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省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工程测量项目鉴定方案(技术文件)
受2008年浙江省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的委托,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浙江站依据2006年9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工程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实施大赛中工程测量项目竞赛的评判(考评)工作,暨实施对参赛人员的技能鉴定,并择优选取优胜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坚持鉴定规范标准的基础上,结合2008年浙江省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鉴定方案(竞赛细则)。 一、参加鉴定(参赛)的对象
浙江省高职高专测绘专业的在校学生(参赛队伍和人员名册见补充资料)。 二、鉴定(比赛)时间
2008年11月初,以组委会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鉴定的工种、等级 三级(高级)工程测量员。 四、组队方式(报名)
参赛以学校名义组队,每所学校限派一队,每队一名带队组长负责(领队),4名学生作为选手,成绩以选手个人名义记录。需配合完成的项目,由主操作手(操作仪器者)在队内选定助手,成绩记入主操作手。
每位参赛选手填写《浙江省测绘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由学校统一报名,将报名表交至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浙江站。
五、表彰奖励
参赛选手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的,经审核后,获取工程测量员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综合成绩前5名的选手(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毕业进入相应工作岗位工作一年后,可申报工程测量员的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参赛选手计分成绩应获取的其他奖项和评选按大赛组委会要求统一进行评选和颁布。 六、竞赛规则
1.比赛时参赛人员需着装整齐并凭有效证件(身份证与学生证)入场,领取比赛证。 2.参赛选手、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须佩带组委会统一颁发的证件。
3.参赛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熟悉场地,在场地准备时间不得进入比赛场地;理论比赛可提前十五分钟进场,操作比赛可提前三十分钟进场,理论考试凭身份证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实际考核按工作人员指定场地进行比赛;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考试时间到后,才能开始答卷。
4.每位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比赛纪律(考场规则),否则取消比赛资格。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生因特殊情况经监考人员同意暂离开考场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场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
5.参赛选手无故迟到或早退,将被视为弃权;比赛过程中,参赛者可携带计算器;不得随身携带书籍和参考资料,不得随意讲话和提示,自觉关闭手机。
6.参赛选手需按规定完成各项操作,将结果记录到计算表格中,全部工作完成后及时示意裁判(考评员),裁判(考评员)将记录完成任务的时间。
7.选手在比赛现场不得向裁判(考评员)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学校。
8.选手在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考评员)的评判和工作人员的安排,如有异议可向各自领队反映,或可向总裁判长反映。
七、鉴定(竞赛)内容(命题)和要求
本次竞赛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占总分的30%、技能操作占总分的70%。竞赛命题以《工程测量员》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级别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主要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技能要求:实际操作项目考核)。三级(高级)工程测量员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理论考试(知识竞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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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式:闭卷、笔试。 2.时间:120分钟。
3.理论考试(知识竞赛)知识点:地图基础知识、测量误差一般理论知识、控制测量基本知识;建筑、线路工程、地下管道、水利工程、变形、高精度工程测量等专业知识和一般理论;掌握各种工程控制网的布网方案和施测方法;了解高斯正形投影;计算机知识等。
4.理论考试(知识竞赛)的题型包括填空、判断、选择(单项)、计算题、问答题,总分为100分。其中填空题10分、判断题20分、选择题20分、计算题30分、问答题20分。
5.评分制:百分制,60分合格。 (二)操作技能考核(技能比赛)要求
1.技能鉴定操作考核(技能比赛)项目(从中选择两项): (1)水准测量:三等水准测量(要求闭合或附合,指定路线),不少于4个站的观测、记录、计算,计算线路闭合差;使用的仪器为S3水准仪(微倾式光学水准仪)。
(2)水平角度观测:观测四个方向,两测回,要求归零的观测、记录、计算;使用J2光学经纬仪。 (3)工程放样:已知边长、方位角,用J2光学经纬仪和钢尺实地放三个点(考虑不同地形);包括观测、记录、计算。 2.要求
(1)测量时间为:水准测量15+4(19+7)分钟、角度观测16+3(19+5)分钟、放样14(17)分钟。必须在以上时间内完成观测和计算,超时按评分细则和标准逐项扣分。
(2)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比赛)的观测记录者可以是主操作手自测自记,也可在组内选择记录者;但当由于记录原因造成错误或返工的,均由主操作手承担责任。 (3)评分制:百分制,60分合格。
(三)技能鉴定操作考核(技能比赛)评分标准
技能鉴定操作考核(技能比赛)评分标准和细则在赛前领队会议时公布。限差及精度要求按现行《城市测量规范》。
八、评分
1.采用百分制,60分合格。
2.理论知识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者可以认定为通过鉴定。 3.选手计分按理论知识占总分的30%、操作考核(技能比赛)占总分的70%加权计算总分,根据总分自高至低排列得出竞赛名次。
九、竞赛准备
1.考场、鉴定(比赛)场地安排、准考证和考位确定工作由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配合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浙江站完成。 2.鉴定(竞赛)工具准备:
(1)DS3微倾式光学水准仪及脚架、水准尺;
(2)DJ2光学经纬仪及脚架; (3)2〞级全站仪1台套
(4)棱镜2个(带基座、脚架、对中杆) 以上仪器工具由参赛选手自带。 (5)测伞1把 (6)记录板1块 (7)30m钢卷尺1把 (8)小木桩、小钉若干
以上仪器工具由承办学校负责准备。 十、复习参考资料
本次大赛的工程测量项目竞赛的参考资料为测绘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测量基础》《工程测量》,由哈尔滨地图出版社出版发行。
十一、证书领取
根据竞赛规定,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均合格者可以认定为通过鉴定,经审核后,获取工程测量员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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