合作中的常见做法),不仅仅是获得了这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更重要是获得了一个护身符,其他企业在试图诉讼时不得不仔细查看自身是否有漏洞。
专利自我保护是个有效的方法,但是需要较大的投资和长期的积累,有长期发展决心的企业应当及早开展,逐步积累。
国内企业间的知识产权合作,交叉授权,形成共享的知识产权池,是快速增强总体知识产权实力的办法之一。
本质上来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最终必须走向自主创新,如果永远不想创新,从根本上是难以避免知识产权侵权而造成的损失的。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王海波: 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规避知识产权纠纷
从目前来讲,侵权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时间非常短,国外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理解比我们要深刻得多,操作比我们也要成熟得多,他们在这一领域已经有了知识产权布局,其目的就是要限制我们,因此,我们不可能任何情况下都可以
想出什么办法避免侵权的发生。但我们对于使用他人专利的情况也不是无计可施,我认为我们不能简单地从侵权或不侵权这一两极化情况去考虑,而是要认识到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韩国和日本等企业也是在欧美的打压下逐步扭转历史的,并一步步在知识产权领域占领了相对平衡的位置,中国企业目前也同样面对这样的问题,关键要看国内企业如何来应对国外企业的打压。
对于中国中小企业而言,很多时候侵权虽然不可避免,但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企业如何来规避知识产权的纠纷呢?这要从两个层面——宏观和微观上做起。
从宏观上说,首先,企业要真正从骨子里重视知识产权。目前很多企业都在喊“狼来了”,但由于他们认为前面还有其他公司挡着,因此,仅限于“口号式知识产权战略”。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求企业的“一把手”有真正的知识产权危机意识,要看到由于欧美公司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惩罚性判决,是完全可以让一个中小企业垮掉的,要真正重视起知识产权工作。
其次,企业在资源上要配置充分。第一个资源是人力资源,要有专业的人才来做这件专业的事,知识产权业务与技术一样,不能只由法律人员或技术人员来做,要由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来做。虽然中国目前非常缺乏这类人才,但至少还是有的。第二个资源是财力资源,要舍得投钱,不要只盯着专利申请费,申请一个国内专利要几千元,申请一个国外专利要几万元甚至十万元。要知道在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