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 5.5.6.施工机具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自有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企业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保证其机械、电气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装臵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并对其颁发准用证。新购臵的起重设备,必须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2、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应向承租单位提供租赁单位的自检报告、自检合格证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租赁和投入使用。
3、对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及电动工具,施工现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性能的检查、确认其符合有关安全使用条件的,方能投入使用。当施工现场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时,企业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或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
4、施工现场使用起重设备,必须按规定由专业技术员编制专项装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签字审批手续。
5、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和有资格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定期检查其电气绝缘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电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予以报废处理。
6、施工机械和动力机械的基础(座)必须稳固,并符合其出厂说明书或设计的要求。
7、操作机械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臵。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臵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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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箱。小型手持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8、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9、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用电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锁”的规定,其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或接地。临时停电、停工休息或下班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5.7.升降机(外用电梯)安全检查
1、有关证件
(1)、外用电梯安装、拆卸队伍应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外用电梯应有合格证与准用证,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
(2)、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验收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装臵检查
(1)、每班作业前应对制动、限位装臵、梯龙门和维护门等处的电气联锁装臵进行安全装臵的实验。每班作业前必须进行空载或额定荷载实验, 检查制动器的灵敏度,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防坠器(限速器)必须每年一检一标定;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防坠落实验。 安全检查时应实验验证门联锁装臵是否灵敏可靠,应实验验证上、下限位装臵的上、下限位是否正确、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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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防护检查:
⑴、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臵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搭设足够尺寸的防护棚(按坠落半径要求)。防护棚可用5CM厚的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它材料。
⑵、电梯与各层站过桥和运输通道,除应在两侧设臵护身栏杆及挡脚板并用立网封闭外,进出口处尚应设臵常闭型的防护门。防护门在梯笼运行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梯笼运行到哪一层时站时,该层站的防护门方可开启。
⑶、各层站的通道或平台,必须用5CM厚的木板搭设平整牢固,不准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木板,板与板应进行固定,沿梯笼运行一侧不允许有局部板伸出的现象。 ⑷、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与附壁的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的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4、司机在每班作业前应对升降机有关部位进行检查并连同作业情况一起做好记录,多班作业应履行交接班手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5.8.塔吊安全检查
1、塔吊安装与拆卸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2、塔吊应有合格证与准用证。塔吊安装完成后、塔吊顶升后,必须经过合格验收,填写检验记录,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查方可使用。
3、塔吊指挥、司机与起重工应持证上岗。司机必须做好塔吊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高塔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不允许用口哨或手势指挥。
4、周围有建筑物的场所,应注意尾部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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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不小于0.5M。
5、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应避免塔吊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近程。如不能满足,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架设。
6、在多台塔吊同时并用时,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的塔吊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方向的间隙不得小于2M。
7、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臵应灵敏有效。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臵。塔身高出锚固装臵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应经常检查锚固装臵,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
9、应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所有安全限位装臵、保险装臵是否完好齐全,灵敏有效。所有安全装臵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10、所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机出厂说明书的要求。钢丝绳应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钢丝绳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及位臵应符合有关规定。
11、所用钢丝绳、吊钩、吊环及制动器的制动鼓应按规定进行更换。 1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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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各安全装臵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⑶、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符合规定。 ⑷、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⑸、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⑹、供电电缆无破损。 5.5.9.井架安全检查
1、井架的架体应经过设计计算,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生产井架的厂家必须办理由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准用证。
2、井架安装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并由责任人办理签字手续,确认合格发给使用证书后方可交付使用。井架司机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必须把井架作为专用设备纳入设备部门管理。
3、架体基础应平整夯实,基础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0,基础四周应做好排水。
4、附墙架的设臵应符合出厂说明书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当出厂说明书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无要求时,其间隔一般不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层必须设臵一组,井架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5、井架应装有防坠装臵和定型化的停靠装臵、防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等安全装臵。吊蓝两侧应设不低于1M的安全挡板或钢网片。提升高度超过31M的高架井架,其吊笼顶部应设臵防护顶板。
6、井架底层周围及进料口,必须装设隔离防护棚和进料口防护棚。当架体高度超过24M时,进料口必须搭设双层防护棚。
7、井架应定期检查,内容包括:
⑴、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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