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价格表; (4)安装工程报价表; (5)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建议;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 (8)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 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资信等级证明; 安装专业施工资质证书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产品鉴定证书
以上证明文件除第8项外,需提供原件。
6.2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需提供下列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
(1)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 (2)设备土建基础图;
(3)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4)产品的供货范围及零部件清单;其中: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原产地和价格; (5)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6)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表; (7)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8)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保证体系的介绍; (9)近三年来同类产品在湖北地区的销售业绩; (10)设备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11)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2)优惠条件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税金、包装、运输、保险、现场组装、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13)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 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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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5)如投标人不是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
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 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7.1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
7.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需按格式统一规范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7.3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建议
投标设备如与招标设备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技术标准等方面有偏离或对投标产品配置有更好的建议,应填写《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 8、投标报价
8.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填写《投标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价格表》。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8.2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3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
(1)产品价格(统一报人民币设备出厂价,含税金、利润等),提供风冷涡旋式热泵机组设备及安装工程的详细预算清单,并注明主要安装材料的规格、材质、品牌和产地;
(2)设备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指货物运抵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3)检验及调试费; (4)培训及技术服务费;
(5)投标人认为要发生的其它费用; (6)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7)安装费(包括镀锌钢管及管件、电线、制冷剂、橡塑保温材料、风管、风口、上水用PVC冷凝水管、设备吊装支吊架等主材,设备就位安装费,人工费,综合费率,税金以及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8.4招标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力。
8.5投标价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中标后与建筑设计单位、装饰设计及施工单位、幕墙设计及施工单位、土建总包、安装总包单位等单位发生的相关费用,对于各单位相互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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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引起的设计变更费用一律不作调整。
8.6 本次投标价格为一次性包干价格,除业主调整设备数量和建筑设计较大的修改外,设备价格、安装价格和其他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须提供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现金形式在开标前送至国税财务办公室缴纳。收到投标通知的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图纸及有关资料。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 ,售后不退。
9.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合格证书之日起10天内无息退还。
9.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0天内无息退还。 9.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2)投标人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认的条款;
(3)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自开标之日起,在6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1、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份数
1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11.2投标文件需打印,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应写全称。
11.3投标文件的份数
按招标文件6.1条和6.2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均提供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1.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1.5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13、投标截止时间
13.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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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招标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招标人。
14.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修改文件”字样。 15、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由于包装不妥而失散或严重破损的投标文件;
(3)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5)未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6)关键格式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16、开标
16.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1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授权书)。
16.3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16.4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并经招标人、投标人签名确认。开标记录应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7、投标文件初审
开标后,按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 (1)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 (3)验证投标保证金;
(4)初审时如发现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在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有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前提下出现的合理偏差(仅限于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8、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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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性内容。 19、评标
19.1招标人将按规定组建评标专家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9.2评标原则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价格的竞争性;
(2)产品设备的先进性和合理性; (3)产品性能和标准; (4)产品的寿命和可靠性; (5)备品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 (6)付款方式、交货期和交工期;
(7)安装施工队伍的管理、技术、质量水平;; (8)近三年来同类产品在湖北的销售业绩和履约信誉。 19.3评标工作如需投标人配合,投标人必须接受。
19.4评标专家小组评标后,向决标领导小组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由决标领导小组决标。
19.5评标专家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0、中标标准
评标结束后,决标领导小组根据以下中标标准进行审查: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产品的技术、质量水平优良;
(3)投标人有较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和履约信誉; (4)投标人有施工管理和技术水平较高的安装队伍; (5)投标价格对买方最有利;
(6)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
2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予解释,也不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责任。
五、授予合同
22、中标通知
22.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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