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验收资料。整套设备图纸、技术文件、测试和调试报告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本技术规格书只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对投标设备的设计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3、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
3.1制造商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和管理资格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 3.2制造商在湖北省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
3.3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 3.4投标人须有能力在黄石市提供长期服务。 4、产品标准和规范
4.1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中国标准 GB9237-88 制冷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JB6917-1998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JB/T4283-91 风机盘管机组 JB/T9066-1999 柜式风机盘管机组 其它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4.2由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
这些标准应为最新标准,投标人应及时提供给招标人(国外标准应翻译成中文) 5、所需资料
5.1投标所需资料
下列资料须包含在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免费提供。 (1)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复印件。
(2)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设备制造商资料证明和经销商资格证明、所提供设备鉴定书。 (3)产品样本说明书、选型手册、具体结构图、设计图纸。
(4)设备的装配部件图及组装图应详细标明具体标题、编号、数量、材料。 (5)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
(6)列出按照制造工序和运输要求的设备制造期、试验期、交货期。 (7)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及机器备品备件表。 (8)主要配套设备的制造商、产地。 (9)制造商近三年在湖北地区销售业绩。
(10)设备详细配置:压缩机、电机、风机、四通阀、控制器等主要部件及铜管、铝翅片、钢板、橡塑保温材料、镀锌钢管及管件、上水用PVC凝结水管道等主要材料的具体规格、产地及品牌。
(1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进入中国市场的商业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书。 5.2合同签订后须提交下列文件:
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后,卖方须按建设进度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设备安装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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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气接线图、系统原理图、安装大样图。 (3)中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4)买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6、技术培训
6.1卖方须提供操作及维修培训,包括操作人员2名,维修人员2名(1名机械,1名电气控制)。卖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6.2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售后服务
7.1维修点须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故障排除。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买方维修需求。
7.2卖方须对合同中的全套设备提供至少24个月的保修期,保修期从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开始正式使用算起。在此期间,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卖方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
7.3保修期内在每次制冷(制热)期开始前,免费负责设备的开机调试。在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还应包括定期对所有机组常规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7.4保修期内,卖方每二个月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测,每半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复调,保修期后为买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
7.5在保修期满时,卖方工程师和买方代表对机组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人为损坏除外)须由卖方自费解决并取得买方的认可。
7.6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有关投标设备在保修期后5年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买方保留是否签此合同的权力),其价格单列,不计入总价,此合同应有如下内容:
(1)服务范围 (2)服务期限
(3)服务内容(备品备件单和单件报价清单) (4)服务费(每年服务总费用) (5)双方负责的内容 (6)其他
投标人须对各种型号规格的机组设备提供足够的备品配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和维修的需要。
8、技术条件
8.1气象条件
投标人所有提供的设备应能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并满足在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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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计算参数: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35.7℃;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温球温度28.5℃;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2.2m/s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4℃。 8.2电源条件
所有设备和设备的安装须符合下列电源条件: 电压:380V/220V(±10%),3相5线制 频率:50HZ(±5%);接地电阻要求:≤4?
在不影响运行性能的前提下,所有电气设备应在以上工况条件下运行。 8.3主要技术要求
(1)制冷/热量: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由投标人配置确定 (2)输入功率: 由投标人配置确定 (3)电源:380V/50Hz 220V/50Hz (4)满负荷能效比(cop)值:=2.95 (5)运转噪音(制冷/制热): 室外机:≤ 45dB
(6)使用寿命:由投标人提供正常使用情况下的设备寿命 (7)控制器:采用微电脑控制,带有液晶显示线控面板。
(8)安全装置:具有高压开关、过载保护器、故障报警显示等安全装置。 9、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 涡旋式风冷热泵机组 数量 3 制冷量 kw 405KW 制热量 kw 468KW 规格 电功率 kw 11.2KW 风量 m3/h 30 数量 噪音 db ≤45 重量 外形尺寸 出风 kg 4.4T cm 生产厂家 形式 安装配件名称 15
注:此表格必须填写。室外机和室内机型号规格由投标人按招标人的技术条件进行设计、配置。
— 提供有关设备保温和隔震的书面说明。 —
机组水管采用25mm厚橡塑材料保温,凝结水管道采用10mm厚橡塑材料保温,橡塑材料要求满足消防法规及规范要求。 — —
凝结水管道材料采用上水用PVC管道。
机组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制作,其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风管采用厚15mm的橡塑材料保温。 —
机组送回风口采用铝合金风口,颜色另定。
10、请投标商具体阐述投标产品以下性能特点(不仅限以下内容)
10.1控制器部分 10.2压缩机部分 10.3冷媒部分 10.4噪音控制部分 10.5安全保护部分 10.6节能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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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卖方:
经双方协商,买方委托卖方提供 涡旋式风冷热泵机组供货及安装、调试、开通等相关的服务工作,具体协议如下: 1、工作范围
1.1 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涡旋式风冷热泵机组供货及安装、调试、开通等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1.2 卖方负责本工程机组系统设备及管线的安装(包括管线)及调试开通,安装单位进场时间严格按照甲方通知要求执行。 2、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
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被买方接受的规格性能偏离表相一致。 3、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行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行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交货时间及地点
卖方应在 2011年 月 日底前完成设备的交货; 交货地点为: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卖方在设备发运前15天将准备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 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设备安装现场的电源、管路、卸车、贮存的特殊要求书面通知买方,以便接货。
5、包装、运输及装卸保险
5.1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部)标准规定,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损坏或失缺,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5.2货物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5.3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至买方满意为止。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6、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提供
6.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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